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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8日新医改最终方案将正式公布

被卫生部部长陈竺称作“以日计算”的新医改方案出台日,目前已进入“以时计算”的倒计时阶段。

“新方案不出24小时就会诞生。”昨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卫生部官员向记者确认,新医改最终方案将于3月18日正式公布,并可能以“中共中央”的名义高规格公布。同时公布的两份文件分别是《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而与方案相关的5个辅助文件也将随即出台。令人翘首以盼近4年的新医改,将就此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透露,新医改最终方案相比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130多处的修订。其中,行政干预的色彩被明显弱化,而竞争、市场机制等要素则被添加进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的改革环节。

记者了解到,此前备受争议的基本药物制度在最终方案中作出的调整最大。首先是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被删掉,取而代之的是“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其次,针对公众对“统一定价”的质疑,修改稿中把“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即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此外,在基本药物使用上,由“全部使用”改为“全部配备和使用”,尊重了医生和患者的用药选择权。

另一个备受外界关注的改革环节——公立医院改革,在最终方案里未有根本性的调整。“公立医院改革,我认为短期内不会有很多实质性改变,依然将通过3年试点,总结经验后再推广。”上述卫生部官员透露。并且据其介绍,在进行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一项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也将相继出台,如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章节中,添加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创办非营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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