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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环保领域相关政策和法规及土壤修复市场发展趋分析[图]

    我国土壤污染情况严重,土壤总超标率为16.1%,以无机型为主。根据统计局2014年中国土壤污染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从污染类型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从污染物超标情况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0%、1.6%、2.7%、2.1%、1.5%、1.1%、0.9%、4.8%;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

    目前,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6.3%,主要涉及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皮革制品、造纸、石油煤炭、化工医药、化纤橡塑、矿物制品、金属制品、电力等行业。调查的工业废弃地中超标点位占34.9%,工业园区中超标点位占29.4%。在调查的188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地中,超标点位占21.3%,以无机污染为主,垃圾焚烧和填埋场有机污染严重。调查的采油区中超标点位占23.6%,矿区中超标点位占33.4%,55个污水灌溉区中有39个存在土壤污染,267条干线公路两侧的1578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0.3%。

    随着经济现代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土壤受到污染,需要修复的土壤大幅度增加。另外,随着城市化过程的快速推进,施工场地日益增加,使得城市中污染场地修复需求非常迫切。土壤污染具有多样性、修复难度大、成本高的特点。不同的污染土壤往往有着不同的污染源,污染土壤所处的地质形态也可能影响土壤污染情况。土壤中污染物蒸发后会污染空气,随着水流入河流,对居民赖以生存的大气、水资源产生较大污染。耕地污染不仅造成粮食减产,更会对庄稼产生污染,威胁人体健康。随着我国“退二进三”的进行,部分位于中心区域的污染企业搬离,遗留污染土地,长期闲置不仅危害周边居民,还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伴随着“儿童血铅超标”、“镉大米”以及“常外有毒校园用地”等一系列土壤污染导致的安全事件的曝光,公众对土壤污染的担忧日益增加。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已经刻不容缓。

中国分类型土壤污染点位超标率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回顾我国近十年来的环保治理历程,2013年“大气十条”的发布具有标志性意义。2013年1月北京雾霾天气事件中PM2.5无论在在浓度、还是持续时间上都突破了历史记录,其单日小时最高浓度突破了1000µg/m3,当月的雾霾日更是长达25天,在2013年3月后的一年中,北京连续3天以上能见度小于3千米的严重雾霾污染共出现了18次。在1月的雾霾事件发生之后,污染防治与节能减排的政策密集发布,包括针对水泥、钢铁等“两高一剩”行业的污染防治技术以及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的节能减排等政策。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包括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被誉为“我国有史以来最为严格的大气治理行动计划”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环保治理新阶段的开始。随后在2015年4月和2016年5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的相继发布,按照大气、水和土壤构建了新一轮完整的环保治理路线图。

我国环保领域相关政策和法规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发部门
主要内容
2013年
9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简称“大气十条”
国务院
具体目标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
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
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
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
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2014年
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
人大
常委会
史上最严环保法,监管的绝对严格成为此法所具备的
一个核心要素,不仅污染损害担责主体更加明确,企
业违法成本大幅增加,并增加了直接责任人行政拘留
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
2015年
4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简称“水十条”
国务院
推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完善水环境监测网
络、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出到2020年,全
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
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
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
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2015年
7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方案》
国务院
全面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国联网,实现
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
境管理与风险防范;依法追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
监管联动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
2015年
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修正案》
人大
常委会
将VOCs纳入监测范围,从法律层面为VOCs监测
提供了有力保障。2016年1月1日实施。
2016年
5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简称“土十条”
国务院
到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
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
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
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
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
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016年
11月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制实施方案》
国务院
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
证核发工作,简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现“一
证式”管理。
2016年
11月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
划》
国务院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
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
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得
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
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2018年
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
染防治法》
人大
常委会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政府责任制度,土壤污染责任人制
度,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
测制度,土壤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控制度,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大气十条”以及“水十条”发布后,各地“十条”陆续发布。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政策的传播主要按照自上而下的模式进行,中央发布后各地方政府响应速度决定了政策的有效执行进程。我们统计了“大气十条”以及“水十条”发布后,各个省级行政区各自的“十条”发布情况。在“大气十条”发布的当月就有6个地方政府发布了地方版的“大气十条”,在随后的6个月中,发布数量快速上升达到27个,并在2014年5月集中发布完毕,共历时8个月,地方对“大气十条”的集中高速响应也反应了当时各地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迫切。2015年5月“水十条”发布,在发布后的6个月中只有2个地方政府响应,随后在2015年11月至2012年2月这3个月中响应数量急速上升至27个,最终在2016年5月发布完毕,共历时12个月。整体来看,基于2013年大气污染的严重性与直观性,各地政府在大气政策响应上明显高于水质,但是两者总体历时都没超过一年,体现出了地方政府对环保政策的重视。

