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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CEPA签署以来受惠货值增长近7倍

    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即将到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亦将签署满14周年。据深圳海关统计,截至2017年5月31日,内地累计受惠进口货物750.4亿元,涉及21个大类港产货物。

    内地进口的香港CEPA项下货物受惠货值由实施首年的8.6亿元增至2016年的59.1亿元,增长了近7倍;实际受惠进口的商品范围也在化工产品、纺织制品、塑料制品等10类商品的基础上扩大至食品、光学仪器、机电产品等13类商品,涉及的税号由60余个增至200多个,增长了近4倍。越来越多的香港产品享受CEPA零关税进口,对内港两地经贸互通、优势互补,拉动香港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香港CEPA是“一国两制”原则的成功实践

    香港CEPA是内地迄今为止商签的内容最全面、开放幅度最大的自由贸易协议之一,其内容质量高,覆盖面广,为内地参与其他双边自贸区累积了丰富的经验,起到了开创性的作用。香港CEPA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中实行的开放措施完全符合WTO规则, CEPA签署后,香港地区仍维持其自由港的地位,也完全遵循了“一国两制”的方针。此外,香港CEPA通过各项开放措施,逐步减少和消除两地经贸交流中的制度性障碍,促进了内地与香港之间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的融合,也符合内地与香港经贸发展的实际情况。

    2004年1月7日,香港CEPA第一票享受零关税的货物“空白CD刻录盘”在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通关。深圳自香港CEPA实施以来,就一直是港产货物进入大陆的最主要口岸。海关总署为了协调香港CEPA通关的有关事宜,于2003年5月在CEPA签署之前于深圳海关设立了原产地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香港CEPA货物通关、监控及后续核查等业务工作。CEPA协定具有关税优惠内容,深圳海关有效落实各项CEPA通关优惠政策,企业从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维他奶是香港家喻户晓的饮料品牌,其在香港有生产基地,员工约1500人,年产35万吨左右。深圳维他(光明)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报关部副经理许巧芬长期负责香港基地生产的维他奶进口到内地的业务,她表示,CEPA协定未实施之前,利润较低,维他奶公司并未从香港进口维他奶到内地销售。CEPA协定实施后,公司就积极着手维他奶进口内地业务,自2005年10月进口第一批维他奶以来,至2017年5月份,公司已经进口维他奶1144.46万箱,进口金额约达4.37亿元人民币,节省成本达1.5亿多元,产品市场竞争力极大提升。
内港两地经济受益香港CEPA

    数据显示,香港共计签发15万份香港CEPA优惠原产地证书,前后共有198家香港厂商享受了零关税优惠。

    海关作为CEPA货物的原产地管理和通关监管部门,如何有效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将优惠实实在在地给到香港同胞,深感任务光荣和责任重大。为贯彻中央关于CEPA“管得住、通得快”的指示精神,深圳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行各项通关作业改革,提高通关效率,保证CEPA的顺利实施。

    近年来,深圳海关与香港海关、香港工业贸易署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为CEPA的顺利实施作了大量工作,包括与香港海关建立联络官制度、热线电话、年度例会制度等;每年开展CEPA项下产品原产地标准的调研、磋商;与香港海关建立已通关货物原产地常规核查机制,每年对CEPA货物的原产资格进行核实;每年挑选具有代表性的香港CEPA货物生产厂商开展访厂核查认定相关货物的生产工序是否符合香港CEPA原产地标准等。

    香港CEPA在实施中内地与香港实现了互利共赢,许巧芬介绍,通过香港CEPA,维他奶公司更多品种的高品质维他奶更方便快捷的进入内地市场供广大内地消费者享用,此外,有利于维他奶香港基地长期稳定生产,招聘的香港员工长期维持在1500人左右,这对稳定香港本地居民就业、减缓经济下行带来的失业风险也起到了良好作用。

    海关保障CEPA货物物畅其流

    深圳金活医药有限公司则是一家专业从事品牌进口药品保健品代理的公司,其代理进口的“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和“飞鹰活络油”是内地知名的止咳和治跌打药品。2004年1月9日,该公司从文锦渡海关进口了CEPA协定启动后的第一批零关税港货,当时进口“枇杷膏”750箱、享受税收减免近18000元。

