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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女从卖淫场所出逃后,牵出“套路贷”强迫卖淫大案!环环相扣的套路贷、强迫卖淫产业链![图]

    两名被热心人从卖淫场所解救的失足女子,从湘潭湘乡市来到长沙县星沙派出所报警求助,牵出了两个"套路贷"的犯罪团伙。近日,长沙县公安局通报,该局在长沙市公安局大侦查中心、刑侦支队、网技部门等部门的支持下,成功打掉两个"套路贷"团伙,查封卖淫窝点5个,刑事拘留嫌疑人24人,解救失足妇女15名。

    警方披露,这些"套路贷"团伙,在各大娱乐场所安插业务人员,向一些从业人员提供高息贷款途径,在这些从业人员无力偿还时,采取硬暴力和软暴力等多种方式逼迫她们从事有偿陪侍和卖淫等非法活动来偿还欠款。

    "从一开始就是个圈套。"警方称,受害人年纪都不大,最小的出生于2002年,犯罪团伙利用她们涉世未深,交际圈狭窄,喜爱高消费等特点,向他们放出高息贷款,在受害人无力偿还时将她们的债务在不同的团伙之间进行买卖,受害人的债务也与此同时被以各种名义一步步加高,最后只能被迫到卖淫场所专职卖淫。尽管如此,每天的卖淫收入只够她们偿还利息。

    2018年12月21日,长沙某媒体记者带着两名年轻女子来到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报警,这两名女子自称此前受人胁迫在湘潭湘乡市一个卖淫场所卖淫,在一位热心人士的帮助下逃出了卖淫场所,并被带到长沙,寻求媒体曝光。

    同时,他们此前曾被星沙一个组织卖淫团伙控制,后被卖到湘乡。

    两名年纪相仿的女子名叫李佳和张丽(均为化名),都为20岁左右,星沙派出所民警接到她们的报警之后非常重视,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中队也立即与星沙派出所进行对接,介入该案。但民警在询问她们具体是如何被组织卖淫团伙控制时,李佳一开始却不愿意多谈。
"你说得不清不楚我们是帮不到你的。"在经过民警做了10多个小时工作之后,李佳终于放下包袱,将自己的受害过程说出。

    原来,李佳是江西人,之前在长沙一家娱乐场所上班,在2018年因为需要钱用于消费,她通过微信认识的人向某"放贷公司"借了一万元钱,约定按天进行还息数百元,等有钱之后一次性偿还本金。而实际上,在去除砍头息(先期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后,实际到手之后只有几千元。

    在借款时,放贷公司掌握了她所有的个人资料,用她的身份证重新办了手机卡,掌握了她的服务密码。到了第十天,李佳出现违约情况,放贷公司开始给其计算违约金,并逼迫其还钱。

    李佳实在无法偿还这笔债务,催债人员开始不停前往李佳上班单位和住处进行骚扰,并打电话给李佳家人朋友,并前往其老家讨债。李佳为了防止事态扩大,答应放贷公司将其债务转卖给另一家"放贷公司",将她的债务转到这家"公司"名下,实现"解套"。

    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杨某华买下其债务后,第一时间要求其重新写下欠条,并以介绍费的名义增加了欠款的数额,并重新约定了新的还款计划和利息,这一转,李佳的债务立即达到了数万元,每天光利息都近千元。

    为了逼迫李佳还钱,杨某华先后多次威胁恐吓李佳,逼迫其通过卖淫的方式偿还债务,并先后将其送到星沙金尚酒店等多个地点和湘乡的多个宾馆进行卖淫。期间,李佳曾经逃跑,而这些团伙人员甚至将李佳的裸照发送至其亲人手机上,并威胁如果不听话将会其送到境外卖淫。

