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即通过适当的热分解、燃烧、熔融等反应,使垃圾经过高温下的氧化进行减容,成为残渣或者熔融固体物质的过程。
垃圾焚烧是一种较古老的传统的处理垃圾的方法,由于垃圾用焚烧法处理后,减量化效果显著,节省用地,还可消灭各种病原体,将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故垃圾焚烧法已成为城市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之一。现代的垃圾焚烧炉皆配有良好的烟尘净化装置,减轻对大气的污染。
一、垃圾发电“国补”未取消,应完善发电价格形成机制
1月22日,财政部、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此前备受市场关注的垃圾焚烧发电“国补”退坡在政策文件中并未提及。《意见》明确了垃圾焚烧的“差异性”,指出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成本变化情况,及时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形成机制。“国补”突然大幅退坡的担忧将缓解。
(一)垃圾焚烧收入中“国补”占比约20%,收费制度建立依然是政策改革方向
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是卫生填埋和焚烧两种。卫生填埋是我国目前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根据垃圾自然降解原理,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手段,使垃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综合性方法,优点是技术成熟、投资成本低、对垃圾要求低;缺点是占用土地面积较大,且可能发生渗漏,造成二次污染。垃圾焚烧是指将垃圾置于850摄氏度以上高温环境中,使垃圾中的活性成分经过氧化转化成性质稳定的残渣,释放热量并用于供热及发电,优点是能量利用效率高、对环境造成影响小、占地面积小;缺点是初期投资大、技术要求较高。
随着城镇化率水平的提升,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量稳步增加。对比发达国家,我国城镇化率仍有较大的差距。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仅为58.52%,与发达国家普遍80%以上的城镇化率相比,提高空间较大。
伴随经济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城镇人均产生垃圾量也将随之提升。若按照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人均1.2千克/天的垃圾产生量计算,中国的城镇垃圾量将达到34000万吨/年。若按未来城镇化率达到80%、城镇人均1.2千克/天的垃圾产生量计算,未来中国城镇垃圾量将达到45000万吨/年。就当前而言,我国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5%,绝对量持续增长。
垃圾发电电价制定机制:根据2012年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进行结算,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垃圾焚烧发电价组成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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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垃圾处置收入中“国补”占比近2成。根据行业经验来看,一般来说垃圾处置费收入占比为吨垃圾收入的30%,电费收入为垃圾焚烧的主要来源,其中按照火电标杆电价0.375作为假设,国补占比接近20%,如果退坡将对项目盈利产生不小压力。
垃圾焚烧吨垃圾收入中处置费仅为30%,国补占比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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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电价补贴(含垃圾发电)占可再生能源补贴较低,2019年仅为4.9%。根据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43号建议的答复》披露2016-2019年期间,中央财政共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超3000亿元,其中用于生物发电(含垃圾发电项目)378亿元,占比为12%。而2019年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发布866亿可再生能源补贴分配,生物质补贴仅为4.9%。
2019年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预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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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坡尚需收费制度建立,引导垃圾处理费市场化。此次下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成本变化情况,及时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形成机制。此外,2019年10月财政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43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提及:针对垃圾发电效率与生态效益欠佳的问题,一方面将保持已有项目的补贴政策,另一方面逐步减少新增项目纳入补贴范围的比例,引导垃圾处理费市场化方式对企业予以支持。预期垃圾处理费市场化程度将逐步提高,并有望加速推进行业产能整合及利用效率提高。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在步入快速发展轨道的同时,低价竞标、带病运行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前期资金投入不足、补贴面临退坡等问题开始制约行业发展。
我国垃圾发电行业市场规模:垃圾焚烧产能持续增长,十三五规模或达两千亿
智研咨询发布的《2020-2026年中国垃圾分类处理行业发展现状调查及投资商机预测报告》显示: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能力(仅包含设定城市)近年来保持了较快增长,截至2017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产能达到29.8万吨/日,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12-2017年处于持续高投产状态,其中2012-2016年平均年新增产能约为3.2万吨/日,2017年城市新增垃圾焚烧产能较2012-2016年平均新增产能值提升1万吨/日,达到4.2万吨/日。按照当前趋势及“十三五”规划,预计到2020年,我国垃圾焚烧产能将达到59万吨/日。
2006-2020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能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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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显示,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2020年产能达到59.1万吨/年,截至2017年底已投运产能为35.2万吨,假设2018-2020年平均每年增加8万吨/年的垃圾发电产能,可于2020年完成目标,综合考虑工程、设备以及运营市场,十三五期间垃圾焚烧总市场规模达到2438亿元。
2016-2020年我国垃圾发电行业市场规模预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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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我国垃圾发电行业细分市场规模预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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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行,利好前端付费制度建立
