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行业发展现状
(一)保费收入稳定增长,健康险业务持续亮点
截至 2015 年 5 月,行业整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11,666.41 亿元,同比增长19.46%;其中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 3,488.31亿元,同比增长 12.41%;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 8,178.04亿元,同比增长 22.75%。
总体来看,由于 2011至 2013年保险市场的相对低迷,2014年同期及全年的保费同比增速有较大提升;在 2014年高基数的情况下,2015年前五个月的保费仍保持了 20%左右的同比增长水平、并且有保持较高增速的趋势,预计 2015年行业保费增速仍会保持在一个理想水平。
按业务分类累计保费同比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保监会公布数据,智研咨询整理
从各项业务占比来看,寿险业务在年度中存在前高后低的趋势,由于2015年寿险开门红业务增长较为显著,所以在年初时占比较大;随着时间推移这一占比在逐步降低,但仍略高于同期水平;与降息环境下寿险产品的吸引力提升,以及前期权益类市场的良好表现带动寿险公司投资需求、加大销售力度有关。
健康险业务的占比伴随着高速增长有进一步提升,2013 年同期占比仅为5.87%,2014全年占比为 7.84%,截至 2015年 5月这一占比为 8.63%;随着健康险税收优惠产品具体方案的落地实施,预计健康险保费增速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占比将不断扩大。同时,商业健康保险在完善消费者健康管理,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障的服务、补充等方面日益发挥更大功用。
按业务分类累计保费收入占比情况
资料来源:保监会公布数据,智研咨询整理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保险行业市场供需预测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二)权益投资谨慎中保持积极,类固定收益投资渠道更加丰富
截至 2015年5月,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 103,054.77 亿元,权益类投资占比为16.07%;该比例自 2014 年股票市场行情启动后一路攀升,并带动保险公司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净利润得到大幅改善。
与此同时,降息的环境使得作为保险投资主体的债券的收益在长期承压,为应对这一趋势,一方面政策逐步放宽,另一方面公司也在通过投资定向增发、长期股权投资、国家战略性基础设施项目、海外投资等方式提升类固定收益的投资回报水平。“其他投资”的占比在近年来有了显著的提升,在提升险资收益率 水平方面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
资金运用占比情况
资料来源:保监会公布数据,智研咨询整理
(三)赔款支出较稳定,费用水平得到较好控制
从各项业务同比增速来看,财险、意外险在前期承保业务质量的把控方面有所完善;同时该两项业务在保费增速方面较为平稳,考虑到一年期产品理赔的时滞,预计全年赔款支出增速会略高于当前水平、但仍保持在比较理想的范围。
健康险理赔支出增速较快,但仍保持在低于保费增长的水平。一方面,首套重疾表在疾病保险的定价经验上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另一方面,拥抱互联网,在医疗保险理赔控制中与医药行业内的公司合作,积极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提高理赔效率、降低赔付成本。
按业务分类累计赔款、给付同比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保监会公布数据,智研咨询整理
从各项业务赔款、给付支出占比来看,2015年前 5个月寿险赔付及支出水平也略高于前期,主要受保费端和自身规模增长的双重影响。意外险占比基本稳定,财险和健康险占比保持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
按业务分类累计赔款、给付占比情况
资料来源:保监会公布数据,智研咨询整理
在业务及管理费保费收入占比方面,截至 2015年 5月为 10.19%,低于过去两年的同期水平;从这一角度来看,推测今年保费的增长更多的因素是源自需求、而非加大销售力度。
累计业务及管理费保费收入占比情况
资料来源:保监会公布数据,智研咨询整理
(四)产险市场集中度加强,寿险市场竞争更加多样
产险市场 2015年重要事件之一,当属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落地,先期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2015年 4月 1日起可以根据《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申报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并于 6月 1日期正式施行。
寿险市场竞争相对活跃,市场龙头的份额在进一步减少、排名有微妙变化;同时市场格局继续在规模型公司的带动下变化显著,平台型的公司凭借强大的投资能力、项目资源优势等,继续扩大保费规模,获取投资市场上的收益;银行系的公司依旧凭借有力的销售渠道扩大保费规模,其中中航三星在正式完成银行系化后,预计保费也会出现同类的爆发式增长。但规模型的保险公司存在偿二代标准下较大的偿付能力压力,过渡期中预计面临增资或业务转型的问题。
2015年 1至 5月代表型公司规模保费等相关情况
类型 | 公司 | 规模保费收入(亿元) | 同比增长(%) | 市场份额(%) | 市场份额较同期变化(%) | 排名 | 排名较同期变化 |
平台型 | 华夏人寿 | 703.17 | 94.25 | 6.306 | 2.120 | 3 | 上升 5 |
