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光伏行业发展现状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光伏政策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可有效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有利于逐步降低国家对外原油和能源的依赖度,保障能源安全,符合国家安全战略需求;有利于保护环境、防治雾霾等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新能源开发利用已成为社会普遍共识。根据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委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联合发布的《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的朝阳产业,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2018 年 1 月 23 日,工信部发布的《2017 年我国光伏产业运行情况》,指出“随着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凸显,光伏产业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太阳能属于主流新能源品种,是可供人类利用的储量最为丰富的清洁能源之一,也是最有可能在成本和大规模商业应用规模上与传统能源竞争的清洁能源之一。2007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未来太阳能发电的总容量目标以及重点建设内容等予以明确, 我国光伏发电应用市场逐步进入高速发展轨道。在《可再生能源法》基础上,国务院于 2013 年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从价格、补贴、税收、并网等多个层面明确了光伏发电的政策框架, 其中明确指出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 20 年。同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对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以及分布式光伏的发电的补贴进行了明确,并逐年对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进行调整。此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等多个重大产业政策及颁布与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
截至 2017 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6.5亿千瓦,同比增长 14%;其中,水电装机 3.41 亿千瓦、风电装机 1.64 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1.3 亿千瓦,分别同比增长 2.7%, 10.5%和 68.7%,光伏发电装机增速明显快于其他可再生能源品种。 “2017 年我国新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并网容量 2.93 亿千万;光伏发电成为电源增长的主力,新能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火电,累计装机容量突破 1 亿千万,分布式光伏爆发式增长。”
(2)光伏发电规模快速扩大,市场区域和结构逐步转换
① 光伏发电规模快速扩大,占新能源发电比例逐步上升
2015 年至 2017 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量增长不断快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从 2010 年的 0.86GW 增长到 2016 年的 77.42GW,2016 年新增装机容量 34.54GW,累计装机和年度新增装机均居全球首位,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受上网电价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 2017 年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新增装机容量 53.06 GW,累计装机容量 130.25GW。
2015 年至 2017 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量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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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至 2017 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不断增加,其在新能源发电比例亦不断上升, 2011 年,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仅为 0.15%, 2017 年上升至 7.30%。 2017 年,光伏发电成为电源增长的主力,新能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火电。
2011 年至 2017 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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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快速扩大,占光伏发电规模比例快速上升
2015 年至 2017 年,中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量增长不断快速增长。受上网电价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 2017 年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新增装机容量 53.06 GW,其中,光伏电站 33.62 GW,同比增加 11%;分布式光伏 19.44 GW,同比增长 3.7 倍。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呈现高速增长趋势。
2015 年至 2017 年,中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量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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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快速增长, 其在整体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占比亦不断快速提升,但是离《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占累计光伏总装机容量的 57.14%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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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至 2017 年,国家电网经营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并网户数分别为 2.26 万户、 20.35 万户及74.28 万户,呈现高速增长趋势。
2015-2017年国家电网经营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并网户数(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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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小、建设快、占地面积小、灵活性较高,可广泛安装于工商业及户用屋顶,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可应用分布式光伏的终端并网户数巨大,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③ 光伏发电呈现“东中西部共同发展、分布式光伏与集中式光伏共同发展”格局
在我国市场区域中,光伏发电应用逐渐从以西部集中式大型地面电站为主,发展至东中西部共同发展、分布式光伏与集中式光伏共同发展的格局。 2016 年,我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以及总装机容量按照省份排列如下表所示:
