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提供的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 理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第三方支付根据业务类型可以细分为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其中网络支付根据支付终端不同可以细分为固定电话支付、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数字电视支付和货币兑换。
一、第三方支付发展
银行卡收单行业产业链主要包括监管部门、收单支付服务参与厂商、商户、用户及基础支持供应商。收单支付服务参与厂商主要分为账户侧+ 转接侧+ 收单侧。账户主要玩家包括商业银行和支付宝、微信支付,为商户提供账户服务,在交易发生时收取账户端手续费。其中商业银行提供实体账户,客户是以自己的名义将钱存于银行;支付宝、微信支付提供虚拟账户,账户是支付机构以自身的名义在银行开设的大账户的子账户,支付平台政策依赖银行,客户的钱存放于支付平台的账户里,而非以自己的名义存于银行。实体账户和虚拟账户在安全性上存在重要差别,他人账户的非法操作不会影响到自身实体账户安全,而虚拟账户并不能保证这一点。转接主要包括银联、网联、Visa、Mastercard 等,其中中国银联、网联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支付清算机构,为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提供交易处理、资金清算等基础服务。收单侧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包括银联商务、拉卡拉、通联支付、瑞银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处于第三方支付产业链的核心地位,将商户与用户、商户与商业银行相联系,为支付交易提供便利,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经营需要监管机构的牌照许可。
第三方支付收单机构的盈利模式主要为收取硬件销售及维护费以及向商户提供收单业务服务的服务费。以拉卡拉为例,其向商户销售或投放终端产品,一方面收取硬件销售及维护费,另一方面以终端产品为入口为商户提供收单服务,“96”费改之后,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单服务费的计价方式通常是与商户市场化约定服务费率,再乘以交易规模得到手续费用。
银行卡交易和移动扫码支付手续费的约定区别:1)对于银行卡 POS 机支付交易,商户刷卡产生的手续费主要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发卡行根据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的服务费,一部分是银联清算的服务费,另一部分则是收单机构的收单手续费,96 费改前手续费国家通过再分配按 7:2:1 的比例分别分给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联;商业银行对商户收取的手续费在“96 费改”之后,按照借记卡与贷记卡分类收取。借记卡交易手续费率调整为 0.5%,单笔手续费封顶 20 元;贷记卡的手续费为 0.60%,手续费不封顶。2)对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扫码支付交易,商户扫码产生的手续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支付宝、微信支付的账户端手续费,另一部分则是收单机构的收单手续费,目前支付宝和微信官方给出的约定费率指导价为 0.6%,支付宝和微信支基准费率为 0.2%。
96费改以前,银行卡POS机支付交易手续费分配比例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扫码支付交易手续费分配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第三方支付行业监管政策持续落地, 资质颁发与资金存管要求 趋严。2011 年 5 月央行签发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此后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式纳入央行监管体系,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央行等陆续出台监管文件,对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业务、网络支付业务、条码支付业务等细分业务板块制定了详细的管理措施。 牌照 颁发暂停并 收紧, 整治行业乱象 。自 2015 年 4 月起,央行停止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并吊销、注销、合并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合计 33 张;2018 年央行对多家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出天价罚单,严肃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乱象。
截止 2019 年年初,支付牌照银行卡收单机构资质的仅剩 61 家;此 61 家中,拥有全国范围内收单资质的机构共33 家,区域性收单资质的机构共 28 家。 设立 网联平台 直接监管金 ,备付金 100% 集中交存 管理 。2017 年 8 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发通知,发起设立网联平台,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2018 年 5 月,要求在支付机构和银行积极接入网联平台的基础上,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以后将直接在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开立,专项用于所有支付业务资金清算。2018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自 2018 年 7 月 9 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 2019 年 1 月 14 日实现100%集中交存。至此,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备付金全面纳入央行监管,预期能够有效避免第三方支付机构绕开监管,防范洗钱风险,维持市场合法秩序。
2018年第三方支付行业监管政策
时间 | 监管政策 | 主要内容 |
2018 年 12 月 | 《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 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 | 支付机构应在 2019 年 1 月 14 前撤销开立在备付金银行的人民币客户备 付金账户。 |
2018 年 6 月 |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 知》 | 自 2018 年 7 月 9 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 2019 年 1 月 14 日实现 100%集中交存。 |
2018 年 5 月 |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试 点开办资金结算业务的通知》 | 在支付机构和银行积极接入网联平台的基础上,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以 后将直接在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开立,专项用于所有支付业务资金清算。 |