生命人寿 | 508.49 | 44.09 | 4.560 | 0.479 | 7 | 上升 2 | |
安邦人寿 | 370.71 | 64.71 | 3.325 | 0.722 | 10 | 持平 | |
和谐健康 | 141.85 | 645.51 | 1.272 | 1.052 | 18 | 上升20 | |
前海人寿 | 267.48 | 108.71 | 2.399 | 0.917 | 11 | 上升 3 | |
珠江人寿 | 92.96 | 89.79 | 0.834 | 0.267 | 23 | 上升 3 | |
光大永明 | 151.29 | 233.20 | 1.357 | 0.832 | 16 | 上升12 | |
国华人寿 | 181.86 | 91.43 | 1.631 | 0.532 | 15 | 上升 2 | |
银行系 | 工银安盛 | 145.23 | 127.50 | 1.302 | 0.564 | 17 | 上升 3 |
农银人寿 | 110.71 | 84.74 | 0.993 | 0.300 | 22 | 下降1 | |
建信人寿 | 240.93 | 113.60 | 2.161 | 0.856 | 13 | 上升 3 | |
招商信诺 | 32.91 | 79.83 | 0.295 | 0.084 | 36 | 上升 5 | |
中航三星 | 6.88 | 73.56 | 0.062 | 0.016 | 56 | 上升 1 |
资料来源:保监会公布数据,智研咨询整理
二、新监管体系引领行业系统性优化,细分政策落地提供更多机遇
一)“偿二代”体系标准落地,过渡期促行业健康转型
2015年 2月,保监会正式发布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偿二代体系正式确立。
同时,为了避免直接切换带来部分公司偿付能力的休克,保监会发布《关于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设臵了灵活、富有弹性的过渡期。保险公司自 2015年 1季度起,编报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报告,但仍以偿一代作为监管依据。保监会将根据过渡期试运行情况,确定新旧体系的全面切换时间。
偿付能力风险构成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在新体系下,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再是独立于风险的单纯的资本比率;在销售渠道、产品结构、投资标的、运营管理、风险集中度等方面,都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更全面的风险管理要求,引导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一代)
(%) | 2011 | 2012H | 2012 | 2013H | 2013 | 2014H | 2014 |
中国平安 | 167 | 177 | 186 | 163 | 174 | 187 | 205 |
平安寿 | 156 | 167 | 191 | 176 | 172 | 184 | 220 |
平安财 | 166 | 165 | 178 | 180 | 167 | 152 | 165 |
中国太保 | 284 | 271 | 312 | 282 | 203 | 275 | 280 |
太保寿 | 187 | 183 | 211 | 193 | 191 | 179 | 218 |
太保财 | 233 | 194 | 188 | 157 | 162 | 175 | 177 |
中国人寿 | 170 | 231 | 236 | 238 | 226 | 241 | 294 |
新华保险 | 156 | 159 | 193 | 174 | 170 | 175 | 227 |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智研咨询整理
二)机构组织形式尝试更多探索,积极拥抱互联网创新
1)相互保险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人们风险防范需求增加,各类社会主体发展相互保险的愿望愈发强烈,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相互保险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保监会在 2015年 1月印发 《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5]11号),鼓励探索相互保险的发展。
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是一种古老的组织形式,在所有制和治理方式方面区别于股份制。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 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 1.23 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 8.25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超过 7.8万亿美元。
相互保险有助于改善我国保险市场组织新式单一的局面。同时,在互联网时代,以互联网为媒介组织相互保险公司,具备运营成本更低、覆盖人群更广更便利、沟通更及时等优势,已经有相关机构在监管审批设立进程中。
2)员工持股
保监会在 2015年 6月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助于维持行业、公司的人员稳定;促使公司更多的中层、基层员工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公司和行业的经营发展带上更为有效的道路;有助于国企改革和民营体制激励的实现。
3)互联网保险
为贯彻落实“国十条”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互联网+”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互联网保险在促进金融普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独特优势,近期保监会积极推进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工作。
