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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破解“新二元结构”难题基本经验分析

    内容摘要:通过加大幼儿园园舍建设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规模,上海市尽量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要,并已启动在城郊接合部设立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看护点等举措,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困境。

    (一)主要做法

    (1)基本形成计划生育统一服务管理格局。上海市把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作为均等化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基本形成了“一盘棋”式的计划生育统一服务管理格局,初步建立了对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制度体系,特别是2010年推进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以来,相关制度正加快完善。在计划生育服务的政策层面,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已无差别,基本实现均等化,而对流动人口的限价产前检查、平价住院分娩等服务更是属于“优等化服务”。

    (2)努力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上海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已实现制度全覆盖,基本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8年以来,闵行区政府将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的办学经费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按市、区1:1的比例予以投入,三年来共投入1.85亿元,16所学校生均建筑面积均达到了市规定的办学标准,并免除学生学杂费和书簿费。通过加大幼儿园园舍建设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规模,上海市尽量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要,并已启动在城郊接合部设立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看护点等举措,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困境。

    (3)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上海市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全市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已覆盖到流动人口,上海市民享受到的公共医疗服务能同等地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闵行区从2003年起将流动人口肺结核防治纳入常规工作,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管理和政府减免优惠政策。宝山区为来沪6个月以上人员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将流动人口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统一管理。

    (4)逐步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待遇。上海市建立了以社会保险为内容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社会保险已覆盖到绝大部分来沪务工人员。2002年上海专门制定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包括工伤保险、住院医保、养老补贴等待遇,后来又增加了日常医药费补贴,有力维护了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2002年开始,本市将持有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保”参保范围。2009年7月1日,上海市颁布了《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来沪务工人员可以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这一重大制度衔接举措提高了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水平。

    (5)持续强化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上海已建立公益性的流动人口就业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各种就业服务。上海市流动人口就业服务制度体系较为完善,特别是在劳动维权和就业培训方面,率先实现外来流动人口与沪籍人口的“一体化”。闵行区形成“一个中心、三个人力资源中介园区、十三个就业服务工作站”的流动人口就业服务网络。从2010年开始,“农民工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在上海全面实施,农民工纳入面上补贴培训范围。

    (二)基本经验

    (1)市级统筹。上海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在各类规划、行动计划中进行统筹安排。上海市、区“十二五”规划对流动人口的公共就业服务、义务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安排,上海统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和人力资源配置,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统筹层次。

    (2)制度保障。上海重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制度建设,2002年率先建立了流动人口综合保险制度,2006年出台了《关于上海市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服务经费使用项目的指导意见》,2010年颁布了《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络员工作制度、部门工作通报汇总制度、工作信息传递制度等工作制度。

    (3)部门联动。上海基本形成组织有力、部门协调、各方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体系,成立了市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和市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等三个涉及全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形成了“部门配合、政策衔接、资源共享、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新机制。

    (4)区域协作。上海向流动人口输出地“源头延伸”,实施“源头管理”,有效实现输出地、输入地的“双向管理”。上海人口计生委以《区域协作协议书》的方式和长三角各省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协作制度,同江苏、浙江建立了长三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与安徽、江苏、江西等9省(市)签订了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协议书。

    (5)信息共享。2009年9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暂行)》,在全国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法律保证机制;率先实现市级人口计生信息系统与国家层面信息系统对接,加强跨省信息交流;建成了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和行政事务处理电子政务平台,提高了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管理效率。

    当前,上海化解“新二元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尤其是对流动人口给城市带来的利弊得失以及该如何为其提供公共服务看法不统一;二是体制设计不健全,缺乏综合协调管理部门,部门分割矛盾十分明显,工作没有形成合力;三是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资源配置与实际人口分布不匹配;四是制度覆盖不全面,区与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均存在较大差异;五是服务配套不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一些专业统计制度尚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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