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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被“贷款”!银行股东内外勾连,涉嫌非法放贷17114笔、26亿元,近两年三类银行不良贷款率及贷款占比情况分析[图]

    11月19日,河北石家庄。张某军妻子告诉澎湃新闻,已经过世的丈夫名下突然多出贷款,银行未给说法。警方消息显示,银行股东内外勾连,骗贷26亿。

    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河北省晋州市恒升村镇银行股东赵某等人涉嫌骗贷17114笔,共计26亿元。他们用虚假的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从银行贷款。19亿余元用于还本付息和投资经营,7亿元被赵某非法占有。2019年9月10日,晋州市检察院对本案中的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作为本案的最大受益者,赵某将被另案起诉。

    河北省晋州市鼓城村村民张炼军,去世后竟然从银行“贷了款”。

    张的妻子找出他的《火化证》,上面记录的火化时间为2018年5月2日。她说丈夫生前从没说过有贷款,“去世后,我一直攥着他的身份证没借给任何人,怎么就背了贷款了?”

    张炼军贷款的银行,叫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升银行”),下辖共6家支行。“天眼查”显示,2014年3月,恒升银行由浙江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瓯海银行”)等法人、自然人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瓯海银行占股40%。

    死人“贷款”之事东窗事发,源于2018年6月至8月瓯海银行对恒升银行的合规检查。检查出具的《事实认定书》载明,张炼军、周志斌系死后被贷款。瓯海银行认为此事涉嫌骗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名涉案人员辩护律师出具的晋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此案涉及恒升银行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34人、银行外部团伙14人,其中15人因为贷款已收回未予追究刑责。截至2019年3月15日,除4人在逃外,29人被依法刑拘。9月10日,晋州市检察院对本案中的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张炼军的贷款只是冰山一角。晋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警方查明,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恒升银行股东赵良“指使和言语胁迫银行人员,对银行外部提供贷款资料不进行任何审查、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制作贷款手续进行审批发放贷款”,涉嫌骗贷17114笔,共计26亿元。

    截至发稿,恒升银行总部及6家支行均正常营业,但上述贷款涉及的四户联保业务已经停办。

    死人“贷款”

    晋州市前赵七子村村民李志民,也不知道自己从恒升银行贷了款。

    他记得2018年7月的一天,村里的大喇叭广播让他去一趟村委会办公室,两名陌生人正在村支书的陪同下等他。“那两个人问我有没有从恒升银行贷款?我说没有,他们还让签字确认。”

    李志民说,那是他第一次听说自己从恒升银行贷款的事,此前毫不知情。

    陌生人来自瓯海银行。2018年6月至8月,该行作为大股东对恒升银行小樵支行等进行了合规检查,李志民的贷款是检查、审核对象之一。在恒升银行的记录中,李志民贷款20万元,属于“四户联保”型贷款。

    四户联保是恒升银行于2015年推出的一种针对农户生产经营、消费需求的金融产品,以家庭为单位,四户互保,无需抵押。依据一名恒升银行员工于2014年5月22日记录的“学习《恒升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笔记,20万元以下的四户联保型贷款,无需银行风控委员会授信审批,审核的最高级别为实际放贷的支行行长、恒升银行主管信贷的副行长。

    那次合规检查后,瓯海银行于2018年8月出具了一份《事实认定书》。新京报记者获得了这份《事实认定书》,2019年8月5日,恒升银行办公室主任刘浩看过后表示“应该是真的”。

    《事实认定书》写道,检查组对抽查的51户联保贷款上门走访、实地调查,发现49户借款人否认贷款、2户借款人贷款前早已死亡,“确认均为冒名贷款”;每户贷款金额均在16万元-20万元之间,51户共计985万元。

    此外,检查人员调阅贷款人档案、借款借据、借款合同等资料后发现,上述贷款均存在借款人签名笔迹雷同的问题,有伪造借款人笔迹的嫌疑。

    发现问题后,瓯海银行于2018年8月23日向晋州市公安局报案,称恒升银行遭遇骗贷。

    文章开头处提到的张炼军,便是两名早已过世的借款人之一。《事实认定书》显示,张炼军贷款19万元,村民确认已去世,且去世时间在贷款前。另一已过世的借款人为晋州市杨家庄村村民周志斌,贷款19万元,亲属及村民确认几年前已去世。2019年8月5日,周志斌的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儿子是在2016年1月18日去世的,

    生前从未听过在恒升银行有贷款。

    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上述51户借款人分布在晋州多个村庄,均为农户。2019年8月15日,前赵七子村村支书李福全告诉新京报记者,村里像李志民一样被贷款的