    该公司长期从事进口报关业务的黄卫国表示,公司长期受益于CEPA协定减免税政策,仅以2016年为例,公司进口的“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就享受了1453.83万元人民币的关税减免,有力降低了进口和经营成本,港产高品质的枇杷膏也能更快更优惠地进入内地市场。

    作为主要的CEPA货物进口口岸之一,深圳海关隶属文锦渡海关高度重视CEPA项下港产货物进口,不断深入推动通关改革,提高通关效率,保证CEPA货物“物畅其流”。海关在CEPA实施初期设立CEPA专用报关窗口,对CEPA进口货物优先接单审核,及时解答CEPA进口企业归类等疑难问题。在查验环节对CEPA项下货物加快查验及验放速度,确保CEPA货物快速通关。

    海关在口岸积极推动通关改革,提高物流运转效率,通过实现电子报关、电子审单、口岸电子自动核放,认真落实统一载货清单、绿色关锁、深港海关查验结果互认等通关便利化措施,不断提高货物通关速度,目前正常的香港货车进口自动核放时间仅需5秒,货物通关速度大幅提高。

    附:香港CEPA发展历程

    香港CEPA实施至今,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香港CEPA的主体文件、6份附件、10份补充协议,以及关于服务贸易的2份协议。

    2003年6月29日,香港CEPA主体文件签署,涵盖了总则、货物贸易、原产地、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其他条款共6个章节。

    2003年9月29日,香港CEPA的6份附件签署,分别为《关于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实施》、《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关于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序》、《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和相关规定》和《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

    2004年1月1日,香港CEPA正式实施。

    2004年10月27日,《香港CEPA补充协议》签署。根据该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对《第二批内地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的产品清单(现有生产产品)》中列明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

    2005年10月18日,《香港CEPA补充协议二》签署,内地进一步扩大对香港开放。

    2006年6月27日,《香港CEPA补充协议三》签署,内地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并加强与香港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2007年6月29日,《香港CEPA补充协议四》签署,该协议进一步放宽了法律、医疗、房地产、环境等28个服务领域市场准入的条件,全部措施于2008年元旦起生效。

    2008年7月29日,《香港CEPA补充协议五》签署,涵盖了34项涉及服务业、贸易投资便利化及专业资格互认三个领域对香港进一步开放的措施,把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提升到新阶段。

    2009年5月9日,《香港CEPA补充协议六》签署,内地推出29项市场开放措施,涉及20个服务领域,其中“研究与开发”、“铁路运输”为新增领域,使香港CEPA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40个增至42个。

    2010年5月27日,《香港CEPA补充协议七》签署,该协议涵盖19个领域,共有35项市场开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其中以医疗和旅游业受惠最大。至此,CEPA所涵盖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由42个增至44个。

    2011年12月13日,《香港CEPA补充协议八》签署,货物贸易方面对香港CEPA附件2《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第五条进行修改。根据补充协议八的规定,在计算香港CEPA项下香港出口制成品的从价百分比时,内地原产原料或组合零件可视为原产于香港。该规定对香港保留一定程度的制造业具有积极作用,是确保香港产业多元化、深化内地与香港产业合作,维持香港繁荣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2年6月29日,《香港CEPA补充协议九》签署,积极推动两地服务贸易自由化是该协定的一大突出特点。内地将对香港在法律、会计、建筑、医疗等21个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权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的限制等。同时,新增加教育领域的开放承诺。该协议签署后,香港CEPA服务贸易开放的领域达48个。

    2013年8月29日,《香港CEPA补充协议十》签署,新协议共有73项服务贸易开放和便利贸易投资的措施,当中包括65项服务贸易开放措施,以及8项加强两地金融合作和便利贸易投资的措施。新增的各项措施,有利于香港服务业拓展内地市场,促进两地经贸合作发展。

    2014年12月18日,《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签署,这是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将给予香港最惠待遇以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下来,即今后内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优于CEPA的开放措施均将适用于香港。协议签署后,内地将在广东率先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同时为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2015年11月27日,《服务贸易协议》签署,该协议是首个内地全境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方式全面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贸易协定,标志着内地全境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将为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地位和发展新兴现代服务业提供有益的帮助,也将为内地经济带来新的活力,有利于推动内地与香港经济的全面深入融合,实现两地经济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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