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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证券行业发展概况、证券行业监管情况、未来发展趋势及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图]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1、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发展概况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区域到全国,在充分借鉴国际实践经验、适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过程中,探索出一条科学发展的道路。中国资本市场立足于服务国民经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调动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实现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坚持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规范化程度,并稳步推进对外开放,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度。随着法制和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规模的扩大及效率的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动力将更加强劲,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继续提升,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亦将日益重要。

    (1)股票市场

    智研咨询发布的《2020-2026年中国股票行业投资潜力分析及市场规模预测报告》数据显示:自2010年以来,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并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伴随着中国实体经济的腾飞,建立稳健、高效的资本市场尤为重要因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高直接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比重”。在一系列宏观政策指引下,中国股票市场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并发展成由主板(包含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组成的多层次市场结构。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沪深两市(包括A股和B股)共有上市公司3,777家,总市值59.29万亿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34%;流通总市值48.35万亿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0.73%。2019年,中国沪深两市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IPO、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为0.96万亿元,其中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0.70万亿元,占比73.49%。

2010-2019年末中国上市公司总市值、流通总市值规模和总家数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随着中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居民财富的增长、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以及市场各项制度的逐渐完善,中国股票二级市场的活跃度稳步提升。2019年,沪深两市股票市场日均交易额达到5,221.96亿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78%。

2010-2019年沪深两市股票市场日均交易额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在投资者类别方面,中国资本市场逐渐呈现出机构化的特点。受益于养老金/职业年金入市、国有资本运营机构的培育、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私募基金的成长以及国际机构投资者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正形成一批规模较大、专业度较高的长期机构投资者。截至2019年12月31日,A股市场机构投资者(剔除一般法人)持股市值余额6.23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剔除一般法人持有市值)比例达16.53%。

2010-2019年末机构投资者持有A股市值余额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近年来,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突出进展。2013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在全国范围内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股票公开转让和发行融资等服务,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2019年12月,新三板市场在股票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发行、市场分层管理、股票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公司监管等方面实施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提升治理能力,有利于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型民营中小企业的短板。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达到8,953家。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国已有34家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公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为众多中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展示、纯托管等服务。科创板的设立进一步推动了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尤其是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支持。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首批公司于7月22日上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有70家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总市值达8,637.64亿元。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着眼于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性制度改革。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

    (2)债券市场

    在中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蓬勃发展下,中国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97.11万亿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8.76%;未到期债券数量49,431只,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9.10%。2019年,中国债券发行规模达45.19万亿元、发行数量43,824只,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19.13%和49.00%。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中国债券品种也趋于丰富。自1981年中国国债恢复发行以来,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可交换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定向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收益票据和国际机构债等多个品种相继涌现。

2010-2019年末债券余额和未到期债券数量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0-2019年中国债券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基金市场

    得益于中国居民财富的积累以及机构投资者参与度的加深,近年来中国基金行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128家基金管理公司获准设立,共发行6,544只公募基金,管理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达14.77万亿元,2012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6.39%。近年来,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基金快速发展,在培育创新企业和满足社会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24,471家,管理基金规模达13.74万亿元,2015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829%。

2012-2019年末公募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和各年发行数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5-2019年末私募基金管理人家数(家)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5-2019年末私募基金管理基金规模(万亿元)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4)衍生品市场

    近年来,中国金融行生品市场发展迅猛,场内交易的衍生品品种日益丰富,目前已涵盖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和股票期权等。2019年度,商品期货总交易额达220.99万亿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69%;金融期货总交易额达69.62万亿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04%,其中,股指期货总交易额达54.81万亿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26%,国债期货总交易额达14.82万亿元,2013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0.87%;股票期权总成交面值达23.08万亿元,2015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4999%。

    股票期权种类方面,除上证50ETF期权之外,2019年12月新增三种沪深300指数衍生期权,包括上交所上市交易沪深300ETF期权、深交所上市交易沪深300ETF期权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沪深300股指期权。三种新增期权推出后交易活跃,2019年成交面值占同年股票期权总成交面值比重达23.32%。