6个重点城市2020年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相应市场空间将释放。截至2020年1月,46个重点城市均已启动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计划,并已有30个城市正式颁布、实施了垃圾分类有关管理条例。还有16个城市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立法计划或已形成草案。
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时间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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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短期刺激前端中端,中长期刺激末端产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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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新版《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结合垃圾分类要求保障处理费征收。该《办法》相较于2013年《原办法》新增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要求,明确单位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分类计量,可按照分类质量,实行差异化收费;并可根据分类考核达标的,下调和上浮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明确凡在上海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均应当缴纳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办法》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预期对垃圾处理费征收形成有效保障。
《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修改条例 | 2013年《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 2019年《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 修改原因 |
适用范围 |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除外 |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已对建筑垃圾全程管理做出了规定,无需在本文中再予以重复规定 |
管理部门 | 市、区(县)物价部门会同同级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具体制定、调整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对收费行为进行监管 | 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制定、调整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 根据2018年发布的《上海市定价目录》,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权限为市价格主管部门 |
- | 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 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单位生活垃圾产生量核算、垃圾分类质量考核及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 基于分类管理和建立与分类品质相挂钩的收费制度的需要 |
征收单位 | 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所在地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征收。 | 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所在地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下属机构负责征收。 | 收费主体统一有利于资金监管 |
计量方法 和标准 | 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餐厨垃圾的收费标准,由有关部门另行规定;船舶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和标准,由市物价、绿化市容、财政、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另行规定。 | 单位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分类计量,可按照分类质量,实行差异化收费。 | 适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营商环境优化管理要求,餐厨垃圾统一执行湿垃圾的收费标准,不需再单独设置餐厨垃圾收费规定;按照上海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本市内河水域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的请示》的批复,上海市内河船舶生活垃圾已取消收费 |
收费减免 | - | 对其他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分类考核达标的,可下调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分类考核不达标的,可上浮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下调和上浮收费标准,在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中明确并自下一个计费周期生效。 | 鼓励单位更积极地践行垃圾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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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短期来看垃圾处置费的支出还是以地方财政负担为主,但随着垃圾分类深入人心,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和差别化收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制度,将有望成为固废行业变革的新方向
(三)建设需求仍旺盛:各地焚烧建设规划落地,14省投资规模超2500亿
已有14省发布《焚烧建设中长期规划》,至2030年合计新增产能50万吨/日。自2018年以来,已有14省市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从总产能来看,14省的焚烧产能有望由2018年22万吨/日增长至2030年72万吨/日,合计新增产能50万吨/日增幅显著,焚烧处理率也由2018年的13%~60%增长至2030年的70%以上。
14省的焚烧产能有望由2018年22万吨/日增长至2030年72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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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省10年新建600余座焚烧厂,预期投资金额达2500亿元。根据各省披露的焚烧产能建设口径,14个省将新建焚烧厂602座。其中9个省披露具体投资金额,合计1577亿元。根据该九省投资规模和新建产能测算得出单位投资额约为50万元(吨//日),由此估算剩余5省投资规模约为966亿元,合计14省投资金额超2500亿元,年均投资额达179亿元,焚烧产能建设正提速。
14省10年新建600余座焚烧厂,预期投资金额超2500亿元