    至少有十来户,去年均配合银行、公安机关说明了情况。

    真假混杂的借款人身份证明

    晋州市公安局侦办此案的过程中,一个叫赵良的人逐渐浮出水面。“天眼查”显示,赵良为恒升银行董事、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5%。

    赵良曾向公安机关交代,非法放贷发生前的2015年8月,恒升银行的四户联保业务已出现大量不良贷款,雇人催缴后还款效果依然不佳。为此,他找到主管信贷的副行长余俊,表示贷款好放难收,与其贷给外人,还不如贷给自己投资,“余俊觉得我说得挺有道理,同意了我的想法”。

    恒升银行一名涉案支行行长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依据其妻子学习《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的笔记,四户联保业务的借款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

    为了拿到这些证明,赵良安排其表兄金波寻找借款人,还交代金波,要给每户借款人五六百元的好处费。贷款下来后,钱归赵良使用,赵良也会负责偿还本金和利息。

    金波原为晋州市昌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该合作社由赵良于2010年创办,赵良为实际控制人。为了寻找借款人,金波在合作社内成立了一支十余人的业务团队,做着与合作社无关的工作。2016年后,这支团队离开合作社,在晋州市时代商城附近租了一个两层的办公室,继续帮赵良跑贷款。

    修中卫是这支贷款团队的成员之一,见证了寻找借款人的全过程。他向警方供述,2015年8月,他在金波及团伙另一成员方化的安排下,带着复印机到晋州市农村为百余名贷款客户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这些人都是方化安排好的。方化让我照着贷款客户姓名签字,每个贷款户名字需在三四张纸上签字,其中有一份是客户与银行的借款合同。”

    复印、处理好各种资料后,修中卫会把它们送到银行,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修中卫称,手续送给谁是方化联系好的,接收人一句话都不问就把资料收下了。

    据修中卫供述,刚开始跑贷款时,有一小部分客户资料是真实的,真假资料掺杂使用。后来他们转换思路,借款人资料全部为虚假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另一团伙成员王桂旺也见证了伪造身份证件的过程。

    他向警方供述,在租住的办公场所,他见过一箱一箱的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全都签过字、按过手印。他询问这么多身份证复印件都是哪来的,方化说是买来的。

    放贷审核全面失守

    正常情况下,虚假的借款人证明不可能通过贷款审核。

    依据原银监会于2010年2月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应调查核实借款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据河北省某银行监事长介绍,类似贷款的审查一般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放贷前,客户经理要入户调查,核实借款人资料并撰写贷款调查报告;放贷时,要经过支行行长、总行授信部、总行主管信贷副行长三级审批;放贷后,银行客户经理还要电话和实地回访,审查贷款的真实用途。

    此外,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恒升银行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借款人贷款审查实行面谈制,要入户调查,要见到借款人本人。

    但在实际操作中,恒升银行并未遵循相关规范。在赵良、余俊等人的授意下,贷款审核的各个环节全面失守。

    “天眼查”显示,恒升银行共有10个法人、自然人股东,除瓯海银行外,其余9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总和为60%。赵良曾向警方供述,自己是这9个股东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其他法人、自然人股东,均为代其持股,“(所以)我在银行说话是有一定分量的。”

    “(在恒升银行)赵良常公开说10个股东9个他说了算,都是他出资入股。”2019年8月7日,杨庆州告诉新京报记者。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杨庆州曾担任恒升银行行长。他说赵良让谁走,谁就得走,“我当年就是被他辞掉的。”

    据恒升银行一名涉案客户经理的辩护律师王国绪介绍,他的当事人知道这是非法放贷,但慑于赵良在银行的话语权,所以做事时“睁只眼闭只眼”,只管在假资料上签字。“赵良常对客户经理训话,能干就干,不能干走人。”王国绪说。

    据赵良供述,由于其基本不参与银行日常业务管理,真正负责协调银行内部及6家支行审批贷款的是主管信贷的副行长余俊;哪天哪个支行有放款额度,余俊会直接通知赵良表兄金波;金波安排手下将资料送到这家支行后,从客户经理、支行行长到总行授信部经理、再到余俊,谁都没有履行正常的贷款审查程序,只管批准签字。

    晋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余俊目前为在逃状态。

    晋州本地人任占良,曾于2015年至2018年担任恒升银行马于支行保安。马于支行的营业厅大约60平米,客户经理的工位在营业厅北侧,开放式办公。任占良上班时,可以看到客户经理的工作状态。

    2019年8月5日,任占良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亲眼见过客户经理致电借款人核实贷款情况,“就翻着借款人资料上的电话挨个打,核对下对方的名字就把电话挂了。”

    对于这个细节,贷款团伙成员王桂旺对警方的供述中也有提及。他说资料上留的借款人电话都是他们团伙内部的,由另一成员方化接听,应付银行核查。而方化接听电话后,经常应答一声“是”就挂掉,有时连续、频繁地接听电话后还会发牢骚,“明知是假贷款,还打什么电话核查?”