    衍生品新品种的推出,是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吸引长期资金入市,对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0-2019年场内衍生品成交额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场外金融衍生品具有提高市场效率、增强避险能力的作用,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愈发重要。近年来,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蓬勃发展,场外衍生品种类层出不穷,当前主要类别包括场外期权和收益互换,投资标的涉及股指类、商品类、个股类和其他类。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了结的场外衍生品初始名义本金合计6,226.54亿元,其中场外期权4,642.92亿元,收益互换1,583.62亿元:存续的场外期权标的以商品类(42.07%)和股指类(37.78%)为主,个股类(10.25%)和其他类(9.91%)为辅:收益互换以其他类(47.68%)、股指类(22.70%)为主,个股类(20.15%)和商品类(9.47%)为辅。

    2、中国香港资本市场概况

    中国香港资本市场主要由香港联交所的主板和创业板构成。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总数达2,449家,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均增长率达6.30%;总市值达38.17万亿港币,全球排名第五,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82%。2019年,香港联交所股权融资规模为4,542.47亿港币,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融资规模达3,142.41亿港币,全球排名第一。2019年,香港联交所债务资本融资额为1.40万亿港。

2010-2019年末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总市值和上市公司总数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近年来,随着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交流日益密切,香港联交所已经成为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选择地之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包括H股公司、红筹公司和内地民营企业)*达1,241家,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57%,占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总数的50.67%;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总市值达27.95万亿港币,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92%,占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总市值的73.24%。

2010-2019年末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公司、红筹公司和内地民营企业总市值和公司总数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09年起,中国香港以人民币计价及美元计价的债券市场迅速发展。2019年,中国内地发行人在中国香港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融资规模达712.58亿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04%;中国内地发行人在中国香港发行以美元计价的债券融资规模达2,204.29亿美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5.03%。

2010-2019年中国内地发行人在中国香港发行以人民币计价和以美元计价债券规模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情况

    随着中国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并逐渐发挥重要作用,外国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关注度与日俱增,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亦日益加深。2002年,中国开始施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后,将外汇兑换为人民币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1年,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2013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并将RQFII试点范围扩大至中国香港、英国、美国、爱尔兰和荷兰等国家和地区。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放宽QFII资金汇出限制,允许QFII、RQFII使用工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2019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QFI/RQFII额度限制和试点国家/地区限制并将修订相关规则,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自QFII及RQFII制度推出以来,QFII及RQFII投资额度逐年增加。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QFII机构316家,QFII投资额度达1,113.96亿美元;中国证监会批准RQFII机构248家,RQFII投资额度达6,941.02亿元。

2010-2019年末QFII、RQFII投资额度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为促进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于2014年推出“沪港通”:2016年推出“深港通”,无双向投资总额度限制,且一并取消“沪港通”的双向投资总额度限制:2017年,“债券通”设立,“北向通”正式上线运营;2018年,“沪港通”和“深港通”大幅放宽双向投资的单日额度。2019年,“沪港通”中“沪股通”和“港股通”交易额分别达到49,913.66亿元和13,742.16亿元,“深港通”中“深股通”和“港股通”交易额分别达到47,658.23亿元和8,129.56亿元。2019年6月,作为上交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的机制,“沪伦通”正式启动,对加速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人民币国际化、拓宽优质境内企业融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伴随着资本市场间互联互通程度的加深,外资加速流入将促使A股市场逐步向成熟市场靠拢,境外投资者将逐渐成为A股市场的重要投资者之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境外投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占A股流通总市值比例为3.28%,其中,境外投资者通过“陆股通”投资A股市值占A股流通总市值比例为2.95%。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机构化进程已经加速,对于健全市场功能、推动制度变革、提高市场效率和成熟度具有重要作用。

2014-2019年“沪港通”和“深港通”成交额(万亿元)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4、中国证券公司发展概况

    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之间存在良性循环,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证券行业迅速成长。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133家证券公司,总资产合计为7.26万亿元,净资产合计为2.02万亿元,净资本合计为1.62万亿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15.61%、15.16%和15.83%;2019年,133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净利润1,230.95亿元,2010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7.21%和5.14%。2019年,证券行业平均ROE为6.29%。

最近三年证券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07年及2009年,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和《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每年对证券公司进行综合性评价,以体现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获得A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38家,其中AA评级公司10家、A评级公司28家;获得B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50家,其中BBB评级公司28家、BB评级公司12家、B评级公司10家:获得C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8家,其中CCC评级公司5家、CC评级公司2家、C评级公司1家:获得D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2家。

    二、中国证券行业监管情况

    1、中国境内证券行业监管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券行业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集中统--监督管理为主、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行业管理体制。