    在转卖到湘乡的一家卖淫场所期间,李佳认识了与她年纪相仿的张丽等人,发现她们都是遭遇同样的套路后被送至这家卖淫场所。

    2018年12月21日,两人在一位热心人的帮助下从湘乡这家卖淫场所出逃来到长沙,并找到了一家媒体记者,后被媒体记者带至星沙派出所报案。

    由于李佳和张丽所述的这种情况涉嫌到新型犯罪,且性质十分恶劣,长沙县警方很快成立了专案组,并根据两人提供的线索开始对涉及到的团伙和卖淫场所展开秘密侦查。

    经过一个月侦查和摸排调查,专案组基本确认该案有四个层级:
一是上层"套路贷"公司,负责提供年轻、涉事未深且急需用钱的女性,该团伙成员通过套路贷虚增受害女性债务,导致受害人短时间无法归还,之后他们会将受害人合同转让给其他套路贷公司进行解套,在此过程中会进一步抬高债务,之后还不能偿还,则会将其出卖给强迫卖淫团伙。

    二是"强迫卖淫团伙",他们从各"套路贷"公司搜集急需用钱的女性受害人,为她们归还欠账买断他们的债务,然后拟定新的借款合同后,通过非法拘禁、拍裸照等手段逼迫其卖淫还债。

    三是"组织卖淫"场所,与强迫卖淫团伙是合作关系,包括金尚酒店和湘潭多个娱乐会所等。他们提供卖淫场所和客户,强迫卖淫团伙提供受逼迫卖淫还债的女性受害人员,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成。

    四是受害失足妇女,他们大都是90或00后女性,因各种原因借"佳丽贷"后无力偿还而陷入"套路贷"怪圈。继而被"套路贷"公司卖到强迫卖淫团伙卖淫还债。

    经分析研判,长沙市雨花区某酒店邓某刚等5人套路贷团伙和长沙市天心区某大酒店杨某轩、杨某宇七人团伙专门针对夜场女性进行套路贷,以此控制借贷女性,迫使她们进行有偿陪侍,或卖淫还债;长沙县星沙街道金尚大酒店邓某元,杨某华和李某等七人强迫卖淫团伙从上述套路贷团伙"转套"购买借贷女性,强迫这些女性从金尚酒店甚至送至外市或者外省卖淫还债。

    由于案情重大,长沙县公安局上报市局,"12.23"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

    2019年1月23日下午,在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韦树恒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在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单位的支持下,长沙县警方"12.23"专案民警在长沙、湘潭、娄底、邵阳等地同步收网,抓获涉案嫌疑人30余名,查封卖淫窝点5个,现场解救出13名受害女性,查获了大量涉案银行卡、账簿、手机、电脑等涉案物品,收缴一批钢制棒球棍和管制刀具,扣押涉案车辆3台和各类借款合同上百份。

    目前,涉案的24人因涉嫌强迫卖淫、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公安机关查明,2018年1月以来,嫌疑人邓某刚等人先后出资百余万元,以长沙市雨花区某酒店茶楼为据点,对外开展高利贷放贷业务,以针对高消费年轻漂亮的女性放贷的"佳丽贷"为主要业务。无门槛放款给这些女性,扣除高额手续费和介绍费外,制造每万元每天100元至200元的高额利息导致受害女性无力偿还。

    这种新形式的犯罪模式有的是从之前传统的"放贷,遭违约,暴力催收"的模式而来。比如,2017年3月,犯罪嫌疑人杨某轩等人合同共同出资180万元成立一家非法放贷公司,该公司并未在工商注册,因为公司业务效益不好,2018年9月公司转行做"佳丽贷"和"夜场贷"业务,主要也是针对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的有偿陪侍的年轻女性进行非法放贷牟利,并纠集了大量人员作为马仔催收债务,同时租用天心区某酒店房间作为公司窝点。

    该团伙成员利用在长沙多个大型KTV从业的身份结识大量年轻女性,并在微信朋友圈中物色受害女性。为达到收账回笼的目的,对无力偿还高利贷的受害女性采取威胁、恐吓、上门滋扰、骚扰亲属和非法拘禁等暴力,软暴力方式进行催收。该两团伙成员对催收后仍无力偿还的部分受害女性,强迫将这些受害人送至多地有偿陪侍和卖淫还贷,或者债务转卖"解套"给另外贷款公司和星沙金尚酒店等强迫卖淫场所,以此获取高额非法利益的目的。

