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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 推荐思摩尔国际

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进入审查阶段。根据2022 年3 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项目组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目前《电子烟》国家标准已进入审查阶段。

《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较前次版本有所变化,主要体现在术语和定义、雾化物设计、雾化物添加剂等方面。电子烟及雾化物定义:二次征求意见稿对电子烟及雾化物定义删去“含烟碱”表述,同时新增规定雾化物应含有烟碱。我们认为二次征求意见稿管理范围有所扩大,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亦受到国标监管;口味限制: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同时修改了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附录,删去了24 种添加剂,包括梅子提取物、香柠檬油、甜橙油、玫瑰油等,新增了3 种添加剂,根据化工百科数据,分别为凉味剂WS-23、WS-3 和甜味剂纽甜。我们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修改删去了多种甜味剂,目前市面销售的水果味、糖果味、香草味等非烟草特征风味产品将被限制并陆续退出市场,短期或导致电子烟产品丰富度大幅降低,但以烟草风味为特征风味的混合口味或得以保留,且新增的三种物质为目前市面产品使用较多的添加剂,预计在符合标准的产品陆续研发完毕推出市场后,产品丰富度将有改善。

电子烟管理办法发布,5 月1 日起施行。根据2022 年3 月11 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自2022 年5 月1 日起施行。

《电子烟管理办法》较征求意见稿有多处变动。管理范围:规定烟具包括加热卷烟烟具,此外其他新型烟草制品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口味限制:新增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产品要求:强调“技术审评”,删去了“产品登记”、“产品目录”相关表述;原料管理:新增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烟叶、复烤烟叶、烟丝等烟草专卖品的购销计划”;生产管理:新增规定设立企业“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立项”,且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批发流通:新增规定“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 ,应当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终端销售:新增规定零售终端“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进出口贸易:对进口规定变为“应当向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报需求 ,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仅用于出口的产品不再需要进行产品登记。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电子烟管理办法更为严格,短期来看,产品和渠道预计将加速调整,国内市场面临客群流失和渠道关店压力,上半年增速或承压,中长期看,政策监管将使得国内电子烟客群变化,看好国内优秀品牌与技术能力领先的生产企业携手推出更符合烟民需求的产品,我们认为对国内未来增速不必过于悲观,看好下半年渠道调整结束、产品更新迭代后市场回暖,推荐电子烟代工龙头思摩尔国际,看好不确定性出清后企业估值回升。

风险提示:电子烟现有客群流失,产品研发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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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造纸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发展前景展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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