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研咨询 - 产业信息门户

2020年国内渔业船舶市场运行分析(附定义分类、法律法规及拥有量)

    渔业船舶是海洋捕捞的一种基本生产用具,具体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按有无推进动力可分为机动渔业船舶和非机动渔业船舶,按生产性质分为生产渔船和辅助渔船。

渔业船舶分类及特征

分类依据
类别
特征
功能
捕捞渔船
海洋捕捞渔船
在海洋中用于捕捞水产经济动植物的船舶,根据作业水域不同分为近海渔船和远洋渔船;按作业方式可分为拖网渔船、围网渔船、张网渔船、钓渔船、刺网渔船等。
内陆捕捞渔船
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捕捞淡水水生动物植物的渔船,数量庞大,相比海洋捕捞渔船而言尺度较小,生产作业范围较小 。
水产养殖渔船
用于鱼、虾、贝、藻等养殖和生产管理工作的船舶,船型和大小不一。
渔业辅助船
渔获物运输船
从事渔获物运输的渔船,按渔获物保鲜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活鱼运输船、冷海水保鲜运输船、渔获物冷藏运输船等。
渔业行政执法船
实施渔业行政执法的船舶,用于水上巡视、监督、检查本国和外国渔船遵守有关渔业资源和水域保护等方面的渔业法规情况,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处理渔业纠纷和涉外渔业案件等。
渔业调査船
专门从事渔业资源、渔场和渔业水域环境等科学调査或渔具、渔法等试验研究的船舶
渔业实习船
用于渔业教学、船员培训过程中开展专业实习活动的船舶
休闲渔船
从事水上垂钓、捕捞、采集等与渔业有关的休闲游乐活动的渔业船舶。
材质
钢质渔船
以各种型钢及钢板为造船材料的渔船
木质渔船
船体主要部分是由木材建成,仅在连接处才用金属材料的渔船。
玻璃钢渔船
船体主要部分用玻璃纤维增强剂和不饱和聚酯、环氧树脂与酚醛树脂黏合剂为基本组成的渔船。
钢木混合渔船
船体固件用钢材,而外壳则用木材建成的渔船。
钢丝网水泥渔船
以钢盘为固件,钢丝网作壳板捣以水泥而成的渔船
船长
大型渔船
船长≥24m
中型渔船
船长介于12~24m
小型渔船
船长<12 m
主机功率
大型海洋捕捞渔船
主机功率≥44.1Kw
中型海洋捕捞渔船
主机功率介于44.1kw~44.1Kw之间
小型海洋捕捞渔船
主机功率<44.1kw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1986 年 1 月我国首次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这是我国渔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确立了我国渔船及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的属性和地位,推进了我国渔船检验立法工作的规范化进程,我国渔船检验事业经过 30 多年的快速发展,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渔船检验管理体系。

渔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名称
意义及内容
《渔业法》
确立了我国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的法律地位,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以养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渔业法》经历了 4 次修正,是我国各级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机构对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实施法定检验的基本法律依据。
《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的颁布是我国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标志,是国家第 1 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我国渔业船舶法定检验制度,明确划分我国渔船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事权,确立了对渔业船舶实行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3 种方式的强制检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对渔业船舶、渔港和渔港水域作出了明确定义,旨在立法保障渔业船舶和人员的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对保护我国近海渔业资源和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规范了我国渔业船舶登记管理秩序。对渔业船舶的船名核定、所有权登记、租赁、变更和注销登记、证书换发和补发、以及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
是我国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开展以来最完善的一部技术规则,是我国渔船检验与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技术依据,对保证我国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防止污染环境、保障人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国渔业船舶法定检验工作的发展,促使我国渔业船舶检验事业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远洋渔船 2015)
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于 2015 年 12 月1 日颁布实施,是我国首部专门为远洋渔船制定的技术规则,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增强了规则的可操作性。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系统化的渔船技术法规体系,为我国渔船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但随着国家对渔船检验监管体制改革提出新的要求,技术检验职能划归交通系统后,应在将渔船技术法规体系逐步融合至商船及其他船舶法规体系的基础上,突出渔船捕捞、加工储运及渔业管理等特殊性,不断强化社会对渔业作业安全、环境安全理念和法制观念的关注,促进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渔船检验管理应加快与国际接轨进程等。当前迫切需要解决我国渔船法规研究队伍薄弱、渔船技术法规体系构架不完善、行政法规缺乏修订依据、渔船法规技术研究不足、渔船技术法规及时动态修订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等问题,以期不断推进我国渔船检验立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进程。

    智研咨询发布的《2020-2026年中国渔船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及市场前景趋势分析报告》显示:中国渔业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我国渔业船舶拥有总量逐年减少,且下降速度越来越快,截止2018年中国拥有总数为86.39万艘,同比减少8.69%。

2014-2018年中国渔业船舶拥有数量及同比增长

资料来源:中国渔业统计年鉴

    2016年我国渔业船舶总吨位由2014年1070.43万吨增加至1098.48万吨,后经过连续两年下降2018年下滑至1083 0.15万吨。

2014-2018年中国渔业船舶总吨位

资料来源:中国渔业统计年鉴

    按有无推进动力来看,机动渔业船舶指依靠本船主机动力来推进的渔业船舶,非机动渔船指依靠人力、风力、水力或其他船只带动的渔业船舶,包括风帆船、手摇船等,2014-2018年两种类型的渔船拥有量均呈下降趋势,2018年中国机动渔船拥有量为55.62万艘,占全部渔业船舶拥有总量的64.38%,非机动渔船拥有量为30.77万艘,占比为35.62%。

2014-2018年中国渔业船舶按有无推进动力分类

资料来源:中国渔业统计年鉴

    按渔业船舶作业水域来看,海洋渔船与内陆渔船拥有量与渔业船舶拥有量趋势一致,呈现下降态势,2018年中国海洋渔船拥有量为23.76万艘,占全部渔业船舶拥有量的27.50%,内陆渔船拥有量为62.63万艘,占比为72.50%。

2014-2018年中国渔业船舶按作业水域分类

资料来源:中国渔业统计年鉴

2018年中国渔业船舶按作业水域分类占比

资料来源:中国渔业统计年鉴

本文采编:CY241

文章转载、引用说明:

智研咨询推崇信息资源共享,欢迎各大媒体和行研机构转载引用。但请遵守如下规则:

1.可全文转载,但不得恶意镜像。转载需注明来源(智研咨询)。

2.转载文章内容时不得进行删减或修改。图表和数据可以引用,但不能去除水印和数据来源。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版权提示:

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700-9383
010-60343812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研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