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长期以来我国电子废弃物由于缺乏规范的回收处理体系,小作坊式的拆解处理行为屡禁不止,浪费了大量资源,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也给人们生活埋下了安全隐患。
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市场急需规范。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2011年,我国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计算机五种电器产量6.8亿台,国内销售量3.1亿台,出口量3.7亿台,社会保有量超10亿台,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重量约150万吨。此外,还有大量手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淘汰报废。我国目前除计算机外的4类家电每百户保有量均在百台左右,随着各类家电相继达到使用年限,结合我国家庭人口户数的增长,通过测算到2015年,我国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和计算机五种电器的报废量,将分别达到4518万台、2501万台、1986万台、1601万台和5500万台(包括笔记本电脑)。长期以来我国电子废弃物由于缺乏规范的回收处理体系,小作坊式的拆解处理行为屡禁不止,浪费了大量资源,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也给人们生活埋下了安全隐患。
图:我国每百户家庭电器拥有量(单位:台)
我国主要电子废弃物报废量及其预测(单位:万台)
2003年6月,国家发改委依据我国《固体废弃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在对欧洲、日本等再生资源利用发达国家考察后,主要借鉴了欧盟《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后文简称: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后文简称:RoHS)两项指令,研究建立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为核心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就相关方责任、回收体系建立、回收处理规划、回收处理基金机制、海外回收处理情况等课题进行了专项研究。
图: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现行模式框架
日本电子废弃物处理体系全球领先。日本拥有全球最发达电子电器产品制造业,同时由于其面临废弃物处臵和资源约束等问题,促使日本成为全球最早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国家之一。在电子废弃物处理方面日本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目前通过《家电再生利用法》已经建立了一套先进和完善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日本1998年颁布了《家电再生利用法》根据日本产业经济省统计测算,日本一年四种家电销量仅2200万台,每年报废量近1800万台,其中近1100万台得到了妥善处理,700-800万台作为二手产品出口到了海外,每年环境省查获的非法丢弃废家电15万台左右,不到报废量的1%。
图:日本家电再生利用流程
我国建立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的两大难点,“日本模式”恐难成型。1)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以及城市不同家庭之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还有很大差距;废旧家电属于固体废弃物,既不能像汽车一样强制报废,强制回收,也不同于一般城市垃圾,可以直接填埋或焚烧。因此我国目前是以旧货经营为主的回收方式决定了废旧家电并行的市场形态将长期存在;这给市场管理制度造成了很大的难度。2)从日本的报废电器回收制度研究中可以发现,一个完善可实施的处理机制,需要伴随“污染者付费”的补贴金制度的存在。而在我国的国情下,从目前的废旧家电可以卖钱到丢弃废家电必须付费,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由民众付费的机制,在短期内很难实施。而制造者责任延伸制度,在考虑生产商和进口商的市场整体竞争力的情况下,短期内也无实施可能。所以,在此背景下,处理企业如何取得长期、稳定、合法的资金补助与市场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巨大矛盾。
表:日本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费用(单位:日元/台)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更符合中国国情。2003年2月欧盟颁布了 “WEEE指令”和“RoHS指令”,规定在10大类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者负责回收处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WEEE指令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在2004年8月13日前完成立法或根据指令修改本国法律,在2005年8月13日后实施。目前欧盟各国均建立了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为核心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生产责任延伸制是对电子电器产品制造者及产品进口商征税,这种方式避免了由民众支付污染处理费,更符合我国的国情。我国台湾地区是全球电子产品制造和消费发达地区,其经济运行特点及面临资源和环境问题与日本相似,目前也采取生产者责任延伸模式对电子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
表:欧洲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费用(单位:欧元/台)
表:中国台湾地区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费用(单位:台币/台)
混合回收体系是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最优模式。随着欧洲两个家电指令的生效,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的规范化已走上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日程。首先要明确回收体系的基本构架和模式,根据不同的管理目标和需求的不同,各种基本构架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各种形态在物质流、资金流上的运行时不同的,在组织体制、全责分配上也有差异。按照不同的管理目标和需求不同,有三种管理模式:模式A,以建立社会化综合回收处理体系为目标;
图: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的基本模式(模式A)

模式B,以增强生产企业回收处理能力为目标,以建立社会化综合回收处理企业为补充;
图: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的基本模式(模式B)

模式C,以建立混合体系为目标,既提高生产企业的回收处理能力,又建立社会化的综合回收处理企业。
图: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的基本模式(模式C)
通过对A\B\C三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在运行中物质流、资金流和政策配臵上的比较,政府最终确定“以建立混合体系为目标”做为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的管理模式,该模式既要求提高生产企业的回收处理能力,又需要建立社会化的综合回收处理企业。
表: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三种基本模式运行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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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32年中国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市场专项调研及竞争战略分析报告
《2026-2032年中国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市场专项调研及竞争战略分析报告》共十四章,包含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主体分析,中国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重点企业分析,中国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投资风险及发展前景预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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