    ①中国证监会的集中统--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因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a、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进行审批、核准、注册,办理备案:.b、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c、依法对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d、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e.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的信息披露:f、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g、依法监测并防范、处置证券市场风险:h、依法开展投资者教育;i、依法对证券违法行为进行查处:j、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②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证券业协会是依据《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行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a、教育和组织会员及其从业人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开展证券行业诚信建设,督促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b、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c、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d、制定和实施证券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e.制定证券行业业务规范,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f、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收集整理、发布证券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引导行业创新发展;g、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h、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③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证券交易所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职责范围包括:a、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b.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c、依法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d、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e、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f、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g、对会员进行监管:h、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i、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j、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k、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除上述主要自律管理体系外,中国证券行业还有期货业协会自律管理、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自律管理等较为完备的自律管理体系。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规范公司的业务行为,防范系统性业务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实现证券行业的规范稳定发展,中国逐步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其内容主要涵盖了全因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发布的自律准则等,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及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

    针对证券公司的主要监管项目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如下:

    ①证券公司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资格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2证券公司日常管理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

    ③证券公司风险防范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风险资本和风险管理能力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或规范。

    ④证券公司业务监管

业务类型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投资银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可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
证券经纪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资产管理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等
证券自营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等
新三板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办法(试行)》等
融资融券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
转融通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等
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等
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
投资咨询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等
期货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等
私美投资基金、另类投资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等
柜台交易与金融衍生品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行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等
QFII/RQFII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等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⑥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做了详细规定。

    ⑥信息披露管理

    《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统一同业拆借市场中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通知》《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

    2、中国香港地区行业监管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香港证监会为中国香港地区法定监管机构,负贵规管中国香港地区的证券及期货市场和非银行杠杆式外汇市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连同其附属法例)和《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包括其附属法例),香港证监会亦有权批准发售股份及债权证的招股章程和/或授予相关豁免。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①证券公司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

    《证券及期货条例》是香港证券及期货行业的主要法例,适用范围包括证券、期货及杠杆式外汇市场、向香港公众作出投资发售、中介及作为中介从事受规管的活动等。具体而言,该条例第V部规管发牌及注册事宜。在《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的综合发牌制度下,一名人士向香港证监会领取有关牌照或在香港证监会进行有关注册便可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5所规定的各类受规管活动: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3类:杠杆式外汇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第8类: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第10类:提供信贷评级服务:第11类:场外衍生工具产品交易或就场外衍生工具产品提供意见;第12类:为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客户结算服务(于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但限于其与《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5第2部“豁除服务”的新定义(c)段有关。有关其他第12类受规管活动的修订本尚未实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任何人士经营某类受规管活动的业务,或显示自已经营某类受规管活动的业务,则必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牌照,除非可适用该条例规定的例外情形。任何人士未取得适当牌照而从事任何受规管活动即属于严重罪行。此外,如某一人士(不论自行还是由其他人士代表,亦不论在香港还是香港以外的地区)向香港公众积极推销其提供的服务,而该等服务如在香港提供将构成受规管活动,则《证券及期货条例》亦适用于该人士。

    持牌公司必须至少指定两名负责人士,其中至少一名必须为执行董事,以监督各类受规管活动的业务。负责人士须获得香港证监会核准。持牌公司须指派若干人士为核心职能主管,并向香港证监会披露其核心职能主管信息及其汇报途径。

    ②证券公司持续责任

    持牌公司必须遵守相关监管规则规定的持续责任,主要包括:a、按照《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维持最低缴足股本及最低流动资金,并向香港证监会提交财务报表:b、按照《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维持独立账户及保管和处理客户证券:c、按照《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维持独立账户及持有和支付客户款项:d、按照《证券及期货(成交单据、户口结单及收据)规则》发出成交单据、户口结单及收据:e、按照《证券及期货(备存纪录)规则》备存纪录:f.按照《证券及期货(帐目及审计)规则》提交经审计账目及其他所需文件:g.按照《证券及期货(保险)规则》就规定的风险投购规定款额的保险:h、于牌照每个周年到期日后-一个月内向香港证监会支付年费及提交周年申报表:i、按照《证券及期货(发牌及注册)(资料)规则》向香港证监会通告若千变更和事件:j、按照《致持牌法团有关加强高级管理层问责性的措施的通函》就核心职能主管的任命或若千资料的任何变动知会香港证监会:k、遵守香港证监会发布的《持续专业培训的指引》的持续专业培训规定:1.按照《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执行与客户认可、客户尽职调查、备存纪录、识别和举报可疑交易及员工的筛选、教育和培训相关的适当政策和程序:m、按照《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执行雇员交易程.序及政策、密切监督雇员账户及相关账户的交易活动:n、遵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企业融资顾问操守准则》《基金经理操守准则》《适用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的管理、监督及内部监控指引》《适用于根据产品守则获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的广告宣传指引》《适当人选的指引》《与证券服务有关的费用及收费披露指引》及香港证监会刊发的其他适用守则、通函及指引的商业操守及内部监控规定。