    记者同时看到,这些套路贷公司与受害人的签署的多份合同中只有受害人的相关的信息,甲方一栏则为空缺。

    "从一开始,他们就知道这些女性根本无力偿还,就是要用这种手段将她们套牢。"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中队中队长杨乐介绍,这些团伙内部也分工明确,为了方便结识受害女性,在一些娱乐场所安插工作人员,发展业务。

    杨乐介绍,这些团伙将深涉高息贷款无力偿还的女性受害人采取解套(通过转卖债务,账单平账,与受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的方式,转至强迫卖淫团伙手中,该团伙利用暴力,胁迫,非法拘禁和强奸等手段,强迫女性受害人在星沙金尚酒店接受卖淫技巧培训,后送至湘乡市金柏雅酒店等强迫卖淫归还债务。

    "犯罪团伙完全将受害者当做牟取暴利的工具。"警方介绍,一些团伙成员在接受受害人的债务时,按照比例入股,在"解套"完成后强迫受害者卖淫获利后,又按照入股比例进行分成。

    受害女性在场所内所得赃款,全部被强迫卖淫团伙和卖淫场所老板瓜分,受害女性分文不得。还有团伙头目以传授受害女性卖淫技巧为由,强行与多名受害女性强行发生性关系。

    在4月19日,长沙市公安局也通报了一起"1107"特大"套路贷"涉黑涉恶系列专案,打掉了多个以"套路贷"为手段,强迫女性跨国卖淫的团伙。长沙县公安局侦破的"12.23"专案也与此案存在交集。犯罪团伙选择的对象大都是职校学生、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中有高消费需求,涉世未深,交际面窄,法律意识不强的人员。在"12.23"案件中,有的受害人被骚扰,暴力威胁后,依旧不敢告诉家人和报警。有的受害人在被解救之前,已经从多个套路贷团伙借款,并被转手了好几次。

    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胡煜介绍,"佳丽贷"以娱乐场所的年轻女子为目标进行放贷,她们年纪小,涉世未深,容貌姣好,收入不稳定,花销却大,借贷的钱多用于整容、买昂贵的化妆品和手机等。

    4月9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三贷三霸"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督导反馈情况,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整治"三贷三霸"专项行动。其中重点内容之一就是打击"实施‘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和个人。"随后,长沙县局也成功侦破全市首起"三贷三霸"专案。

    警方在重拳打击各类"套路贷"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提醒年轻人要树立其正确的消费观念,不要从各种以"低息""免息"为噱头的非法放贷机构中借款,以免落入"套路贷"的圈套之中。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套路贷"猖獗的背后实际上反映的是当下市场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虽然受害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部门监管力量尚有欠缺是"套路贷"爆发的一定原因,但通过众多"套路贷"的案件也不难看出,其多发于对民间借贷需求大、需求急的人群或行业,归根结底还是说明我们当下缺乏一个健康、透明、稳定的民间借贷市场。

    张新年律师认为,在一个健康的民间借贷市场中,当事人应当具有多渠道的借贷选择权,通过对不同类型借贷平台进行对比减少其接受信息的不对称性,进而降低风险。但由于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中存在大量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业乱象,不仅没有为实体经济提供稳定的资金链条、有力地支持创业,反而因互联网的便利衍生成为"套路贷"横行的工具,受害人缺乏了对借贷渠道的选择则易落入"套路贷"的陷阱。

    针对如何才能在根本上解决"套路贷"的问题,张新年律师说,尽管最高院已于2018年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对"套路贷"的处理做出了明确要求,两高两部今年也再次颁布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但一味地通过强化刑事制裁或行政监管也仅能暂时缓解"套路贷"乱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稀缺问题。当下应当做的是在"扎紧篱笆"的基础上,有条件地从政策及法律层面上鼓励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在注重保护债务人利益的同时,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才能充实民间借贷市场,同时完善个人信用等配套机制实现透明公开的借贷交易,方能从根本上祛除"套路贷"的滋生土壤。

本文采编:CY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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