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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数量增长至100.2万台,充电桩建设总量距政策要求缺口较大[图]

    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充电桩需求。传统燃油汽车的能量补给主要通过在加油站加油来进行,而新能源汽车的能量补给主要通充电桩来完成。在新能源汽车开始推广的早期,部分整车企业在售车时会随车配送一台充电桩用于给电动车充电,也有少部分车主利用家用电力来给新能源汽车充电。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提升,整个市场上涌现出了专业的第三方充电桩运营企业通过建设充电场站为汽车提供充电服务,从而进一步拉动了充电桩的需求。

    充电桩根据电流类型主要分为交流桩和直流桩。交流桩即“慢充桩”,通过车载充电机实现电动车充电,充电功率一般为7kw,其特点是小电流充电、安装灵活、成本较低,充满电一般在6-8个小时,主要用于家用私人充电桩。直流桩多用于快充场合,俗称“快充桩”,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充电功率在60kw以上,输出电压调整范围广,充电80%仅需30分钟左右,是电动出租车、电动公交车等对充电时间要求较高的营运车辆的首选,同时在家用电动车市场也越来越受到用户欢迎。直流桩充电速度更快,多用于公共充电桩。

直流桩充电速度更快,多用于公共充电桩

产品
工作原理
特点
优点
缺点
应用领域
交流桩
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只提供电力输出,没有充电功能,需连接车载充电机为电动汽车充电,只是起到控制电源的作用
一般是小电流,桩体较小,安装灵活,充满电一般在6-8个小时
单桩制造、建设和运营等成本低;安装方便;功率小故对电网冲击较小;
充电功率小,充电速度慢
一般用于慢充场合,适用于小型乘用电动车,家用充电桩也多为交流充电桩
直流桩
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可以为非车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源。输出为可调直流电,直接为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充电,无需连接车载充电机
一般是大电流,短时间内充电量更大,桩体较大,占用面积大
充电功率大,输出的电压和电流调整范围大,充电速度快
单桩制造、建设和运营等成本高
一般用于快充场合,适用于电动大巴、中巴、混合动力公交车、电动轿车、出租车、工程车等快速直流充电

数据来源:公共资料整理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充电站(桩)行业市场行情动态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电动车保有量的攀升驱动充电需求快速增长。充电桩作为电动车的“加油站”,是电动车生命周期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市场需求随电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不断扩大。至2018年,纯电动车保有量高达211万辆,占国内汽车保有量的0.9%;而充电桩的数量在其拉动下从2015年的10.7万台连续增长至2019年6月底的100.2万台。电动车市场热情不减,充电桩的需求仍将不断增长。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及安装量情况(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公共资料整理

    细分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来看,目前我国私人类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已超过公共类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2018年,我国私人类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达到47.7万台,公共类为30.0万台。截至2019年7月,私人类保有量已突破60万台,公共类则突破40万台。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细分产品占比情况(单位:%)

数据来源:公共资料整理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细分产品保有量情况(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公共资料整理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公共类充电桩30.0万台。按安装地点划分,公共充电桩22.4万台、专用充电桩7.6万台。目前,我国公共类充电桩按安装地点来看以公共充电桩为主,但专用充电桩保持稳步上升,其市场份额从2016年的9.2%稳步升至2018年的25.3%。

中国公共类充电桩按安装地点划分保有量情况(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公共资料整理

    需求与政策“双驱动”,充电桩市场上升空间巨大。就需求端而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远多于充电桩数,“充电难”是行业以及车主面临的难题,在此刺激下充电桩建设速度不断加快。2015年时新能源汽车与公共桩保有量比值为7.97,截至2019年6月底该比值已经下降至3.5:1。

    就政策端而言,早在2015年国务院颁布的指导意见中,便已明确指示加快充电桩的建设,到2020年充电桩市场规模要能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车的充电需求,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建成的充电桩数仅为100.3万台(包括公共桩和私人桩),距离政策要求满足超500万台电动车的充电需求仍有非常大的缺口。此外,在2019年3月四部委联合颁布的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指导。

“车桩比”远大于1,充电桩上升空间巨大

数据来源:公共资料整理

目前充电桩建设总量距政策要求缺口较大

数据来源:公共资料整理

充电桩建设鼓励政策陆续出台

时间
出台部门
政策名称
要点
2019.6
发改委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中央和地方财政继续对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给予支持,加快大型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地,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各地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提供停车、充电设施支持。
2019.5
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
《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推广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
2019.3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改委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
2018.11
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
重点任务:(一)提高充电设施技术质量;(二)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效率;(三)优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四)强化充电设施供电保障;(五)推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六)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
2018.10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地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

数据来源:公共资料整理

本文采编:CY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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