    2、中国证券行业总体竞争格局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证券行业迅速成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传统业务市场逐渐饱和、佣金费率水平的下降,以传统中介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不断受到挑战。证券公司开始主动谋求业务转型,业务模式朝着多元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呈现集中化、差异化趋势,行业整合加速。同时,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和非证券业主体对证券行业的渗透,中国证券行业未来竞争格局仍面临--定不确定性。

    当前,中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呈现以下特征:

    (1)传统中介业务竞争激烈,证券公司主动谋求业务转型,经营模式趋于多元化相比于发达资本市场,中国证券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以证券经纪业务和承销与保荐业务为代表的传统中介业务,呈现激烈竞争态势。2019年,证券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占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比例合计达32.32%,尽管该等业务收入占比近年来呈现下降趋势,但占比仍然较高。

    对于传统证券经纪业务,伴随着佣金率不断下降和市场活跃度的周期性波动,多家证券公司尤其是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加快了业务转型升级的步伐,纷纷通过组织架构调整等方式,提升机构经纪业务重要性,推进零售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并加速信息技术建设与互联网证券业务的发展。对于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股权融资审核趋严、合规风控成本上升及竞争加剧等因素促使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业务持续转型升级。近年来,行业政策积极鼓励证券公司经营模式多元化和均衡化,证券投资、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等业务取得长足发展。2019年,证券公司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达1,221.60亿元,占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比例达33.89%;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和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合计达313.00亿元,占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比例合计为8.68%。

2017-2019年证券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7-2019年证券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偏低,呈现差异化发展趋势

    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较低。2019年以营业收入计的前十大证券公司的营业收入合计占中国证券行业总营业收入比例为41.82%。发达资本市场经验表明,集中化和差异化是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2019年9月,中国证监会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完善差异化监管举措,支持优质券商创新提质,鼓励中小券商特色化精品化发展”。-方面,随着中国证券行业朝着综合化和高质量的方向发展,综合性大型证券公司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及行业地位,可能通过外延式发展扩大资本规模,拓宽业务范围,获取客户资源,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多元化的客户需求以及激烈的行业竞争将促使中小证券公司通过巩固其在细分领域的优势,以特色化经营提升自身价值,与综合性大型证券公司形成多样化的竞争格局.

    (3)外资金融机构、非证券业主体进入,中国证券行业竞争加剧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外资引入举措已经在中国诸多行业落地。2002年中国证监会公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后,外资金融机构陆续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2018年,中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进-一步迈出实质性步伐,在新出台的《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提到“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和“逐渐放开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正式明确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同月,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盛集团和摩根士丹利分别对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公司实现控股:次月,核准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控股。国际投行进入中国市场后,将主要在跨境业务、机构交易及衍生品、财富管理及投资管理等高端、复杂业务领域与国内领先证券公司展开竞争,中国证券行业竞争将进--步加剧。

    近年来,随着中国证券行业的不断开放,互联网巨头通过投资参股证券公司进入证券领域,大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证券行业的参与度亦不断提高,也将深刻影响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凭借在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和互联网技术能力等方面的优势,这些新进入者将对中国证券公司构成竞争威胁。

