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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全面打击盗版奥运音像制品

    为保护奥运会相关知识产权,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于下发了《关于全面清查收缴侵权盗版北京2008奥运会开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音像制品的通知》。
    通知强调,凡未经国际奥委会、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版发行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
音像制品均属侵权盗版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地加以遏制。
    通知对各级“扫黄打非”、新闻出版等部门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涉及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侵权盗版
音像制品的清查收缴工作。
    二是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要立即组织新闻出版、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本地音像市场、繁华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奥运场馆及运动员驻地周边等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发现涉及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的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全数收缴。
    三是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市场清查和举报投诉获得的线索,深入追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来源和去向,依法严厉查处制售侵权盗版
音像制品的行为。
    四是各地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当地音像出版复制单位的监管,建立奥运会相关题材音像制品出版复制业务报备制度,认真审查授权委托手续,坚决防止未经授权的音像制品通过正规渠道流向市场。音像出版复制单位如生产盗版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音像制品,将实行“一票否决”。
    五是各地“扫黄打非”部门要加大对打击侵权盗版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
音像制品的宣传力度,明确制度要求,提出严厉惩戒措施。
    六是各地要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遇有涉及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侵权盗版行为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务必在24小时内按程序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新闻出版总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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