2018 年 1 月 | 账户的支付业务需求进行调研相关文件 的通知》 | 要求支付机构和银行应积极接入网联平台 |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96 ” 费改后低费率竞争不可持续, 遏制套码行为和信用卡套现行为, 行业费率逐步平稳, 支付收单行业得到进一步规范, 用户向头部机构集中。2016 年 9 月 6 日,发改委和央行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对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收费模式和定价水平进行了重要调整(称为 96 费改)。96 费改整体下调了刷卡手续费率标准,同时实行“市场化定价、借贷分离、取消商户类别”等重大变革。 “96”费率改革将原有的依据行业划分收费标准,改为依据卡种划分费率,并且发卡行、银联、收单机构的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不再按照 721 的方式固定分配。“96”费改降低了餐娱类、一般类商户支付的服务费,预期将会促进该行业商户对 POS 机的布放,同时减少第三方支付公司对支付服务费的营收依赖,推动第三方支付公司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展。费改之前一些支付机构为了招揽客户,采取低费率竞争,将客户刷卡费率定为 0.55%甚至更低,为了维持运营成本与利润水平通常跳码到 0.38%的超市类低费率商户,但是用户将遭受降额风控等处罚,用户最终会选择回归正规支付机构的正常费率。同时 96 费改实施借贷分离政策,且规定信用卡刷卡手续费上不封顶,大大提高了信用卡套现的成本,可以有效遏制套现行为。
96费改后发改委对收单产业链的定价
商户类别 | 银行卡类别 | 发卡行 | 卡组织 | 收单行 |
标准类 | 借记卡 | 0.35% | 0.0325%*2 | 自由定价 |
信用卡 | 0.45% | 0.0325%*2 | ||
优惠类 | 借记卡 | 0.273% | 0.0254%*2 | 自由定价 |
信用卡 | 0.351% | 0.0254%*2 |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备付金 100% 上缴,依靠支付备付金的收单机构商业模式有待转型。2017 年 1 月,央行首发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起,央行要求支付机构按20%左右的比例上交支付备付金,且备付金不计付利息,2017 年 12 月再发通知要求 2018 年起备付金比例由 20%提高到 50%。2018 年 6 月,央行规定从 2018 年 7 月 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 2019 年 1 月 14 日实现 100%集中交存。2018 年 12月,央行要求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
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备付金上缴政策梳理
2018 年 6 月 | 《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 关事宜的通知》 | 自 2018 年 7 月 9 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 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 2019 年 1 月 14 日实现 100%集中交存。 |
2018 年 12 月 | 《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 有关工作的通知》 | 支付机构能够依托银联和网联清算平台实现 收、付款等相关业务的,应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前撤销开立在备付金银行的人民币客户备付 金账户, |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支付备付金比例提升利好线下收单机构。央行对支付备付金的严格规定压缩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往依靠支付收款计提利息的盈利模式,对于对支付收款利息依赖严重、规模较小、盈利模式单一的支付机构而言,备付金的上缴使得计息资产缩水,盈利能力变差,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恶化,加速市场出清。同时原本争相争取支付平台资金的商业银行,在失去这一资金通道之后,也会逐步收回之前对于支付机构平台的各项让利、通融、特权。截止 2018 年 10 月,支付机构备付金存款已经上升至 9956.91 亿元,支付备付金 100%上缴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本源,大力开拓创新增值服务带动自身业务能力提升和盈利空间的开拓。
2018.1-10支付机构交存人民银行客户备付金存款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9 年 6 月 15 日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布通知,为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85 号文”等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银联卡收单市场的合规管理,坚决打击一机多商户、为非法商户提供支付服务、套用低零费率价格、移机等突出违规问题。取消商户自选,使银联能监控虚假商户入网,控制商户池,压缩一机多商户的情况,同时一定层面上进一步限制了信用卡套现,行业规范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移动支付(非现金支付)
2016 年至 2018 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交易笔数分别为 1251.11 亿笔、1608.78 亿笔、2203.12 亿笔,同比增速分别为 32.64%、28.59%、36.94%;2016~2018 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交易金额分别为 3687.24 万亿元、3759.94 万亿元、3768.67 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6.91%、1.97%、0.23%。其中,电子支付业务占非现金支付业务的比例保持在 40%左右,贷记记账等其他业务的比例保持在 43%左右,银行卡交易的比例保持在 12%左右,票据业务近年来市场逐渐萎缩,所占比例不足 3%。
2016-2018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比例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现金支付业务规模逐年缩小, 非现金支付规模持续扩大,收单支付仍然有增长空间 。由于现金交易无法可靠统计,本报告选取银行卡渗透率反应现金支付业务规模。银行渗透率是指剔除房地产、大宗批发等交易类型,银行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统计,我国 2008 年-2018 年银行卡渗透率逐年上升,从 24.2%上升至 49.98%,涨幅 25.78%,这说明银行卡交易规模越来越大,相反现金交易规模逐年减少。2018 年银行卡渗透率 49.98%,接近 50%,目前银行卡交易与现金交易规模半分天下,未来非现金交易规模和渗透率仍然将进一步提升。
2008-2018年我国银行卡渗透率(%)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移动支付业务和网络支付业务高增长带动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交易笔数和金额高增长。2016 年至2018 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移动支付交易金额分别为 157.55 万亿元、202.93 万亿元、277.39 万亿元,年增速保持在 35%以上;2016 年至 2018 年,全国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交易笔数分别为 1639.02 亿笔、2867.47亿笔、5306.1 亿笔,交易笔数呈现爆发式增长,年增速超过 70%,交易金额分别为 99.27 万亿元、143.26 万亿元、208.07 万亿元,年增速超过 40%。
