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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藏文化旅游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内容摘要:根据空间结构的发展状态及区域划分,未来一段时间内西藏文化旅游业发展空间布局可采取“一带、四点”结构。“一带”是指通过主核心区(拉萨旅游区)和次级核心区(山南、日喀则旅游区)聚合发展,形成西藏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带。

    1 文化旅游业发展的空间结构特征

    文化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与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紧密相关,把握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是研究文化旅游空间布局的前提和基础。西藏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较少受到工业社会现代文明的影响,具有原生性、民族性、宗教性、地域性、多元文化融合性、自然人文的有机整体性[19],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旅游价值极高。按照《西藏五十年——旅游卷》的分类,可以将西藏文化旅游资源分为社会风情旅游资源(包括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等)、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包括宫殿、寺庙等)、纪念地(包括石窟、遗址、城堡等)、博物馆4类。西藏文物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西藏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76项、传承人53个,还有700多个市县级名录,是发展文化旅游的重要资源。根据资源的相似性、独立性及区位条件,西藏文化旅游资源可以分为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阿里和那曲7个空间区域。为了更深入地分析7大区域文化旅游的规模差异,本文以西藏7地市旅游圈作为区域单位,以2006年到2010年的旅游收入作为测度指标,主要采用标准差(VOC)和离散系数(CV)进行旅游发展空间差异描述(图1)。


图1 2010年西藏各区域旅游接待人数及收入统计图

Fig.1 Chart of tourist number and revenue in each Tibetan region in 2010

    用标准差衡量各数据偏离平均数距离的指标,反映7大区域发展的绝对均衡度;用离散系数衡量7大区域发展的相对差异。

表1 2006—2010年西藏区域旅游差异分析表

Tab.1 Analysis of the Tibetan regional tourism differences from 2006 to 2010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绝对差异
 
相对差异
47.63
 
1.33
64.12
 
1.11
38.99
 
1.21
89.28
 
1.11
115.98
 
1.19

注:统计数据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表1分析表明,由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上升等因素的影响,2006—2010年西藏7地市旅游发展的绝对差异逐年增大,从2006年的47.63增大到2010年的115.98,出现两极分化现象;但是,总体上发展的相对差异在逐年缩小,从2006年的1.33降低到2010年的1.19,主要因为随着日喀则、山南、林芝等旅游发展实力的逐渐增强,以拉萨为单一极核的城市旅游发展空间格局逐渐变化,随着藏中旅游圈的空间合作进程加快,空间差异将有所缩小。

    归纳起来,西藏文化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呈现3大特征:①资源集中度高。由于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差,历史上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主要在“一江两河”流域的藏中经济区,文化旅游资源集中分布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拉萨、日喀则和山南地区(图2);②单核不平衡发展空间态势明显。拉萨市一直是西藏文化旅游的绝对核心区,2006年以来,拉萨市的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占全自治区的总量的60%左右,市场集中度非常高。那曲、阿里和昌都地区距离拉萨市较远,其文化旅游资源相对较少,产业发展长期滞后;③资源特性差异不大。虽然各区域均有历史遗迹、寺院和宫殿等文化旅游资源,但最大区别在于资源数量和影响程度不同(如位于拉萨的布达拉宫、大昭寺和罗布林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而各区域的民族风情、服饰、饮食文化和传统节日的差异并不明显。因此,受旅游资源分布、可进入条件和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西藏文化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呈串珠状,初步形成了“核心—边缘”空间布局雏形,尚未形成整体开发效应。因此,必须优化旅游开发空间结构。

表2 西藏文化旅游核心、边缘区域划分的评定因素表

Tab.2 Elements for evaluating the core area and edge area of Tibetan cultural tourism
 

指标分类
评价因素
 
指标分类
评价因素
 
 
 
 
 
文化旅游资源
 
 
 
 
 
 
 
 
 
旅游城市(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资源类型
 
资源数量、质量
 
资源丰度
 
资源的区位条件
 
资源重要度及影响程度
 
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状况
 
开放程度
 
人口、文化水平及收入
 
城市(镇)旅游形象
 
紧密度及空间辐射范围
 
安全程度
 
 
 
 
旅游通道
 
 
 
 
 
 
 
 
 
 
 
市场环境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区间交通类型
 
交通路线长度
 
交通质量状况
 
交通网络通达性
 
替代交通状况
 
政策完善程度
 
法律、法规体系
 
文化旅游发展规划
 
市场环境
 
文化旅游现状收入
 
文化旅游现状人数

 

