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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打造“互助,共享、阳光”的慈善文化

    “星火论道”探讨新《慈善法》在深圳的创新落地

    深圳晚报讯 (记者 罗典) 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昨日,作为全国公益慈善先锋城市,以“战略慈善、社会创新与财富归属”为主题,由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和深圳市慈善会联合主办的“星火论道”汇聚了各界爱心慈善人士共同聚焦社会工作、公益慈善与社会创新前沿热点,探讨即将出台的《慈善法》在深圳的创新落地衔接。

    慈善法出台合乎时宜

    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伊莎在解读慈善法时提到,这部法律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慈善的定位,对慈善概念和范围进行界定和划分,对慈善的主体进行了法律上的确认。与此相关,做到了官民分开,对于行政派捐有了禁止条例。此外,法案中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和受益群体,鼓励社会参与慈善活动的提法也非常明确。

    社会工作学院院长章必功说,《慈善法》的出台确实是合乎时宜的,很多人要求《慈善法》一步到位,但是每一部法律在前期都有不完善的地方,要更加看重《慈善法》对行业规范性法制化的重要意义。真正要探讨和解决的是怎么更好地执行这套法律。

    关于最近热议“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年度总支出的10%”的规定,章必功认为红线的下调有一定的道理。10%给了公众一定的信心和讯号,推动慈善组织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也是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的精神相配套。

    深圳打造慈善之都

    深圳作为移民城市,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慈善文化逐步融入城市文化的核心。深圳的慈善组织粗略统计有3500多家,打造行业标准自律是深圳慈善界要着手推动的工作。侯伊莎表示,目前深圳的公益活动,公益制度的创新都走在全国的前面,深圳要成为“慈善之都”,打造“互助,共享、阳光”的深圳慈善文化。

    侯伊莎提到,经营慈善发展和经济共聚,充分利用经济共聚打造慈善事业。深圳的慈善信托试点方案已经准备已久,此次《慈善法》即将出台是久旱逢甘霖,深圳将着手慈善信托领域的探索,包括影响力投资、社会企业都将成为深圳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点。

    慈善界通过与互联网合作,极大地扩大了慈善范围,效率与成果也得以扩展,提升了慈善发展的整体水平。中国慈展会目前在深圳举办四届,慈善资源对接达到数百亿元。侯伊莎提到,未来慈展会也可以打造一个网络慈善平台,深圳也将向民政部申请将慈展会打造成一个互联网募捐平台,慈善资源量的增多也势必推动慈善对象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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