    拿着编织袋到柜台取钱

    贷款审批一旦通过,金波的手下修中卫、杨军等人便会到相应的支行取款。

    上述河北某银行监事长介绍,银行放款必须由借款人本人支取,柜台职员还要核查借款人身份证与审批手续是否一致。

    据修中卫交代,2016年春节前,恒升银行确实要求借款人本人到柜台取款并核查身份,因此,他会让借款人取款后再交给自己。

    但2016年春节后,恒升银行的取款手续简化了,杨军可以直接安排手下到银行找客户经理拿审批手续、开户存折,再到柜台取钱,只要输入开户存折的初始密码就行。修中卫说,自那以后,他从未在取款过程中见过借款人,取钱的都是团伙成员。

    在任占良的印象里,每周5个工作日,他至少能在马于支行大厅见到两次大额取款人。这些人总是那几张熟悉的面孔,他们从客户经理处拿到借款借据后交给柜台职员,不出示任何证件。柜台职员什么都不问,就把成捆的百元现钞递到取款人手中。

    瓯海银行于2018年8月出具的针对恒升银行小樵支行的《事实认定书》显示,检查组调阅监控后发现,非借款人本人将贷款资料批量交给客户经理,拿到放贷资料后又交给柜台办理放款,自始至终未出示身份证件,“银行柜员明知客户不是借款人本人仍放款”。

    据修中卫供述,截至案发,恒升银行旗下的小樵、马于、总十庄等6家支行他们都去过,每次至少领取4-8人的贷款,少则几十万、多则一百余万,用编织袋装走。为了保证钱款安全,杨军会让四个人、开两辆车同时到银行取钱,前一辆车载有大量现金,后一辆车殿后押钞。

    由于持续利用虚假的借款人资料贷款,后期的许多贷款被用来偿还旧贷。

    据王桂旺供述,团伙成员经常是上午从一家支行取出新贷款,下午就拿着取出的现金和一堆存折到另一家支行还旧贷。到银行后,他们直接把钱和还款人名单交给柜台,柜员每操作完成一笔还款,他们就依照还款单上名字签字确认。

    据上述河北某银行监事长分析,团伙成员之所以没有通过银行内部转账的方式“以新还旧”,而是选择了如此繁复的操作,可能是担心银行业监管机构、央行的网络监管系统监测到相关情况后自动预警。如此一来,恒升银行的违规操作就会被发现。

    涉嫌非法放贷17114笔、26亿元

    晋州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显示,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赵良等人多次利用虚假借款人资料从恒升银行贷款,仅银行内便有34名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参与,前后时长3年。

    “天眼查”显示,在此期间,瓯海银行派出的恒升银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周良英、黄朝辉,前者的任职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至2017年6月22日,后者继任至今。

    2019年8月4日、11月12日,新京报记者通过电话、短信等多次向周良英核实非法放贷及其是否知情。截至发稿时,周未予回应。

    2019年11月13日,黄朝辉在恒升银行办公室告诉新京报记者,“我现在的处境很为难,没有瓯海银行的授权啥也不能说。”

    据恒升银行工作人员透露,案发前,大股东瓯海银行每个季度都会派人到恒升银行进行合规检查。而在恒升银行内部,骗贷早已不是秘密。

    11月15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瓯海银行客服热线,希望了解案发前该行是否发现了恒升银行非法放贷。1001号客服人员表示,将报告领导后再作答复,但截至发稿未予反馈。

    在恒升银行多名涉案人员家属看来,瓯海银行之所以会在2018年6月至8月的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许与该行更换领导有关。“天眼查”显示,2018年6月28日,瓯海银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潘志坚变更为黄定表。但截至发稿时,新京报记者未发现其他证据佐证家属们的说法。

    2019年11月12日,新京报记者又为此致电发现问题的检查组负责人李士青。李士青表示,因为涉及金融安全问题,细节不便公布。

    2018年8月,瓯海银行就恒升银行涉嫌骗贷一事报案后,晋州市公安局迅速立案侦查。经查明,截至案发,恒升银行共涉嫌非法放贷17114笔,本金合计26亿元。其中已偿还10902笔,本金14亿余元;未偿还6212笔,本金11亿余元。

    2019年8月5日,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了恒升银行总部及6家支行,发现各行均正常营业,但四户联保业务早已停办。

