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研咨询 - 产业信息门户

降低企业杠杆率 税收支持政策出炉

    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此外,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通知》还明确,企业破产、注销,清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有关清算费用及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债权损失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金融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通知》称,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企业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依据《通知》,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版权提示: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700-9383
010-60343812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研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