一方面,已经于 2013年 11月成立的“众安在线”,在 2014年服务商业个体和个人创业 2亿人次,投保件数近 10亿件,提供风险保障近 20万亿元;截至 2015年 5月,公司保费收入 5.90亿元,同比增长 337.31%,在 69家财险公司中排名第 31、较同期上升 24名。近期,众安在线在监管部门支持下,将增加机动车保险和金融信息服务等业务,并增资 57.6 亿元以提高偿付能力充足水平;与华大基因合作,推出国内首款互联网基因检测保险计划“知因保”,该计划主要针对乳腺癌疾病提供专项健康管理,是“互联网+先进技术+健康管理”的一次积极创新尝试。
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互联网金融专业化方面的先发优势,有序增加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机构,保监会近日批准筹建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同时,监管部门也在抓紧完善配套监管规则,未雨绸缪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2014年互联网保险总共实现保费收入 858.9亿元,同比增长 195%;其中财产保险约 506亿元、同比增长 114%;寿险约 353亿元、同比增长约 5.5倍。
三)融资、投资方式更加灵活,调节机制更加多样
在 2014年,保监会研究起草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了由“资本分级、资本工具、公司资本管理、监督检查”组成的行业资本补充机制,规定了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债务性资本工具、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财务再保险八大类资本补充渠道,丰富了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打开了保险公司资本工具的创新空间。
在2015年3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保监发[2015]33 号),将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可投资市场由香港扩展到包括香港在内的 25个发达市场,以及 20个新兴市场;投资境外股票由上述发达市场、新兴市场的主板市场,扩展了香港创业板市场;投资境外债券类固定收益产品时,其计价货币不再限于国际主要流通货币,同时评级要求也有所放宽。
2015年 7月,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国函[2015]104号)。基金在市场化和支持国家重大战略的总体思路下,一方面作为直投基金,满足国家经济战略、混改等需求;另一方面作为母基金对接国内外各类、特别是政府参与的类似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预计为 3,000亿元。首期 1,000亿元,存续期限 5至 10年;基金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保险机构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 80%。基金投资范围以国家战略性项目为基础,并可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物流、健康养老、能源资源、信息科技、绿色环保、中小微企业等领域。基金投资形式主要包括上市和非上市股权、优先股、债权、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股权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基金退出机制,以股权方式投资的,采取公开上市、“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股权臵换等方式退出;以债权方式投资的,应当明确投资期限和增信安排,按投资协议约定到期退出;以优先股或夹层基金等方式投资的,应明确股权回购、股权转让等退出方式。
四)政策兑现渐行渐近,健康、养老培育新增长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医疗、养老领域的社会压力在增加,无论从新“国十条”赋予保险的使命,还是商业保险自身发展的要求,都需要保险更广泛深入的参与到医疗、养老的社会服务和保障中去,形成系统的体制。
在健康保险方面,2015年 5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对于个人年税前列支的 2,400元额度,预计会带来约 500亿的增量保费,市场培养和消费者引导的意义更加深远;一方面促进保险公司填补商业健康保险中长期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保障保险的产品空白,另一方面以商业保险去补充“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和金额以外的医疗和疾病支出。具体税优产品的细则在征求意见进程中,预计落地时间为三季度末、四季度初。
在养老保险方面,随着国务院《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 号)的颁布,居民养老保险在第二支柱的二元化体制从根本上消除,为推进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新“国十条”的规划之内、并已提上日程,但由于养老体系涉及的财税政策、地方差异等影响比较复杂,相关的制度还在权衡制定,预计年内左右会方案落地。
三、上市公司价值转型为基础,行业热点布局更加积极
(一)重个险、重期交方针不改变,价值成长延续
大型上市公司市场地位较为稳固,已经初步走过了单纯抢占市场份额的时期,而在近年来开始注重业务的价值贡献和公司的长期发展;由于个险渠道的销售特性,产品多具有组合复杂、期限长、价值贡献高的特点,符合公司价值转型的需要,更加成为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条线;上市公司的寿险业务普遍把价值增长、期交业务增长的重要性放在了最为优先的位臵。