    三、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化原因

    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载体之一,资本市场与宏观经济走势息息相关。国民经济发展、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国际关系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均可能造成资本市场波动。中国证券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市场波动趋势紧密相关。中国证券行业业务结构及盈利来源仍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承销与保荐业务为主,而传统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对市场走势依赖度较高。证券经纪业务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交易通道、从事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赚取佣金,收入规模取决于证券成交金额和佣金率,当资本市场行情走弱,投资者活跃度下降,证券成交金额将显著下滑,进而影响证券经纪业务经营情况.证券自营业务主要以自有资金在证券市场买卖证券赚取价差或利差,尽管近年来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交易工具品种不断丰富,但自营业务投资收益与市场波动高度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主要通过为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赚取佣金,收入规模取决于市场的融资规模和承销与保荐费率,当市场处于不景气阶段,估值水平下降将导致融资意愿下降,从而对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和将利润与资本市场走势的波动关系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00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呈现周期性波动形态。2001年至2005年,上证综指从2,245.44点下跌至998.23点,市场持续下滑,导致2002年至2005年中国证券行业整体亏损。2005年末,股权分置改革措施全面铺开,同时2006年中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使证券业抵御风险和规范经营的能力大大提高,资本市场开始回暖,投资者信心增强,加之证券行业各项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完善,上证综指于2007年创下历史高位6,124.04点,中国证券行业自2006年起扭亏为盈.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受全球金融市场低迷和全球经济疲软的影响,中国资本市场行情下挫,2008年末上证综指下跌至1,820.81点,较年初下跌65.42%,中国证券行业进入调整期,2008年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07年分别下降55.89%和63.11%。2009年,中国资本市场景气度回升,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实现64.09%和93.68%的同比增速。经过三年的改革,中国证券行业增长点不断丰富,得益于资本中介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市场活跃度的提升以及指数上升带来的投资收益增长,2014年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63.45%和119.34%。

    2015年,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宏观利好政策以及行业改革创新的深化,中国股票市场经历了数波上涨,上证综指于2015年6月达到全年最高位5,178.19点,较年初上涨58.91%。然而,随着证券行业监管趋严,金融去杠杆进程加速,2015年下半年资本市场开始回落,2015年8月上证综指跌至全年最低位2,850.71点,较2015年6月全年最高点下跌44.95%。受2015年上半年市场较为景气的主要影响,2015年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实现120.97%和153.50%的同比增速。2016年,中国证券行业经营业绩较2015年有所下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42.97%和49.57%。2017年,中国经济供给侧改革初见成效,中国资本市场缓慢复苏,2017年末上证综指收于3,307.17点,较年初上涨6.50%,同期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小幅下跌5.08%和8.47%。2018年,受全球经济和资本市场震荡、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影响,中国资本市场持续低迷,2018年末上证综指收于2,493.90点,较年初下跌24.75%,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下跌14.47%和41.04%.

    2019年,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科创板落地、注册制试点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推出、对外开放进程不断加速,中国资本市场在改革中发展,市场行情逐渐回暖。2019年末,上证综指收盘3,050.12点,较年初上涨22.11%。2019年,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上涨35.37%和84.77%。

    四、影响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层面提升资本市场定位,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重要作用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资本市场多次给予重要指示批示,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明确了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奠定了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基调。随着国家对资本市场的定位提升至更高的高度,中国证券行业有望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2)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确立,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中国正处于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占比已经成为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抓手之一。为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并改善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国推出了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为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2018年12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明确资本市场改革五大方向时提到“借鉴国际上通行做法,积极培育中长期投资者,畅通各类资管产品规范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2019年9月,中国证监会提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十二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总结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实施注册制”。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2020年3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证券法》,进-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在中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显著提高直接融资占比的政策支持下,中国证券行业将迎来创新发展的良好机遇。

    (3)中国资本市场加速开放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中国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中国对外开放已经走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步伐也在加速。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深化QFII和RQFII相关制度改革,为更多的长期资金持续进入境内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更是中国境内与发达资本市场的深度合作和制度创新,促进了双向跨境资本流动,丰富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和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中国资本市场的加速开放,将推动证券公司业务模式的发展与成熟,引导业务国际化,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实力。

    (4)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

    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驱动下,中国居民财富快速积累,并呈现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趋势。2018年中国个人可投资金融资产规模达到190万亿元,2008年至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7.16%。同时,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中国个人可投资金融资产呈现储蓄向投资转化趋势,2008年至2018年中国个人可投资金融资产中投资到资本市场产品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8.91%,高于中国个人可投资金融资产中现金及存款规模的同期年均复合增长率12.96%。居民个人资产多元化配置的需求已成为中国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通过传统业务的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产品设计、产品创新与产品管理能力,中国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有望实现跨越式发展。

