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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高考改革采用“3+1+2”模式,广东、河北、江苏等多地公布新高考方案!我国省市新高考改革时间规划表[图]

    今日(4月23日),包括广东、河北、江苏、湖北、湖南、辽宁在内的多地发布高考改革新方案。

    各省市的高考新方案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新高考方案公布!

    一年有春夏季两次考试,采用“3+1+2”模式

    今日(4月23日)下午3时,广东省重磅发布《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发布广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省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介绍,广东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经过初步梳理,此次高考改革有以下几个要点: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

    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合格性考试一考两用,既作为高中毕业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春季招生主要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普通高校录取依据之一。

    其中,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

    合格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

    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选择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两种: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

    2

    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

    按照3+1+2的模式设置

    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与现行高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

    “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高考总成绩还是750分,其中“3”(语数外)+“1”(物理或历史)直接使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

    景李虎表示,根据新高考方案,在广东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3

    招生录取模式变化

    现行普通高考是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后,即2021年起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即由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4

    投档录取模式有变化

    现行高考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所学校下可以填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高考综合改革后,夏季高考招生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院校有若干个院校专业组,每一个院校专业组由若干个专业组成,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的所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志愿填报及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

    河北新高考方案发布:

    实行“3+1+2”科目组合模式

    4月23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从2021年开始,河北高考实行“3+1+2”模式:

    “3”是语文、数学、外语,由全国统考;“1+2”为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其中“1”为物理、历史科目2选1,“2”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科。

    为增加考生和院校双向选择机会,考生志愿将采取“专业(类)+学校”的组合方式。

    1

    12种组合供学生选择

    从2021年起,河北省高考按改革实施方案考试和录取,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依据统一高考(以下简称统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考(以下简称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录取。

    根据新高考方案,考生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构成,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各科满分15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待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满分均为100分,考生须在物理和历史两个科目中,选考1科,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在其他4个科目中,选考2科,以转换成绩计入总分。

    “学生将不再简单被划分为文科生、理科生,而是更加多元,可以在12个组合中选择其一。”河北省教育厅厅长杨勇表示,新高考方案,将让学生拥有更多选择权。

    2

    “3+1+2”凸显哪些优势?

    实施方案中,最受关注的是“从2021年起,河北省高考考生总成绩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

    在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

    “3+1+2”的选科组合,被认为有利于规避“3+3”模式中考生弃选物理的问题。

    实施方案起草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从目标导向看,这一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从选择科目组合看,崭新的模式,提供了12种组合,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在考试内容上,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沿袭了多年的“数学文”“数学理”两年后将正式告别高考考场。

    3

    选择考由河北省统一命题、考试

    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河北省统一命题、考试、组织阅卷、公布成绩。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统一高考后同期进行。

    普通高中在校生只能在高三年级参加选择考,每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考试成绩当年有效。选择考科目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更换,报名结束后不可更改。

    为方便考生选择考试科目,河北省规定,2021年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提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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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批次,专业优先,增加考生选择机会

    河北省高考改革在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方面也有显著变化。

    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增加本科批次考生填报志愿数量和征集志愿次数,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填报的需求。

    自2021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此外,河北省将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江苏高考新方案:

    采用“3+1+2”模式

    今天下午,全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在南京举行。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发布《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据了解,新方案采用“3+1+2”模式,总分750分。其中: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不分文理科,每门15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30分;“1”指在物理和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1门,每门100分;“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每门100分,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 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新方案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深入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高考成绩的构成及计分方式、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高考招生录取模式、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等五个方面。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类(包括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以及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度考试要求,各个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察,省教育厅抽查。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普等学历认定的重要依据。

    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由学生自主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2

    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高考科目设置:“3+1+2”模式,其中: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1”指在物理和历史两门中,选择一个科目;

    “2”是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科目。

    高考成绩的构成及计分方式:总分75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三门选择性科目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考试形式及时间:每年6月。外语考试由听力和笔试组成。

    录取方式: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 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高校根据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合并本一本二批次。

    3

    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和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个人档案。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相关高校,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4

    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从2021年开始,将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组合,一所院校可以设置一个或者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照院校+专业的填报志愿录取不同,新方案是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高校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照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5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按照分类实施,公正公平,统筹设计,分布推进、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原则,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拓宽各类人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入学途径。在此基础上,将分别制定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人员的考试招生办法,促进职业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

    湖南新高考方案:

    按照物理、历史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录取

    经过反复研究、讨论,修改40余稿后,湖南省高考改革方案4月23日公布。

    湖南省是第三批新高考改革试点之一,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湖南省教育厅厅长蒋昌忠介绍,改革后的高考考试形式由原来的文理科“固定组合”向“多元选择”转变,招生录取由根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向“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转变。  

    其中,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

    此外,还将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形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瑰曙介绍,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都是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为分两类,一是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二是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科目中4选2。

    改革后,高校在录取时,将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和分开投档录取,选择物理或选择历史的考生在各自的序列中排队,成绩具有可比性。因此,物理或历史可以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唐未兵介绍,从2021年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把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类别分本、专科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与之相适应,从2021年起,湖南省非提前批由现在的集中填报所有批次志愿(不含征集志愿)、分批次录取调整为不分批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在实际操作时,分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根据实际参考人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具体做法是: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一起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行征集剩余招生计划志愿。

    湖北、辽宁新高考方案:

    自2021年起实行“3+1+2”

    4月23日,湖北、辽宁省分别印发了《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中的两个,2018年秋季入学的湖北、辽宁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与新高考。

    根据两省份的《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据记者了解,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须参加选择性考试;允许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必须参加选择性考试。考生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选择性考试。

    其中,湖北、辽宁的高考考试科目均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自2021年起,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

    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 、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辽宁省官方对此解读表示,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

    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级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

    二是符合辽宁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辽宁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师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再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考,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两种学科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选择权,促进了文理交融。

序号
物理类组合
序号
历史类组合
1
物理、化学、生物学
7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
2
物理、化学、思想政治
8
历史、化学、思想政治
3
物理、化学、地理
9
历史、化学、地理
4
物理、生物学、思想政治
10
历史、生物学、思想政治
5
物理、生物学、地理
11
历史、生物学、地理
6
物理、思想政治、地理
12
历史、化学、生物学

图:12种组合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便于投档录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和历史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参加选择考。

    那么,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辽宁省官方表示,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合格考结束后选择,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建议学生选科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在考试时间上,湖北和辽宁的选择性考试均为每年组织一次,安排在每年6月全国统一高考期间进行,湖北的普通高中学生只能在高三年级下学期参加考试,辽宁则也是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

    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新高考的总体实施规划: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2014年9月,上海和浙江成为第一批试点省市,率先开启高考综合改革,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上海和浙江人民政府分别于当月印发《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和上海教育委员会于2015年颁布了有关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并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2017年,第二批试点省市高考改革正式启动,共包括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四个省市。2018年,广东、江苏、重庆等17个省市同时开启高考综合改革。

本文采编:CY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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