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研咨询 - 产业信息门户

2016年工业废水排放及处理状况 【图】

    一、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2014年,废水排放量大于30亿吨的省份共9个,依次为广东、江苏、山东、河南、浙江、四川、湖南、河北和湖北。9个省份废水排放总量为411.5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57.5%。工业废水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是江苏、山东和广东,分别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10.0%、8.8%和8.6%。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广东、江苏、山东,分别占全国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的14.2%、7.8%和6.5%。

2014年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二、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于100万吨的省份有10个,依次为山东、广东、黑龙江、河南、河北、湖南、辽宁、四川、江苏和湖北。10个省份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 325.8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57.8%。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广东、江苏和新疆,分别占全国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7.6%、6.6%和6.0%;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山东、黑龙江和河北,分别占全国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11.4%、9.3%和7.9%;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是广东、四川和湖南,分别占全国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10.0%、6.8%和6.2%。

2014年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三、各地区氨氮排放情况

    氨氮排放量大于10万吨的省份有11个,依次为广东、山东、湖南、江苏、河南、四川、湖北、浙江、河北、安徽和辽宁。11个省份的氨氮排放总量为146.1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61.2%。工业氨氮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广东和江苏,分别占全国工业氨氮排放量的9.0%、6.2%和5.9%;农业氨氮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山东、湖南和河南,分别占全国农业氨氮排放量的9.1%、7.9%和7.9%;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江苏和山东,分别占全国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的10.2%、6.6%和5.5%。

2014年各地区氨氮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四、各地区工业石油类、挥发酚和氰化物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大于700吨的省份有9个,依次为内蒙古、江苏、河南、河北、山西、湖北、新疆、辽宁和安徽。9个省份的石油类排放量为8 604.0吨,占全国工业废水石油类排放量的53.6%。

2014年各地区工业废水石油类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工业废水中挥发酚排放量较大的省份有3个,依次为山西、内蒙古和宁夏。3个省份的挥发酚排放量为993.3吨,占全国挥发酚排放量的72.9%。

    工业废水中氰化物排放量大于10吨的省份有4个,依次为山西、河南、江苏、河北。4个省份的氰化物排放量为74.4吨,占全国氰化物排放量的45.0%。

2014年各地区工业废水挥发酚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2014年各地区工业废水氰化物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五、各地区工业重金属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中汞排放量前3位省份依次为湖南、广西和甘肃,3个省份工业废水汞排放量为0.3吨,占全国废水汞排放量的48.1%。

    工业废水中镉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江西和山东,3个省份工业废水镉排放量为9.3吨,占全国工业废水镉排放量的55.0%。

    工业废水中六价铬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北、浙江和江苏,3个省份工业废水六价铬排放量为18.5吨,占全国废水六价铬排放量的53.1%。

    工业废水中总铬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河南、湖北和广东,3个省份工业废水总铬排放量为54.6吨,占全国废水总铬排放量的41.4%。

    工业废水中铅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内蒙古和江西,3个省份工业废水铅排放量为34.6吨,占全国废水总铬排放量的48.2%。

    工业废水中砷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内蒙古和湖北,3个省份工业废水砷排放量为63.8吨,占全国废水砷排放量的58.4%。

2014年各地区工业废水汞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2014年各地区工业废水镉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2014年各地区工业废水六价铬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2014年各地区工业废水总铬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2014年各地区工业废水铅排放情况

资料来源:环保部

2014年各地区工业废水砷排放情况

本文采编:CY220

文章转载、引用说明:

智研咨询推崇信息资源共享,欢迎各大媒体和行研机构转载引用。但请遵守如下规则:

1.可全文转载,但不得恶意镜像。转载需注明来源(智研咨询)。

2.转载文章内容时不得进行删减或修改。图表和数据可以引用,但不能去除水印和数据来源。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版权提示:

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700-9383
010-60343812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研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