    以功能监管为导向、以资管新规为代表的监管改革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营造了健康发展的环境,有望加速资产和资金的优化匹配、营造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减少不同类型机构在分业监管下的套利机会,促使资产管理机构专注于管理和服务等核心能力的提升.注册制等资本市场改革举措的实施将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金融产品供给将更加丰富。此外,随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主权基金、外资等机构投资者对资管产品和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资管行业有望迎来大规模的增量资金。证券公司凭借在资产获取、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的优势,有望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获取更大市场份额。

    (5)科技为金融服务赋能

    伴随着科技运用的爆发式增长,金融科技成为证券公司在新环境下展开竞争的领域,中国证券公司纷纷布局金融科技,探索服务新模式。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技术将传统证券业务进行重塑,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智能化和差异化的金融解决方案,让中国证券公司在科技新赛道上不断实现突破。随着5G时代的到来,大数据的跨界融合、云计算的深入应用、人工智能向感知演进,证券业务模式将被进一步重构,实现更广泛的普惠性和可触达性。

    2、不利因素

    (1)外部环境复杂,市场不确定性加剧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经济运行形势复杂严峻。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中美经贸形势尚不明朗,贸易环境及全球化发展趋势面临不确定性。同时,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阶段,受国内投资、消费放缓及全球经济景气度下行等因素影响,经济增长面临一定压力。证券行业与宏观经济的联动效应显著,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将降低证券市场的投融资需求、市场信心以及跨境资本的活跃性,进而对市场整体造成不利影响。

    (2)整体规模偏小,不利于行业稳健、创新发展

    相比于银行业,中国证券行业资产规模偏小。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行业净资产规模为2.02万亿元,约为同期末银行业净资产的1/12.从防范风险角度,资本规模偏小不利于证券公司抵御风险;从业务发展角度,资本规模偏小不利于证券公司发展多元化创新业务以及提升数字化、国际化等长期核心竞争力,较小的资本规模将成为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和竞争力构建的重要制约因素。

    (3)证券行业放宽外资准入,非证券业主体布局证券业务,竞争形势趋于严峻

    中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全面提速,外资金融机构纷纷布局中国证券行业。外资金融机构拥有全球专业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和管理经验以及境内外资本市场联动等方面的优势,在为客户提供跨境投融资、交易、资产配置等综合服务方面,与国内证券公司展开正面竞争。同时,互联网巨头、大型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渠道和客户资源等优势,在证券行业的参与度不断提高,也将进--步加剧中因证券市场的竞争。

    (4)传统业务持续下行,证券公司转型压力与挑战并存

    目前,中国证券行业增长模式仍较为传统,经纪、自营业务及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占比高,盈利水平与市场行情紧密相关。在佣金率持续下行、市场波动加剧的情况下,传统业务缺乏长期稳定的增长动力、效益水平震荡低迷,行业转型迫在眉睫。但证券公司转型仍面临诸多挑战,内部环境方面,转型涉及企业文化、组织架构、人才结构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转型过程必然面临较大阻力和挑战:外部环境方面,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转型发展仍将面临激烈竞争和严峻的挑战。

    五、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中国证券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行业发展方面正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并将不断实现变革和成长.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内外部形势,未来中国证券行业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

    1、证券行业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作用继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不断提升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国资本市场不断深化改革,市场化、机构化和国际化进程加速,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证券行业必然在金融运行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国家进入高质量创新发展新阶段,微观上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在发生改变,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多样性提升,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加大,迫切需要更多能够承担和管理风险的股权资本和金融工具。未来,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动力将更加强劲,证券行业体量和地位将实现跨越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将继续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从趋势上看,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能力正在不断提升。科创板的设立,增强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在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方面作用重大:跨境业务布局和境内资本市场国际化,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拓展,为绿色环保企业和环保事业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针指引下,金融扶贫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为服务实体经济、打贏脱贫攻坚战增添动力:中国证券行业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支持民营企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证券行业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过程中,也将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包括: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同时,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等流动性风险,支持具备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走出困境,实现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的同时,全面加强公司债券市场风险防控和应对体系建设,持续关注违约风险较高的发债主体,促进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在私募基金市场迅速壮大的同时,从严打击私募基金运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私募管理人提升主动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法律合规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2、证券公司积极转型,业务结构不断优化,证券行业整合加速,迈向高质发展新阶段