地区 | 规划名称 | 投资金额/(亿元) | 新增焚烧规模(万吨/日) | 新增焚烧厂数(座) |
浙江省 |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 | 166 | 2.9 | 37 |
四川省 | 《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 | 238 | 5.3 | 80 |
江苏省 | 《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指导规划》 | 385 | 8.5 | 66 |
福建省 | 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 | 60 | 1.2 | 17 |
广西省 | 广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 | 108 | 1.3 | 15 |
云南省 | 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 | 125 | 2.5 | 49 |
陕西省 | 《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年)》 | 187 | 3.5 | 41 |
安徽省 | 安徽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 | 231 | 4.1 | 65 |
海南省 | 《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 | 76 | 1.3 | 24 |
实际披露投资额合计 | - | 1577 | 30.6 | 394 |
新疆省 | 新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36 | 0.7 | 17 |
河北省 | 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 | 356 | 7.1 | 78 |
河南省 | 《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 | 375 | 7.5 | 75 |
青海省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 | 26 | 0.5 | 6 |
湖南省 | 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 | 173 | 3.5 | 32 |
预期投资额合计 | - | 966 | 19 | 208 |
合计 | - | 2542 | 50 | 602 |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14省按照《“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在2015-2020年间应新增焚烧产能14万吨/日,到2020年应达到产能27万吨/日,结合中期规划推算2020-2030年间上述14省新增产能达45万吨/日,假设平均划分到2个5年期规划,每个五年期规划也将有20万吨/日以上的建设需求。十三五收官在即,如按照规划如期完成我国垃圾焚烧率将达50%,随着填埋厂不断减少,该比例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生活垃圾“十三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比较
- | - | 2005 | 2010 | “十二五”规划目标 | 2015年 | “十三五”规划划目标 |
无害化处理率 |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36城市) | - | - | - | - | 100% |
设市城市 | 51.70% | 77.90% | 90% | 94% | 95% | |
县城 | 7.20% | 27.40% | 70% | 79% | 80% | |
无害化处理能力(万吨/日) | 无害化处理能力 | 23.65 | 45.69 | 87.15 | 75.83 | 110.49 |
其中:焚烧处理能力 | 2.6 | 8.96 | 30.72 | 23.52 | 59.14 | |
焚烧处理所占比例(%) | 焚烧比例 | 11% | 20% | 35% | 29% | 50% |
东部地区焚烧比例 | 48% | 46% | 60% | |||
收转运体系 | 新增运输能力(万吨/日) | - | - | 45.74 | 38.18 | - |
新增转运能力(万吨/日) | - | - | 45.67 | 33.29 | 44.22 | |
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万吨/日) | - | - | - | 3.02 | 1.31 | 2.73 |
完成投资(亿元) | - | - | - | 2636 | 1039 | 2518 |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需求旺盛,“国补”未退坡,固废全产业链维持高景气度。处置费提高弥补电价调整依然是政策改革的方向,但垃圾焚烧与光伏、风电的“差异性”得到《意见》认可,“国补”突然大幅退坡的担忧将缓解;考虑到垃圾焚烧建设需求依然旺盛(仅14省发布的《焚烧建设中长期规划》,从2018年至2030年就将新增产能50万吨/日),整个固废产业链(包括环卫、再生资源、垃圾焚烧等)高景气度在未来几年仍将维持,投资机会上建议关注:(1)快速扩张的垃圾焚烧企业(瀚蓝环境、伟明环保、城发环境、上海环境等);(2)再生资源(中再资环)及环卫企业(龙马环卫、盈峰环境等)
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趋势
1、圾发电厂将超大型化方向发展
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非常复杂,投资成本高,加上我国垃圾中可燃烧的成分不高,只有形成规模效应才能保证垃圾发电厂满足日常运作且有一定的收益。因此,未来垃圾发电厂大型化将是必然趋势。
2、圾焚烧设备国产化程度逐步提高
随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一批领先企业以及科研院所在吸收国外先进垃圾焚烧技术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生活垃圾特点不断完善创新,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工艺技术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部分具备较强技术实力的企业在工艺技术及设备的研发与制造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该等技术和设备目前已在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
3、圾发电行业政策趋于完善
目前,各级政府部门已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优惠政策。例如,在制度建设方面,政府提出按规定推行垃圾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实现垃圾处理良性循环,对垃圾处理实行特许经营,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对产业化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4、圾发电企业将“走出去”
2017年9月,由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非洲大陆第一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埃塞俄比亚正式投运,该电厂从处理技术、工艺标准到施工建设均由我国企业完成,标志着我国垃圾焚烧处理正式实现了全产业链“走出去”的跨越。随着国内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也逐步走向“一带一路”国家,实现产业技术与产能的“走出去”
2024-2030年中国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市场运营态势及发展趋向研判报告
《2024-2030年中国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市场运营态势及发展趋向研判报告》共九章,包含垃圾焚烧处理产品价格分析,垃圾焚烧处理所属行业整体运行指标分析,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经营及投资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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