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研咨询 - 产业信息门户

告百度赢了官司却要倒贴?

就是有这种怪事,一家公司告百度要求赔1亿,结果一审判决百度赔偿7万元,但是该公司要自己承担诉讼费中44万元,还要倒贴37万。似乎要求赔1亿太多了,但自己赢了官司,却要倒贴,有点奇怪。

一、告百度要赔一亿,赔偿似乎太离谱?

看到要赔1个亿,一般的人都可能得吓了一跳,然而确有其事。

据新京报报道,因认为百度未经授权,提供了己方享有着作权的351首歌曲链接,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起诉索赔1亿元。不知道这1亿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按原告泛亚公司的说法,公司通过购买版权、聘请音乐人自行创作等方式,建设了提供音乐视听、收费下载等服务的娱乐基地中国网站。但百度未经授权,为其中的351首歌曲提供了在线播放和下载。泛亚公司认为,百度提供的MP3搜索总量占国内总量的80%,提供歌曲下载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业务,要求百度停止提供下载和链接,并赔偿1亿元。

可能原告泛亚公司是按照百度每年的利润来计算的。据了解,百度2008年营业利润约为10.967亿元人民币,比上年翻倍速,是不是赚太多被别人看红眼了?但是要赔十分之一给泛亚公司?

即使按原告所称百度有351首歌曲侵权,那么百度的MP3链接数量难道只有3510首?显然相差千百倍。

二、看表面赢了官司,自己却要去倒贴?

不过,这个事件最大的焦点在于,原告泛亚公司赢了官司,却要倒贴,有点奇怪。

对于原告所称百度有351首歌曲,北京高院确认,在百度搜索中,能直接搜索出泛亚公司享有着作权的26首歌的歌词。北京高院认为,百度的链接起到了提供歌词的作用,影响了泛亚公司的市场利益,一审判决百度赔偿7万元。

最让人搞不懂的是,判决书显示,该案诉讼费54万余元,其中泛亚公司需承担44万元,比获得的赔偿还高37万元。

那么到底是谁赢了官司?一般情况下,应该是败诉方支付诉讼费。然而,现在原告却承担了诉讼费中的大头--54万元中的44万元,看似赢了,实质输了。或者泛业公司愿意倒贴来炒作一下自己?

三、各方观点不统一,游戏规则显滞后

对于这件事,相关网站的讨论呈现出不同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类:

1、音乐下载网站方:同情原告:认为百度靠一搜索软件,就坐拥千万音乐数据资源,而且一台下载服务器不添,就可提供百万音乐下载服务。而音乐网站搞起来,天天看到下载服务器压力疯涨,可就是PV不见涨。且百度“盗链”可能致使服务器瘫痪,流量超出被空间商逼着给钱。但是,有反对方认为,这些音乐网站完全可以自己选择屏蔽百度,在代码上加参数就行。

2、一般网民方:多希望歌曲免费:对于网民而言,多数人认为,互联网主要服务都是免费的,歌曲下载也应该免费,搜索跷引擎与歌曲网站应以广告收入来支撑免费歌曲。但是,反对方认为,无论如何,音乐工作者与唱片公司应该从网上歌曲下载中分得一份羹,否则没人愿意做歌曲了,都没有资源了,就谈不上网络共享与免费了。然而,现在网上歌曲下载费用分成时,唱片公司不找网站,网站一般就装糊涂。当然,还是有网民坚决支持正版,对百度的做法持否定态度。

3、搜索引擎方:只做链接并不拥有:包括百度在内的许多搜索引擎的一贯的观点认为,他们只是做了链接,并不真正拥有资源。且他们也认为,如果你不想让搜索引擎收录,可以对搜索引擎进行屏蔽。但是,反对方认为,即使这样,搜索引擎公司却从中赢了不少钱,要不一年那来那么多收入?同时他们认为,相比而言,有些搜索引擎(如Google音乐)就不一样了,皆是正版,其下连接皆是其合作伙伴的,这才是一个真正有责任的企业应该做的。

其实,现在看来,三方观点似乎都有一些道理。然而,网络歌曲下载要想在网上健康发展,就得制定各方都认可的游戏规划,当然各方都得做些让步--互利共赢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文章转载、引用说明:

智研咨询推崇信息资源共享,欢迎各大媒体和行研机构转载引用。但请遵守如下规则:

1.可全文转载,但不得恶意镜像。转载需注明来源(智研咨询)。

2.转载文章内容时不得进行删减或修改。图表和数据可以引用,但不能去除水印和数据来源。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版权提示:

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700-9383
010-60343812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研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