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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镇化要规定人均用地极限分析

    内容摘要:扭转土地城镇化速度过快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控制城镇用地过快的扩张,加强对城市土地过快扩张的管控,包括控制城镇用地数量等。

    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应该如何有效利用,如何避免城镇化成为“房地产化”,在昨日结束的2013中国城镇化国际发展论坛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今后城镇化的用地规模和规划要制定“用地极限”,对人均用地进行适当控制。

    城镇化被确定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把城镇化简化为“请农民上楼”的单纯城市土地扩张行为。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已有不少地方政府与房地产企业把城镇化看做是房地产业发展的救星,可能会出现政府在财政压力下巧立名目卖地的行为。这种“伪城镇化”不仅无法驱动经济增长,还会产生大量房地产泡沫。据透露,2000年以来,十年间我国土地城镇化速度是人口城镇化的1.85倍,两者如果差距过大,就会带来诸多问题。

    扭转土地城镇化速度过快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控制城镇用地过快的扩张,加强对城市土地过快扩张的管控,包括控制城镇用地数量等。“按照用地极限的方法做规划,对于城市规模的引导和控制并不容易,但以用地标准控制人均用地还是比较容易的,因此要通过集约节约的办法控制用地过快扩张,对人均用地进行适当控制。”胡存智提出,可通过实施差别化政策、设立城市发展的边界和有条件边界区以及约束城乡用地总量、地随人走等方式控制城市土地过快扩张。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则表示,今后推进城镇化应在存量而非增量上做文章,争取做到总量上建设空间的占补平衡,减少工业用地和适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我们国家在空间结构不合理的重要表现就是工业生产空间偏多,城市居住空间偏少。我国城镇化率只有52%,扣除外地人口后只有35%-36%左右,这部分人口居住占地面积是很小的。”杨伟民表示,今后我们对居住用地的需求还会延续较长时间,相当大的部分可以通过存量调整的方式,在不同类型之间,在空间实现总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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