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研咨询 - 产业信息门户

2012年广东海洋政策存在的问题

    内容摘要:参与海洋管理的有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厅、环保局、海事局、交通局等多个部门,综合协调机构未能实现理想运转,造成了海洋政策落地困难,无法得到全面贯彻与实现,海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只能是“纸上谈兵”。

    虽然广东海洋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起步较早,也明确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但对于如何实现海洋经济强省却一直缺乏统一、完整、清晰的可指导海洋各方面协调发展的海洋总体政策。

    (一)海洋政策缺乏宏观规划和前瞻性。由于海洋环境复杂多样,各种资源相互关联,使得各个海洋产业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依存。因此,单一部门、区域性的海洋发展规划不能协调各海洋产业之间的关系,难以促进海洋开发的整体效益。同时,各部门不同的海洋发展规划还容易导致纵向上政策相互脱节,横向上各政策又在目标、内容和效应上相互冲突。

    (二)涉海法规政策有待健全。广东在地方性海洋法规和制度建设上已经取得了若干重要成果,但还仍不能适应海洋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海洋基本法规不健全,还没有制定出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家涉海法律相衔接,甚至是超前于国家海洋法律的地方法规体系;二是涉及海洋的法规和政策多为管理部门制定,导致相关涉海法规部门利益突出,缺少综合统一性;三是有的规定、办法法律层次太低,权威性不够,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被打折扣。

    (三)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僵硬。广东省是较早开展海洋综合管理的省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问题仍然困扰着广东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参与海洋管理的有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厅、环保局、海事局、交通局等多个部门,综合协调机构未能实现理想运转,造成了海洋政策落地困难,无法得到全面贯彻与实现,海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只能是“纸上谈兵”。

    (四)海洋科技政策效果不明显。观察广东长期以来海洋科技政策以及海洋科技发展趋势可以发现,广东海洋科技以开发性、实用性研究占据主导,对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高新技术研究滞后,使得各种技术应用开发后劲不足,关键海洋技术领域和海洋高新技术前沿领域落后。对实施海洋科技创新战略缺乏前瞻性认识,研究视野还大多局限在传统海洋产业和近海区域。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高新技术研究大大落后于发达地区。海洋科技创新缺乏战略性指导,致使海洋科技创新水平与福建、山东等省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不利于广东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海洋环境政策成效有限。虽然近年来广东加大了环保宣传和污染治理的力度,但从源头控制污染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2007年监测结果表明,广东管辖海域河口区、港湾等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未见好转,受陆源污染影响较大的部分河口区、近岸海域和港湾水质较差,有些地区和部门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分不力,有些业主只追求内部收益,不考虑自己行为的负外部性,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恶化。每年全省因病害造成水产养殖产值损失15%以上,湛江2006年上半年对虾养殖约有62.5%的发病率。

    (六)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公众参与性不强。作为一种公共政策,海洋政策是公众在海洋领域的政策表达,是有意识的、合理的政策序列设计与安排。在制定海洋政策的过程中,应当以满足公共利益为目标,应面向公共或社会共同需要,满足多数和保护少数。而目前情况是,在政策制定前、制定中及政策落实过程中,大多征求的是行政主管机构与所涉行业部门意见与建议,而未建立有效的直接面对公众的沟通协商机制,社会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的深度不够。

版权提示:智研咨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联系方式:gaojian@chyxx.com、010-60343812。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700-9383
010-60343812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研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