省(区、市) | 累计装机容量(万千瓦) | 新增装机容量(万千瓦) | ||
北京 | 24 | 0.31% | 8 | 0.23% |
天津 | 60 | 0.77% | 47 | 1.36% |
河北 | 443 | 5.72% | 203 | 5.88% |
山西 | 297 | 3.84% | 183 | 5.30% |
内蒙古 | 637 | 8.23% | 148 | 4.28% |
辽宁 | 52 | 0.67% | 36 | 1.04% |
吉林 | 56 | 0.72% | 49 | 1.42% |
黑龙江 | 17 | 0.22% | 15 | 0.43% |
上海 | 35 | 0.45% | 14 | 0.41% |
江苏 | 546 | 7.05% | 123 | 3.56% |
浙江 | 338 | 4.37% | 175 | 5.07% |
安徽 | 345 | 4.46% | 225 | 6.51% |
福建 | 27 | 0.35% | 12 | 0.35% |
江西 | 228 | 2.94% | 185 | 5.36% |
山东 | 455 | 5.88% | 322 | 9.32% |
河南 | 284 | 3.67% | 244 | 7.06% |
湖北 | 187 | 2.42% | 138 | 4.00% |
湖南 | 30 | 0.39% | 1 | 0.03% |
广东 | 156 | 2.01% | 92 | 2.66% |
广西 | 18 | 0.23% | 6 | 0.17% |
海南 | 34 | 0.44% | 10 | 0.29% |
重庆 | 0.5 | 0.01% | 0 | 0.00% |
四川 | 96 | 1.24% | 60 | 1.74% |
贵州 | 46 | 0.59% | 43 | 1.24% |
云南 | 208 | 2.69% | 144 | 4.17% |
西藏 | 33 | 0.43% | 16 | 0.46% |
陕西 | 334 | 4.31% | 217 | 6.28% |
甘肃 | 686 | 8.86% | 76 | 2.20% |
青海 | 682 | 8.81% | 119 | 3.45% |
宁夏 | 526 | 6.79% | 217 | 6.28% |
新疆 | 862 | 11.13% | 329 | 9.53% |
合计 | 7742 | 100.00% | 345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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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地区因地理面积广阔,集中式大型地面电站建设较多,在总装机容量上总体保持领先,但新增装机容量比例呈现下降趋势。2016 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中,西北地区为 974 万千瓦,占全国的 28%;西北以外地区为 2,480 万千瓦,占全国的 72%; 2017 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中,西北地区占比下降至 10%,而西北以外地区上升至 90%。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快速增长,浙江、安徽、山东、江西、河南等中东部地区增长幅度明显。
(3)光伏制造和技术能力不断提高
“十二五”时期,我国光伏制造规模复合增长率超过 33%,年产值达到 3,000 亿元,创造就业岗位近 170 万个,光伏行业表现出强大的发展新动能。 我国在多个光伏设备零部件的生产制造水平上均快速提高并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光伏发电成本“十二五”期间总体降幅超过 60%。我国光伏产品的国际市场不断拓展,在传统欧美市场与新兴市场均占主导地位,大部分关键设备已实现本土化并逐步推行智能制造, 整个光伏产业设备的生产制造逐步向国内转移。光伏组件是中国最早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设备, 这几年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光伏逆变器也迅速崛起。随着光伏产业领域中光伏电池组件、光伏逆变器、光伏发电系统等标准不断完善,产业检测认证体系逐步建立,我国已具备全产业链检测能力,并初步形成光伏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光伏领域的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2、我国光伏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十三五”规划对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行业的大力扶持, 我国未来将继续顺应全球能源转型大趋势,继续扩大对太阳能利用的规模,不断提高光伏发电在电力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1)分布式光伏发电将作为首要发展对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在《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对于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扶贫、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建筑光伏等其他运用的模式将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发展建设。其中,分布式光伏将作为首要发展对象,在未来的能源结构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底,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要达到110GW 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占 60GW。截止 2017年底,全国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 19.44GW,累计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为29.66GW,占累计总装机容量 22.73%,离达成 2020 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占累计光伏总装机容量的 57.14%的目标距离较远。为鼓励分布式光伏发展,自中央到地方政府陆续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以达到国家发展规划。“2017 年,受国内光伏分布式市场加速扩大和国外新兴市场快速崛起双重因素影响, 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产业规模稳步增长、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生产成本显著下降、企业效益持续向好、对外贸易保持平稳。”
目前,集中式大型地面电站在发展后遇到一系列问题,西部集中式大型电站由于就地无法消纳,电网输出能力有限,导致了较多的弃光现象。国家能源局2017 年 7 月 17 日下发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对于存在限电的西北三省在 2017-2020 年暂不安排集中式大型地面电站指标。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小、建设快、占地面积小、灵活性较高,近年来发展较快。
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发布式光伏电站的区别如下:
项目 | 集中式光伏电站 | 分布式光伏电站 |
政策指标 | 有指标上限,需统筹分配 | 无指标上限 |
安装场地 | 地面(需审批) | 现有工商业和户用屋顶 |
分布地区 | 西部为主 | 中东部为主 |
消纳 | 远距离传输为主 | 就地消纳为主 |
弃光现象 | 有 | 无 |
逆变器类型 | 集中式和组串式逆变器 | 组串式逆变器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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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快速扩大, 新增装机 53.06 GW,其中,光伏电站 33.62 GW,同比增加 11%;分布式光伏 19.44 GW,同比增长 3.7倍。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分布式光伏市场快速启动,未来前景广阔。
(2)产品标准提升,行业门槛提高,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
为落实光伏行业发展布局,引导光伏制造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工信部制定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对行业内企业的生产规模及工艺技术进行了硬性的规范,促进整个行业生产及质量体系进行全面升级。工信部会对行业内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核, 满足规范条件的企业将会更新至符合要求的企业名单中并定期公告。此外,国家规划的光伏扶贫等项目也会制定对企业资质及技术水平的一系列标准,行业门槛逐渐提高,这将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