    中国证券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当前证券公司经营模式仍以传统中介业务为主,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在价格战等因素下,经纪业务和承销与保荐等传统业务费率持续下降;同时,传统业务经营情况与中国资本市场走势紧密相关,中国资本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使得中国证券公司以传统中介业务为主的盈利模式面临严峻挑战,促使各家证券公司加快业务转型升级的步伐。

    未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不断深化,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中介,中国证券公司将迎来高质量发展新机遇,证券公司组织结构将不断调整,战略转型将不断深入。证券经纪业务方面,激烈的行业竞争将继续推动其向财富管理转型升级,财富管理业务的模式也将从现有的以产品销售为主向资产配置转变。投资银行业务方面,设立科创板、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创业板改革等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的各项举措,都将带动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的大发展。机构业务方面,随着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机构业务的规模也将快速增长,进一步实现多元化和定制化。国际化发展方面,在坚持金融开放的背景下,证券公司的国际化步伐将再次加快,而粵港澳大湾区建设、“-带一路”建设等更为证券行业的国际化布局提供了新的切入点。

    伴随中国证券公司逐步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证券行业的整合和分化也将是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一方面,未来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有望继续提升,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在品牌、资本实力、客户规模、创新能力、技术能力、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能力网络布局等方面有着明显的竞争优势,在并表监管的行业趋势下,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将在更为灵活的风控指标体系下提高经营效率,强化全面、及时、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力,在扩大市场份额竞争中更具优势:同时为优化行业资源配置,证券行业将进一步整合,推动资源加速向大型证券公司集中,加快形成若干具有较大规模、较强综合实力的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另一方面,部分具有差异化竞争实力的中小型证券公司,凭借其地方网络布局等方面的自身禀赋,找准定位,打造特定行业或产品专业化的竞争优势,将与综合性大型证券公司形成多样化的竞争格局。

    3、坚持金融开放,形成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的新格局

    近年来,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显著加快,推动形成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的举措相继落地,包括:促进中国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例限制:推动资本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优化完善沪深港通、债券通,扎实稳妥推进沪伦通:不断引进境外长期资金和机构投资者,大力支持外资资管机构在境内设立法人机构,从事包括股票等权益性资产在内的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扩大衍生品品种,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完善衍生品市场交易机制。

    国际化开放进程加速将为中国证券行业带来新的活力,境外投资者的引入将推动证券市场机构化进程,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后将以创新的产品和服务理念以及先进的系统平台,带动提升中国证券行业的综合能力。未来,中国证券行业将迈上对外开放的新台阶,境内、境外市场的联系将更加紧密,从而不断推动资本市场在更广的范围内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促进国家形成更稳健、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

    4、科技和证券业务结合更加紧密,数字化趋势重构中国证券行业生态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及软硬件的飞速发展,数字化趋势及其对经济和产业生态的深刻变革已8益成为共识。数字李生与万物互联的演进将解构传统金融行业的业务模式,并培育全新的产业生态价值链,这一趋势在零售领域已显露端倪,并开始向机构业务延伸。部分国际领先投行已经通过数字化转型力图在新形势下获得竞争主导地位。

    未来,中国证券行业将主动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持续推动金融科技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技术能力建设层面,区块链作为国家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将不断推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在云计算领域,laaS.PaaS.SaaS等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云计算服务将全面取代原有本地化部署的信息系统,提升证券行业的整体信息化水平。在应用层面,语音语义识别、机器视觉、自然语言处理等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度将进一步提升,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相互结合,在智能客服、智能资讯、量化交易、风险管理、公司运营、安全运维等领域的应用将更加深入。同时,伴随证券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重要性不断提升,高质量数据对业务的支持能力将更加强大,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也会受到更高的重视。

    在中国证券行业数字化生态环境中,对金融科技的技术掌握和应用能力将成为中国证券公司构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对于在基础技术和系统开发方面有较好基础和能力的证券公司,如能从组织、人才理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化相关能力、应用、平台与生态建设等,将更有助于实现数字化转型,从而在未来的行业竞争和下一轮行业并购整合浪潮中居于更为主动的地位。

本文采编:CY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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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0年中国证券经纪业务行业市场研究分析及未来趋势研判报告
2024-2030年中国证券经纪业务行业市场研究分析及未来趋势研判报告

《2024-2030年中国证券经纪业务行业市场研究分析及未来趋势研判报告》共十三章,包含证券经纪业务行业国内重点企业分析,证券经纪业务行业投资机会与风险,证券经纪业务行业投资战略研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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