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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军用无人机销售规模接近达到30亿元,需求量达到300架,军民融台促进军用无人机产业向规模化发展[图]

    目前,我国军用无人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有工信部管理的国防科工局和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作为国家主管国防科技工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为涉军企事业单位服务。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军转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军委装备发展部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主要履行全军装备发展规划计划、研发试验鉴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能,着力构建由军委装备部门集中统管、军种具体建管、战区联合运用的体制架构。

    此外,无人机隶属于中国航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其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及中国民航地区管理局,其监管体系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航地区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三级监督体系。

    目前,无人机行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归纳如下:

无人机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

文件名称
实施时间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017年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200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200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2016.9.21
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2018.8.31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
2013.11.06
中国民用航空局
《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2014.7.22
国务院
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2015.12.30
中国民用航空局
《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
2015.12.29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2016.2.1
民航局运输司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军用无人机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

文件名称
时间
发文机关
主要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役装备保障纲要》
2002.10
中央军委
着眼高技术条件下战役特点和规律,围绕战役决心,统一筹划和运用装备保障力量,继承和发扬我军装备保障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军民结合的优势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
2002.11
中央军委
明确了装备采购工作的基本任务,规定了装备采购工作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范了装备采购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程序、基本要求和基本职责。
《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4.11
国防科工委
对于军工产品以及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提供配套产品的民用科研生产单位的质量监督做了规定。
《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2005.1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规范军队物资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
量,提高采购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自由参加军队物资采购活动,不得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军队物资采购活动。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协作配套管理办法》
2006.12
国防科工委
规定了满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需求,由协作配套单位进行科研生产活动的管理办法。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2008.4
国务院、中央军委
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
2008.12
国防科工委
为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对审查认证机构职责和保密资格申请和审查认证工作程序做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2010.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规定了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2010.5
工信部、原装备部
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应当申请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2010.11
中共军委
建立了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体系。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
2011.10
国务院、中央军委
国家对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实行登记管理。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011.10
国防科工局
加强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确保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安全;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相应的安全保密条件,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管理条例》
2013.12
中央军委
围绕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进一步明确了装备管理内涵,完善了装备战备、训练和信息管理要求,是全军官兵必须遵守的基本法规。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2015.4
原总装备部
主要是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以及审查的方式做了相应规定。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中国军用无人机主要研发生产单位

军用无人机研制单位
研制的典型产品
航空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
翼龙Ⅰ无人机、翼龙Ⅱ无人机、翔龙无人机、云影无人机
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利剑无人机、暗剑无人机
航天科技集团第十一研究院(南洋科技)
彩虹-3、彩虹-4、彩虹-5
航天科技集团第九研究院(航天电子)
彩虹9系列无人机
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WJ-600A/D、海鹰系列无人机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Hex-rotor多旋翼无人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无侦-5、长鹰系列无人机、BZK-005无人机
西北工业大学
ASN系列无人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五十四研究所
“云翼”系列多旋翼无人机
威海广泰
主要产品包括固定翼、直升机、多旋翼等军用无人机
信质电机
主要为005系列,主要用于部队中远程侦察任务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我国军用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2017年我国军用无人机产业规模为81.4亿元,较2016年的68.8亿元增长18.31%。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智研咨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军用无人机行业市场全景评估及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内容显示,2017年我国军用无人机需求量约209架,同比2016年的171架增长了22.2%,近几年国内军用无人机需求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3-2017年中国军用无人机需求量情况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全球无人机产业已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已成为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热点领域。未来十年,无人机经费规模 和数量仍将持续增加,市场空间不断扩大。

2018-2025年军用无人机行业领域需求产品/服务功能预测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本文采编:CY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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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军用无人机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竞争格局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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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军用无人机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竞争格局预测报告》共十二章,包含2024-2030年军用无人机行业投资机会与风险,军用无人机行业投资战略研究,研究结论及投资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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