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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房须公开销售 由公证机构主持摇号

    4日从上海市住建委了解到,该委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新开盘商品住房采取由公证机构主持的摇号方式公开销售;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价外价。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各种方式炒卖房号,开发企业员工自购本企业开发的商品住房的应当予以申报,购房名单纳入区房管部门全程监管。

    通知同时明确对涉嫌违规的房地产企业,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海市住建委表示,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和上海“沪九条”“沪六条”房地产调控的要求,上海住建、工商、物价等部门持续开展房地产经纪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查处并曝光了一大批典型案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坚决遏制了案件多发频发的态势。

    近期,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操作、助涨房价的现象有所抬头。上海将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上海方面表示将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继续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如将依法清理关闭一批违法企业,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同时,上海还明确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中介监管机制,从市场准入、行业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完善和强化监管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企业、门店、人员的全覆盖,与社会、行业组织相结合的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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