2016-2018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电子支付业务规模及构成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全国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交易规模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6 年至 2018 年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笔数分别为 383.29亿笔、586.27 亿笔、983.36 亿笔,同比增速分别为 32.03%、52.96%、67.73%;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金额分别为56.50 万亿元、68.67 万亿元、92.76 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2.72%、21.54%、35.09%。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交易笔数和金额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增速不断提升,主要是因为移动互联网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安全性提高、快速普及,对高频小额的现金支付构成较大冲击,对银行卡无卡消费交易助推力量显著。以银行卡支付、移动支付和网络支付为代表的非现金支付相比现金支付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体现在方便快捷、减少时空局限、提高支付效率,预期未来市场交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为第三方支付行业带来持续增长动力。
2016-2018年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笔数及增速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6-2018年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金额及增速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三、趋势
1、银行卡发卡数量持续增长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截至 2018 年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 75.97亿张,同比增长 13.51%。其中,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 69.11 亿张,同比增长 13.20%;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 6.86 亿张,同比增长 16.73%。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占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的90.97%,较上年末有所下降。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 5.46 张,同比增长 12.91%。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 0.49 张,同比增长 16.11%。
2010-2018年我国银行卡发卡数量及保有量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银行卡受理环境持续完善,POS ,机具推广部署范围逐步增加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截至 2018年末,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 2733.00 万户,联网 POS 机具 3414.82 万台,ATM 机具 111.08 万台,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140.40 万户、295.96 万台和 15.03 万台。全国每万人对应的 POS 机具数量 245.66台,同比增长 8.91%,每万人对应的 ATM 数量 7.99 台,同比增长 15.03%。
2016-2018年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数及联网 POS机具数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6-2018年ATM机具数(万台)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银行卡交易量持续增长
2018 年,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 2103.59 亿笔,金额 862.10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40.77%和 13.19%,日均 5.76 亿笔,金额 2.36 万亿元。其中,银行卡存现 78.63 亿笔,金额 60.03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18.44%和 11.62%;取现 140.87 亿笔,金额 58.90 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18.65%和 9.49%;转账业务 900.73 亿笔,金额 650.42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41.08%和 16.15%;消费业务 983.36亿笔,金额 92.76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67.73%和 35.09%。全年银行卡渗透率为 48.97%,比上年上升0.26 个百分点。银行卡卡均消费金额为 1.22 万元,同比上升 19.06%;银行卡笔均消费金额为 943.28元,同比下降 19.46%。银行卡渗透率的持续上升,银行卡存取现业务快速下滑,体现出非现金支付方式对现金支付的巨大冲击和不可逆转的未来替代趋势。
2016-2018年银行卡交易笔数及银行卡渗透率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6-2018年银行卡交易金额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4、移动支付业务规模延续高速增长态势带动线下收单规模持续增长
目前支付宝与微信给予收单机构的佣金比例高于银行刷卡支付,且占收单机构占比仍然较低,未来移动支付的持续高增长将带动线下收单业务继续增加。
2016-2020年中国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5、政策驱动下收单市场进一步规范,收单支付行业集中度提升,中小支付机构逐步减少
“96 费改”“断直连”和支付备付金 100%缴存、取消商户自选使得行业不断规范,使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到经营商户为商户服务的路径上去,过去依靠政策不健全进行套利的小支付机构市场空间逐步缩小。而支付备付金100%缴存使得中小支付机构或者支付机构经营困难,未来主动或者被动退出市场。截至到 2018 年 8月,央行累计注销支付牌照名单已增加到 33 家,注销原因包括:支付业务违规强制注销,支付牌照续展不合格注销,支付公司业务合并注销,停止支付业务主动注销。
6、行业从单纯的通道型服务向经营商户转型,商户服务能力 和提供增值服务能力 成为重中之重
之前收单机构单纯收取支付服务手续费,商业模式单一,未来思路转变,需要给商户进行信息、金融等增值服务,技术、业务和资金实力不足的厂商必然被逐步淘汰。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综合支付市场专项调查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2024-203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现状调查及市场前景趋势报告
《2024-203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现状调查及市场前景趋势报告》共十一章,包含中国第三方支付产业投融资与机会分析,中国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趋势与前景分析,中国第三方支付产业市场格局分析等内容。
文章转载、引用说明:
智研咨询推崇信息资源共享,欢迎各大媒体和行研机构转载引用。但请遵守如下规则:
1.可全文转载,但不得恶意镜像。转载需注明来源(智研咨询)。
2.转载文章内容时不得进行删减或修改。图表和数据可以引用,但不能去除水印和数据来源。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版权提示:
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