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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香港进行返程投资分析

    内容摘要:由于香港和内地签有避免双重征收税收协议,因此对于香港公司所缴纳的香港利得税和内地企业已经缴纳的国内所得税,在不超过25%的总体税负下可以扣除(采用间接据实扣除的方式)(按《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三条第五款)。

    内地企业A利用香港平台向其他投资者进行筹资,再由香港公司将筹得的资金投资回内地企业B(如图3)。


图2 利用香港与一些地区的特殊协定,利用多层控股结构进行境外投资

图3 利用香港进行返程投资

    对于内地企业来说,这样做的优势有:①企业可以利用香港在境外融资,且融得的资金可以投入内地进行生产建设。②香港公司投资的内地企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高新技术企业、基建工程、节能环保等鼓励性行业),仍可享受国家关于这些行业的税收优惠。③香港地区与中国内地之间签订税收安排,香港公司从内地企业分回股息的预提所得税率比其他地区低,即使是对比其他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其税率也是较低的,且对于内地企业来说,利息还有抵税的作用。由于香港和内地签有避免双重征收税收协议,因此对于香港公司所缴纳的香港利得税和内地企业已经缴纳的国内所得税,在不超过25%的总体税负下可以扣除(采用间接据实扣除的方式)(按《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三条第五款)。

    需要注意的问题和限制有:①当企业的返程投资符合特殊目的公司的定义时,企业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和详细披露。②在香港设立的公司需要有实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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