个人代理渠道保费占比方面,平安占比达 87%以上,2014年略有下降;其余 3家公司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太保提升程度最为明显,“聚焦个险、聚焦期交”的战略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效果。
个人代理渠道保费占比及 2014年同比增长情况
从个人代理渠道新业务价值占比来看,4 家公司在 2014 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且基本构成新业务价值的主体。从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速来看,个险渠道增速显著高于整体,太保和新华的增速更为明显。
(二)传统固定收益投资占比下降,带来利润和业务调整空间
各家公司投资资产规模,自 A 股上市以来都有了显著提升;其中定期存款和债券的规模增长较为平稳,依然是投资资产的主体;股票及基金的规模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趋势性的变动;增长最为明显的是其他投资,包括前述三类投资之外的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债权计划、长期股权投资等。
上市公司投资规模及种类
(三)积极拥抱行业热点,业务架构不断完善
中国平安在综合金融、互联网金融方面有较明显的领先优势,并以成为国际领先的个人金融服务的提供商为愿景,超过 8千万的线下客户也为这一愿景提供了充足的客户资源和广阔市场。除传统人身、财产保险业务保持两位数的稳定高增长之外,还致力于建立 5大开放性市场,即医疗健康服务市场(在健康管理、医保外包服务、互联网医疗等领域积极拓展)、金融资产交易市场(陆金所是全球最大的非标资产交易平台、国内最大的 P2P 平台,未来致力于专注平台业务,剥离信贷风险)、房产市场(建立房产金融 O2O)、汽车市场(目前中国最大的二手车 C2B 平台)、积分市场(消费积分互助市场,全球最大的通用积分市场,用户超过 7千万)。
中国太保近年来也在进行着电子商务平台和大数据的建设、并开始取得成效。自 2012年“太保商城”投入运营,到后续的“太保家园”等会员互动平台,以“多触点、全内容、智能化、优体验”为理念,开展综合性的互联网保险销售及相关服务;在财险、寿险业务中,利用移动应用、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对产品的销售支持、客户服务、以及协助理赔等进行技术和服务支持。此外,“太保安联健康”公司将更多开展与寿险差异化的业务,更好的顺应健康保险的市场热点;“太保养老产业投资管理公司”也将更多承担起公司以城市中心为特色、轻资产的养老地产业务;受让部分“安信农险”股权,在农业保险领域将有更大作为。
新华保险在 2015年获批筹建养老险公司,寿险业务架构进一步完善,配合即将陆续投产的北京、三亚养老地产项目,未来公司养老险业务也将有立体增长的空间。在电子商务方面,公司也成立了 “世纪金服”公司,并不局限于新华的保险销售业务,而是定位于独立的第三方平台,综合开展车险、理财等多元化产品的业务,继续坚定在互联网业务方面的探索。
中国人寿也在充分研讨健康险政策以及专业机构的布局,同时电子商务公司及强大的数据中心也已建立并不断完善,组织架构的梳理将成为重要影响因素。
四、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1、运行机制市场化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投保人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机制发生联系和作用。市场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所有公司,不分组织形式、不分内资外资、不分规模大小,均有平等垢竞争 地位;产品、费率、资金、人才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调节。所有这些充分体现了竞争主体平等、竞争规则公正、竞争过程透明、竞争结构有效,市场效率逐步提高。
2、经营方式集约化
保险公司经营 观念转变,树立科学发展观。在经营过程中,以效益为中心,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加大对技术、教育和信息的投入,实现公司科学决策,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为社会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3、政府监管法制化
政府监管拥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力的监管体系,形成相对稳定的监管模式,具备有效的监管手段,从而实现保险监管的制度化和透明化。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引导扶持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4、行业发展国际化
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外资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癸未范围内分散风险,使国际再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产品和定价的影响力加大。随着保险公司境外融资和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内保险业将逐步融入国际保险市场,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要求中国保险业的经营管理要更加符合国际惯例。


2025-2031年中国个人代理保险行业市场运营态势及发展前景研判报告
《2025-2031年中国个人代理保险行业市场运营态势及发展前景研判报告》共六章,包含中国个人代理保险行业市场需求分析,中国个人代理保险行业标杆企业分析,中国个人代理保险行业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