(3)光伏发电补贴调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13 年,发改委发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了不同发电类型的补贴标准:采用全额上网标杆电价形式的光伏电站,以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 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并逐年进行调整。光伏电站发电价格高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光伏电价补贴发放需向可再生能源基金申请,并在公布的《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进行统一发放,补贴资金紧张,缺口较大。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直接用掉的光伏电量,以节省电费的方式直接享受当地电网的销售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无论是自用部分还是上网部分均可额外享受 0.42 元/度的政府财政补贴。 2017 年 12 月 19 日,国家发改委对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投运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下调补贴至 0.37 元/度。
类别 | 集中式光伏电站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分布式光伏电站 |
补贴电价 | 标杆电价,执行 I 类资源区 0.55元/度, II 类资源区 0.65 元/度,III 类资源区 0.75 元/度 | 自用部分以节省电费的方式直接享受电网的销售电价,余电量上网部分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全电量享受 0.37元/度的政府财政补贴。 |
补贴趋势 | 逐年下调 | 从 2013 年的 0.42 元/度下降到 2018 年的 0.37元/度,补贴发放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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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至今,光伏系统成本不断下降,我国对光伏发电标杆电价总体也呈下降趋势,而我国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分布式光伏电站 0.42 元/kWh补贴在 2013 年至 2017 年期间保持不变,具体如下所示:单位:元/度
类别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2013 年 | |
光伏发电标杆电价 | I 类资源区 | 0.55 | 0.65 | 0.8 | 0.9 | 0.9 | 0.9 |
II 类资源区 | 0.65 | 0.75 | 0.88 | 0.95 | 0.95 | 0.95 | |
III 类资源区 | 0.75 | 0.85 | 0.98 | 1 | 1 | 1 |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分布式电站补贴 | 0.37 | 0.42 | 0.42 | 0.42 | 0.42 | 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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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我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整体呈现平稳下降的趋势。 I 类资源区主要包括宁夏、青海、内蒙古、甘肃等其他太阳能资源丰富,日照时间长的西部地区,发电时间相对较长, 2018 年光伏发电标杆电价比 2017 年度下调了 0.1 元,主要应用模式为集中式大型地面电站。II、 III 类资源区主要位于中部及东部地区,太阳能资源可利用程度不及 I 类资源区, 2018 年光伏发电标杆电价比 2017 年度下调了 0.1 元。
(4)技术进步促进平价上网
随着技术不断革新,光伏发电成本也一直不断下降。系统设备投资成本目前已降至 5 元/瓦的水平。光伏发电度电成本降至 0.5-0.7 元/千瓦时,已低于东部部分地区工商业用电价,具备一定竞争能力。从 2017 年到 2020 年, 系统成本还有 20%左右的下降空间。届时,光伏发电度电成本将降至 0.4-0.56 元/千瓦时,有望接近于传统脱硫煤价上网电价,真正实现发电侧的平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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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在全球部分地区已经低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成本,实现平价上网,阿布扎比、印度、沙特光伏项目中标电价已经分别低至 0.2 元/千瓦时、 0.3 元/千瓦时和 0.12 元/千瓦时。 2018 年 3 月 15 日,我国最新一批光伏领跑者项目中,最低投标价格已至 0.32 元/千瓦时,未来随着并网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进一步下降,光伏发电将实现大规模平价上网,逐步摆脱政府补贴,光伏发电前景将十分广阔。
(5)光伏扶贫规模不断扩大
“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1”,已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2014 年,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利用 6 年时间,到 2020 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 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2015 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六大重点任务,其中包括“精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提出“扩大光伏扶贫实施范围。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光伏扶贫的范围。在光照条件良好(年均利用小时数大于 1100 小时)的 15个省(区) 451 个贫困县的 3.57 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到 2020 年,实现 200 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 3000 元以上的目标。加大支持力度。继续细化光伏扶贫项目清单和需求测算,多渠道争取支持,扩大光伏扶贫项目资金来源。组织各省(区)以县为单位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截至 2017 年底,累计完成国家光伏扶贫项目接网总容量 954.2 万千瓦,惠及 155.1 万贫困户。”
2017年我国部分省份光伏扶贫项目接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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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4 月 2 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思路和举措,提出“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在国家战略推动下,光伏扶贫未来将保持持续发展,光伏扶贫规模将不断扩大。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网发布的《2018-2024年中国光伏太阳能行业市场深度评估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2024-2030年中国光伏行业发展现状调查及市场分析预测报告
《2024-2030年中国光伏行业发展现状调查及市场分析预测报告》共十二章,包含2024-2030年光伏行业前景及趋势预测,光伏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研究结论及发展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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