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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救助贫困家庭经验分析

    内容摘要:对于转移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情况,以及获得赠与、补偿和赔偿的情况等得出;对于实物财产可以通过调查房产、车辆,以及古董、艺术品等有较大价值实物的拥有情况等得出;对于货币财产可以通过调查存款、有价证券持有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得出。

    上海市民政局将“支出型”贫困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采取临时救助机制,民政部门发现需要帮扶的人群,发放临时补贴,虽然措施简单,但效果直接。第二阶段是实行社区综合帮扶机制,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由市民政局扶持成立,通过融资等方式专门针对个案进行帮扶。第三阶段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民政部门通过市级民政综合帮扶信息平台寻找困难群体,给予帮助。目前,上海民政的救助工作已经进行到第二阶段,开始第三阶段的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

    (一)建立“市民收入核对系统”

    上海市建立“市民收入核对系统”,2009年出台《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核对对象的可支配收入和财产。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财产包括实物财产、货币财产等。核对机构可以运用人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以及调取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等方式开展核对工作。其中,对于工资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就业和劳动报酬、各种福利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得出;对于经营性净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工商登记、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得出;对于财产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利息、股息与红利、保险收益、出租房屋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情况等得出;对于转移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情况,以及获得赠与、补偿和赔偿的情况等得出;对于实物财产可以通过调查房产、车辆,以及古董、艺术品等有较大价值实物的拥有情况等得出;对于货币财产可以通过调查存款、有价证券持有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得出。

    (二)探索社区市民综合帮扶机制

    从2005年开始,上海市在闸北、杨浦、黄浦、青浦四区率先进行社区市民综合帮扶试点,探索社区市民综合帮扶机制,解决政府救济暂时没有或者不能解决的群众“急、难、愁”问题。具体做法:采取政府资助、社会募集、福利金出资相结合的方式,在市和区县建立综合帮扶基金;采用社会慈善形式,委托基金会民间组织负责操作。通过三种形式开展帮扶:一是针对群体性民生困难开展项目帮扶;二是针对家庭和个人大重病等突出困难开展个案帮扶;三是针对天灾人祸等特定事件开展特定帮扶,社区外来务工人员遇到特殊困难时也能享受到帮扶。这一机制有效、及时地将突出矛盾化解在社区中[5]。

    (三)深化分类施保,在低保救助基础上形成“保基本、可叠加、多组合”的救助套餐

    “分类施保”就是根据贫困群体的多样性需求以及困难程度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多类型的救助保障。2001年,上海市根据困难群体的不同致贫原因,提出了“科学分类、区别救助”的工作理念,并在2002年市政府专门文件中明确“加强分类救助,完善救助联动机制,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对象的自助自立”,从而确立了本市分类救助的政策导向。“保基本”就是要确保困难群众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可叠加”就是针对贫困群体的共性特点,设计各类救济性项目。叠加是同类困难的再次救助和帮扶,应与组合救助方式相结合,对已获得救助但生活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通过其他方面的帮扶政策和资金予以叠加帮困,缓解和解决该家庭和对象的生活困难。救助政策和救助方式的叠加,可采取补助资金、补给实物、鼓励就业等方式,叠加帮扶以一次性或临时性为主。“多组合”就是根据困难群体的个性化需求,由政府和社会提供不同类型的救助套餐。可采取“什么困难补什么,缺什么给什么”的组合保障方式,使困难家庭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得到救助,实现“应保确保”。

    (四)健全就业、保险、救助和慈善的“四环联动”,与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无缝衔接

    上海市民政局不断完善“四环联动”的社会保障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对象,想尽一切办法推动其就业自立;对符合老龄纳保等条件的困难对象,促使其首先享受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对各类保障制度不能覆盖或覆盖后仍有困难的对象,实行托底性的政府救济;对各类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难的对象,发挥社会互助和慈善帮困的作用给予柔性的帮扶。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之间形成无缝衔接,重点是健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四条保障线的合理调整机制,形成梯次保障结构,以多方面、多层次满足城市居民多元化的社会保障需求。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立足点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而各单项救助制度解决的是困难群众生活的某一方面的问题,有必要衔接整合各单项救助制度,使各单项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徐汇区救助联动坚持以政府救助、慈善帮困、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家庭帮助相结合的救助途径,切实使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群众得到制度保、临时补、社会助,有效解决生活的基本保障问题;坚持救助与就业互联,救助与保险互动,政府救助与社会扶助互补,切实使困难人员及时解困、应保人员及时进保、出保人员及时就业,确保救助工作真正达到惠及困难群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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