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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意外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分别为1075.5亿元和267.7亿元,东西部地区意外险收入水平差距大[图]

    一、意外险定义及分类

    意外险是历史最悠久的一种保险,是最初的保险形式。“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包括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意外险具有发生率低、保费低、保障杠杆高的特点。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如下:

    1、按投保动因划分

    根据投保动因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意外伤害保险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订立合同,投保人可以选择是否投保以及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人也可以选择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强制意外伤害保险又称法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国家机关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强制施行的意外伤害保险。凡属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施行范围内的人,必须投保,无选择余地。有的强制意外伤害保险还规定必须由哪家保险公司承保,则该保险公司也必须承保。

    2、按保险危险划分

    根据保险危险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各种可保意外伤害,而不是特别限定的某些意外伤害。实务中大多数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此类,比如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等。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特定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的一类业务。比如例如,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危险只限于在驾驶机动车辆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3、按保险期限划分

    根据保险期限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在实务中,这样的产品占大部分,比如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等等。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险期限不足一年、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的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保险、游泳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索道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属此类产品。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就是一款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但这类产品一般不多。

    4、按险种结构划分

    根据险种结构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单纯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一张保单所承保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属单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其他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

意外险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各类意外伤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造成的身故或伤残可以用意外险来进行保障,如航空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等。意外险的杠杆倍数超高,是用很少代价增加保额(普遍达100万)的好工具。

纯保障型产品组合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二、行业发展现状

    意外险作为保费增长的主要动力,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智研咨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意外险行业市场专项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显示: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由2014年的370.63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1075.55亿元。

2013-2018年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保监会、智研咨询整理

    从各地区意外险保费收入来看,广东、上海、江苏、北京占据前四的份额,分别占比保费收入的111%、79%、73%、6%。我国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四大地区的意外伤害保险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西部地区内部之间的差异水平最高。

2018年全国各地区意外险保费收入情况表

地区
意外险保费收入:万元
全国合计
1075552203
集团、总公司本级
4322357
北京
6450304
天津
1430529
河北
3532001
辽宁
1759557
大连
6398716
上海
8506935
江苏
7811088
浙江
6039666
宁波
7888149
福建
2745203
厦门
6766965
山东
5521644
青岛
9067357
广东
1191306
深圳
5371655
海南
5929371
山西
164989
吉林
1160435
黑龙江
1702599
安徽
2605315
江西
1827535
河南
4751725
湖北
3990409
湖南
3171879
重庆
2322989
四川
5118597
贵州
183730
云南
2272766
西藏
3474103
陕西
2110978
甘肃
1213965
青海
2614178
宁夏
5229578
新疆
1864678
内蒙古
137575
广西
2327689

资料来源:保监会、智研咨询整理

    2016年,中国意外险赔付支出为102.48亿元,2018年意外险赔付支出为267.7亿元。

2013-2018年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险赔付支出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保监会、智研咨询整理

2013年~2018年意外险赔付率走势图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保监会、智研咨询整理

    三、发展意外险建议

    1、引导保险公司区域差异化经营

    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域市场经营环境的差异也要求意外伤害保险区域差异化经营。区域差异化经营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服务、价格、商业保险公司内部组织结构、销售渠道及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化。因此,对于不同区域的商业保险公司,尤其是大型商业保险公司在某一区域的分支公司,应该具有自主创新权利,在充分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差异化经营的方式以满足不同地区消费者对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差异化的需求,进而促进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区域发展。

    2、増加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丰富程度

    目前,我国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不同省份拥有同样的保单,但根据实证结果可知,意外伤害保险需求具有较大的区域差异,同一保单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省份。如居民的收入高低影响其对意外伤害保险的有效需求,即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价格是影响居民对意外伤害保险需求的重要因素。因此,各省份的保险公司在厘定保费时,应该设计适用于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并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对意外伤害保险进行创新。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创新同样需要兼顾保险公司的利益和消费者的需求,为适应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商业保险公司可以考虑赋予具备条件和有明确需求的省份分公司以市场研发和产品前端与基础性开发的职责,以扭转目前市场上仍旧存在的产品同质化局面,通过实施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差异化、多样化的策略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的风险保障需求。创新型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创新可与传统寿险业务相互补充,如机动车辆保险附加人身意外险、家庭财产保险中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等;二是,大力推出增值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与某些救援机构相互合作,以其平台为依托,提供保险急救卡,为居民提供全套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服务;三是,开发混合型意外伤害保险,如与大病医疗保险、伤残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交织在一起的组合保险。

    3、调整监管思路

    近年来,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障居民人身风险和经济风险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开展意外伤害保险的部分公司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因此,在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和管理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不应将意外伤害保险与财产保险等其他险种采取相同的监管机制。如政府可以将社会责任作为考量保险公司的一个依据,还可以将消费者的投诉比率变化情况、现场检查的违规比率等考虑在内。

本文采编:CY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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