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随着金税工程网络监控和日常征管的加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目标已逐渐从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向普通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借用发票、大头小尾开具发票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
随着金税工程网络监控和日常征管的加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目标已逐渐从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向普通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借用发票、大头小尾开具发票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2009 年,为了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网络发票试点工作在各地展开。2009 年7 月1 日,中国第一张网络发票在广东省东莞市地税局开除,这是全国首次以省为单位,统一发开、统一运用、全面推广的网络发票。网络发票的试点工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提供可能。
网络发票是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利用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纸质发票。开具网络发票仅需要一台普通配臵的办公用计算机和打印机,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发票领购、配号、开具、查询等一系列事项。同时各地纳税人所能开具发票的种类、限额等需要由各地地税机关核定,纳税人无法随时更改。网络发票实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线联系,纳税人通过网络发票客户端开具网络发票,将开具信息通过网络提交到税务部门发票综合管理平台,每开一张发票即实时进入地税机关发票管理信息系统跟踪管理。
网络发票的推行为电子发票奠定了基础,网络发票虽然通过在线开具,相关内容及数据仍然打印为纸质发票形式,电子发票完全是完全以电子方式开具、收取和存储的,彻底实现了发票的无纸化。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是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可以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效凭证。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具有无纸化、低能耗、易查询、易保存、有利于规范税费管理等特点。同时,电子发票能更好地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有效降低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成本。
目前,在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电子发票的实施条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基础具备
2005 年4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与其相配套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同时实施。《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为电子发票的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它从法律的角度解决了推广电子发票存在的根本问题,与纸质发票一样,电子发票同样具有了法律效力。
2、基础建设到位
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上网用户的空前发展为电子发票推广创造了有利条件。2012 年,我国互联网络国际出口带宽达到1,899,792 兆位/秒,同比增长36.7% ,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骨干网、城域网、宽带网发展迅速;我国网民规模继续稳步增长,网民总数达到5.64 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42.1% ;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4.20 亿,占总体网民中的比例提高至74.5% 。4G 建设的推进、云计算的应用,带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升级,为电子发票的实施提供保障。
2、安全技术完备
安全问题是电子发票推广的一大障碍,必须通过安全可靠的网络系统设计和系统运行的严格管理以及安全技术来解决这个问题。网络安全技术有加密技术、认证技术和安全认证协议,目前这些技术都已经比较成熟与完善,完全可以满足电子发票应用的需要。
4、EDI 系统的全球实施
目前国际上电子发票主要应用于B2B 和B2C 的模式中,是基于Internet 网络和EDI (电子数据交换)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随着后来美国银行EIPP 系统的推出,电子发票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更加广泛的推广。EDI 系统的成功运用,构建了电子发票完善的使用环境,证明了电子发票在全球范围的可实行性。
2012 年2 月,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2013 年4 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截至2013 年4 月,共有47 个省级国、地税局进行了试点,有283.7 万户纳税人使用,开具网络发票15.82 亿份,占机打发票约10%。国税总局曾在2012 年8 月表示,税务机关将力争在3 年内把网络发票推广到全国。
国税总局表示,规范并推广网络发票正是为使用电子发票奠定基础。2013 年8 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加快推进网络电子发票等电子商务政策试点。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发票的推广时机日益成熟。目前,财税部门正在完善电子发票的管理制度和信息标准规范,拟建立与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在线支付信息、物流配送信息相符的电子发票开具等相关管理制度,促进电子商务税务管理与电子发票的衔接,电子发票的推广有望加速。
电子发票试点推进相关文件
时间 | 相关文件 | 主要内容 |
2012 年2 月6 日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 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税务总局、财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各示范城市,研究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 制定网络(电子)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及标准规范,研究安全网络(电子)发票系统及网络(电子)发票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建设思路,形成试点工程方案,并在相关示范城市组织开展试点,推动基于电子商务交易、在线支付、物流信息的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管理,促进网络(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衔接。 |
2012 年5 月8 日 |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 | 针对纸质发票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用户维权、税收征管等方面实际需要的问题,由税务总局牵头,会同财政部组织有关示范城市组织开展网络(电子)发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税务部门确定的服务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共同建设网络(电子)发票系统,以及相关网络(电子)发票管理与服务平台。研究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制定网络(电子)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及标准规范。 |
2012 年7 月16 日 |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规定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满足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电子发票试点工作。指出从长远看,电子发票是发票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将借鉴国际先进发票管理经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加强网络发票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实现电子发票管理。加快网络(电子)发票推广与应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研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适用的税收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
2013 年4 月15 日 | 《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 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继续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研究,完善网络(电子)发票的管理制度和信息标准规范,建立与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在线支付信息、物流配送信息相符的网络(电子)发票开具等相关管理制度,促进电子商务税务管理与网络(电子)发票的衔接,继续推进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工作,推广网络(电子)发票在各领域的应用。 |
资料来源:产业信息网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