注:指标体系构建时对各评价因素进一步细分,并分层确定权数。

    2 区域空间划分

    核心区域是文化旅游资源的聚集区和重要旅游目的地,在旅游总体空间布局中起着核心驱动的作用,是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的“前台”展示区域;边缘区域是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的“后台”区域。根据资源分布特点、行政区划和区位交通条件,参照影响旅游目的地空间结构5大要素:节点、通道、流(物质流、资金流、人力流)、网络和体系[20],按照表2所示的4大类、22个评价因素构建划分核心区域与边缘区域的指标体系,因各项指标内容抽象无法量化分析,故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根据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21]。其具体方法是将各指标抽象为对旅游区域定位影响程度的大小,将7大旅游区域的评价等级设为5级,即V=(非常好、好、较好、一般、不好),在调查及资料查阅基础上利用德尔菲法对各项指标进行权重赋值(表2),为避免人为打分法赋予的权重系数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再利用信息熵权法调整权重。本文通过制作调查问卷对西藏旅游局的有关专家、成都中青旅行社进行了调查,收回问卷45份(专家10份、专业人士15份、旅行社20份),通过数据汇总后求解评价矩阵。

    计算结果的综合评价表明:拉萨旅游区对评语“非常好”有较好的隶属度,日喀则和山南旅游区对评语“好”有较好的隶属度,林芝旅游区对评语“较好”有较好的隶属度,那曲、阿里、昌都对评语“一般”有较好的隶属度。因此,可以据此将西藏7大旅游区划分为3大核心区(1个主核心区、2个次级核心区)和4大边缘区。即,拉萨旅游区为主核心区,日喀则和山南旅游区为次级核心区,昌都、那曲、阿里旅游区为边缘区。林芝旅游区的评语虽然为“较好”,但其资源类型和旅游收入主要依靠自然景观游,且距离拉萨较远,因此也将其作为文化旅游发展的边缘区域。

    从发展基础和潜力进一步分析,拉萨旅游区一直是西藏文化旅游的主核心,日喀则和山南旅游区的区位优势明显,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将逐步成长次级核心旅游区。作为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的中心,拉萨拥有1 300年历史,现有人口50多万,长期以来一直是西藏文化旅游的核心区和对外交流的窗口,2006年以来,拉萨市的旅游人数和收入占全区总量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依然保持在50%以上,2010年分别达到54%、55%(图1)。山南地区是藏民族的摇篮和文化发祥地,创造了西藏历史上的众多“第一”,现有人口30多万,2006年以来,山南旅游人数和收入占全区总量的比重大幅提升,2010年分别达到10.5%、10.3%;日喀则是后藏的政治、宗教和文化中心,已有500年历史,是历代班禅的驻锡之地,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现有人口60多万,2006年以来,日喀则旅游人数和收入占全区总量的比重维持在10%以上,2010年分别达到14.9%、16.5%。林芝旅游人数和收入虽然相对较高,但主要以自然观光为主;那曲、阿里和昌都地区的游客少、旅游收入比重低,开发程度低,应作为边缘区域。

    3 空间布局结构重构

    区域空间结构理论将经济活动空间归纳为点、线、网络和域面,空间结构演变的基本过程是从“点”到“轴”到“面”,是极化与扩散及相应的非均衡和均衡过程的交替,演变的基本阶段是离散阶段—极化阶段—扩散阶段—成熟1阶段[2]。区域发展核心的形成和演进与增长极点(传统的知名旅游城市或新兴旅游城市)和增长轴线有关,在产业发展阶段和开发时序上表现出“核心”与“边缘”区域动态变化的格局。分析西藏文化旅游业发展的现状空间结构特征表明,目前的空间结构处于极化阶段,正从以拉萨为主要核心的单核驱动向多核驱动空间发展。在以拉萨为核心区域的单核驱动阶段,旅游中心城市拉萨对周边区域产生一定的辐射作用,核心与边缘区域的分工与协作效应较为明显。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的完善,各区域旅游系统的要素不断整合和创新,旅游基础设施日趋完备,旅游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空间的积聚和扩散效应将推动边缘区域加入合作,日喀则和山南旅游区将逐步成为新的增长极,形成市场共轭,其聚合作用、关联性和扩散效应通过空间竞争、协同和轴线连接得到增强,通过与拉萨核心区聚合,形成更大区域内的“聚合核心”,进一步对处于藏西、藏北和藏东边缘区域发展产生集聚和扩散效应。

    根据空间结构的发展状态及区域划分,未来一段时间内西藏文化旅游业发展空间布局可采取“一带、四点”结构(图2)。“一带”是指通过主核心区(拉萨旅游区)和次级核心区(山南、日喀则旅游区)聚合发展,形成西藏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带。拉萨、山南、日喀则3大旅游区处于藏中经济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藏传佛教文化、藏民族民俗文化、历史遗迹等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是西藏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特色文化旅游精品的前台展示区,具备形成聚合核心的条件和趋势;“四点”是指与核心区域发展相对应的4大边缘区域,根据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和地域分异规律,“边缘”与“核心”是总体空间布局中“主与次”的相对概念,并非不能发展文化旅游业,而是发展定位有所不同。边缘区域的文化旅游资源相对较少,远离核心区域,可进入性较差,旅游成本较高,应以保护性开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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