    现任恒升银行行长为凌晓芒,是2018年8月案发后从瓯海银行下属二级支行调任过来的。2019年8月5日,凌晓芒在电话中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之所以发生大规模非法放贷事件,是因为个别人破坏了规章制度,造成放贷环节层层失守。“至于银行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和缺陷,一切以警方侦查结果为准。”凌晓芒说。

    部分资金或被用来购置房产

    据赵良交代,违法发放的数亿元贷款被杨军存进了两张银行卡,一张卡的开户名为杨军,另一张卡为赵勇,两张卡的实际使用人均为赵良。

    晋州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显示,经查明,赵良等人骗取的贷款中,19亿余元用于还本付息和投资经营,7亿元被赵良非法占有。其中,赵良购置房产花费1.8亿元,另有5.2亿元无法查实去向。

    在投资经营方面,赵良自称十几年前开始涉足房地产生意,并于2006年注册成立了河北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嘉益房产”),不过最初的几个项目都赔了。

    2010年,他又用嘉益房产投资开发了“河北省体育局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图纸显示,该项目位于石家庄体育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西侧黄金地段,占地28亩,截至2018年已陆续投入拆迁补偿费用、搬迁安置费用8亿元。

    2019年9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河北省体育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处证实,该项目确与嘉益房产有关。9月29日,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项目区居民已全部搬迁,棚户房楼体已被喷上了红色的“拆”字,一楼空房门窗有的已被拆卸下来。

    在购置房产方面,赵良自称2016年在石家庄东胜广场A座7层买下了整层写字楼,共2600平米,花费3000万元;事后装修及购买办公家具等,又花费800万元。

    2019年10月10日,新京报记者前往东胜广场现场看到,7层的两扇玻璃大门被晋州市公安局贴上了封条。

    赵良还称,曾于2017年购买了石家庄中储广场写字楼6层整层,花费4500万元;2017年6月,购买河北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待开发酒店项目,花费2.7亿元。

    此外,赵良还向警方交代,曾用骗贷钱款3100万元在石家庄市瑞府小区买下两套三层独栋别墅,登记在其子赵某源名下。2019年10月10日,瑞府小区物业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两套独栋别墅的持有者确实为赵某源。

    据了解,晋州市检察院已于2019年9月10日对案件涉及的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并不包括赵良。律师王国绪称,作为本案的最大受益者,赵良将被另案起诉。
2018年,中美贸易争端下的国际经济波动加剧、国内经济走势继续下探、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财务恶化、金融严监管态势延续。在如此多元复杂且偏负面的环境下,主要商业银行的竞争格局、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及其个体的形象与脸谱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本文聚焦城市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变化状况,试图勾勒出将可能贴近真相的画面轮廓。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口径,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分为六个板块即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基于数据可获得性,本报告分析相对于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若干财务指标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近两年商业银行三个板块资产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的权重比较(%)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首先看资产规模及其变化指标。权重指标(某类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之比)变化给出的2018年城商行的资产扩张能力略显优势。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型商业银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中的占比下降0.4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占比下降0.43个百分点,城商行的占比则是上升0.14个百分点。

    以同比增长率衡量的资产扩张能力使得城商行资产的扩张优势更为明显。2018年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同比增长5.97%,股份制银行资产规模同比增长4.58%,城商行资产规模同比增长幅度则是高达8.27%,优势明显。

    由此,无论是从占比还是从同比变化看,城商行的资产扩张还是显示出一定的相对优势。这样的优势形成的主因应该是其绝对体量相对较小,其扩张的速度就相对较快。近10年来,城商行资产权重扩张一直保持着相对优势,2010~2018年间累计上升近5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上升不足2个百分点,大型商业银行则是降约12个百分点。同期城商行资产同比扩张的相对优势更为明显,高达337.39%,而股份制银行是216.39%,大型商业银行是114.36%。因为如此动态扩张的相对优势,城商行体量与大中型银行的差距也大幅缩小,2010年城商行资产是大型商业银行的17.12%,股份制银行的52.84%,2018年分别提升到35%和73%。显然,即使这样,在资产规模指标上城商行体量的静态比较劣势依然十分明显。

    进一步从资产的构成主因素即贷款权重及其变化看,城商行贷款权重在2018年相对于2017年的提升幅度均高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升幅为5.46个百分点,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分别是1.44和4.49个百分点。但2018年的绝对权重仍然明显低于另两类银行,比较劣势明显。这反映出,在2018年一系列监管新规下,城商行资产结构的虚拟性、脆弱性更为明显,资产结构调整压力更大,实际形成的动态调整能力并未显示出比较优势,这势必对其收益和风控能力的提升构成利空影响。贷款权重的比较劣势也反映出城商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处于相对劣势。

近两年三类银行资产中的贷款占比(%)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近两年三类银行不良贷款率比较(%)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本文采编:CY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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