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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启动修改医保目录,目录将扩容

    工信部消费品司医药处官员王学恭24日在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透露,今明两年启动修改医保目录,目录将扩容。

    按照惯例,医保目录约五年调整一次。中国在1999年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制定了第一版《医保目录》,并于2004年进行了修订。2009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甲类部分。

    2009版目录目前已经施行四年时间,有业内人士认为,该版本已不能适应医保覆盖面增加、医疗消费需求增加的要求,对《医保目录》进行修订也是深化医改的内在要求。

    目录的调整或将使一些企业受益。有业内人士预测,新修订医保目录中,调入的药品将多于调出的药品。近几年的新药,特别是已经进入地方医保目录的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可能性较大,近年来不断推出新品的优势医药企业将从中受益。而此次未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企业可能会陷入恶性循环,即进不了目录—报销幅度不大—销量不高—利润受损。

    不过,由于对国家颁布的医保目录,各地有一定比例的调整权,因此,关键还在于各省最终决定的药品价格以及市场使用情况。为此,药企会尽可能挤进省级医保目录。“发力重点仍旧是省级招标和进入各地社保目录,前者是为了进入游戏圈,后者则是为了更多的利润增长。”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专家建议:医保目录遴选向优势中药品种倾斜

    中华中医药学会近日在京举行“医保目录遴选中药部分关键问题”专家研讨会。10余位中医药专家围绕中医药优势病种和品类在医保目录遴选中如何合理体现、新医保目录中证型划分合理性、新医保目录遴选中“品、剂、规”规范及新药遴选原则等8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对新一轮医保目录中成药部分遴选,专家讨论建议:应突出中西药并重,扩大中成药目录,尽量覆盖临床各科各病种;针对优势的中医病种,重点推荐,按功效分类,兼顾疾病谱变化规律,合理划分;参考新版《基本药物目录》按照“品、剂、规”3个层面遴选品种,并按照中医药理论和用药需求,遴选适宜剂型;中药注射剂遴选应关注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鼓励创新,对满足重大需求,解决重大难题,发挥中医药特色的新药品种应给予政策性倾斜;原料含濒危资源药材,药材不能保证供应的品种和不良反应明确的品种,不建议遴选入新医保目录等。

    行业专家、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都非常关注医保目录中成药遴选原则及标准等方面问题。对此,中华中医药学会表示,会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形成专家共识,并提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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