    伴随着各地对环保政策的快速响应,环境污染治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保持高速的增长。从时间维度上来看,自2013“大气十条”发布到2014年各地方政府迅速响应后,2015年开始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保持了高速的增长,2015至2017年同比增速分别为33.89%、45.19%及25.30%,远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名义同比,三年分别为9.80%、7.90%和7.00%。分类别来看,大气污染治理率先发力,2015年同比增速为30.93%,而在“大气十条”考核的前一年2016年同比增速达到了72.93%,2017年同比为5.80%,至此大气治理第一阶段告一段落。“水十条”发布较“大气十条”晚两年,同时考核期为2020年,目前来看仍旧保持了较高的增速,2015年至2017年同比增长分别为41.63%、44.04%和27.72%。

    2018年虽然有所回落,但在“河长制”治水工作的强力推进下,但仍旧保持20.56%的增速。

    2018年发布《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8年8月,《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环保监管加强的压力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拉开大幕。

    同时,从每年的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来看,2019年预算额经历两年下降后实现扭转,同比大幅增长42.9%至50亿元,且土壤修复资金占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水、土壤)的比重也由2018年的7.95%增长至2019年的8.33%。2019年预算额中云南、湖南、贵州、广西、广东等省市占比较高。

2016-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拨付额及预测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1-2018年中国生态修复行业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2-2018年上市公司大气污染治理营收同比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5-2018年水污染治理营收同比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作为我国首次制定的规范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解决了防治工作上存留的一些问题。法案落实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政府责任,明确了污染的责任主体,建立了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定,建立了防治基金制度。法案在明确责任主体以及将治理效果与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进行挂钩的情况下,同时提出通过建立防治基金解决历史存量污染地块治理问题。此外,在财政部2019年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为支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50亿元,增长42.9%。从“政策+财政”层面进一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促进相关市场的释放。

    鉴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未来的土壤污染状态调查、监测体系建设以及土壤污染治理设备和技术的投入等将是长期的工作,市场空间的释放也是持续的。目前土壤修复的主要类型包括场地修复、耕地修复以及矿山修复,2018年初中国环联对多方信息进行统计后,预计我国土壤修复潜在的市场空间约为52200亿元,“十三五”期间可释放约4760亿元,其中场地修复的市场空间将占到一半以上。因为场地修复来自于工业用地的经济效应,场地的修复能得到资本的认可从而启动和治理都会相对顺利,所以会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主流应用场景。近两年由于钢铁、化工化纤、造纸、医药、金属制品等工业企业去产能,工厂搬迁等因素,诸多地块需要进行治理,按照中国环联研究院的数据,统计场地待修复的面积大约200万亩,按照一亩的土壤修复成本20-50万元/亩进行计算,潜在市场需求在4千亿-1万亿,未来将在较长时间内逐步释放。耕地修复市场需要政府主导,对修复的结果要求存在差异,按照14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全国18亿亩耕地,超标率19.4%计算,待修复的面积为3.492亿亩,按照每亩地1万元的成本计算,市场需求在3.49万亿元。在治理过程中对药剂的添加处理后是否还适用于种植农作物需要进一步认定,或退耕还林等。

“十三五”期间土壤修复市场空间测算

修复类型
待修复面积
(万亩)
单位面积土壤修复成本
(万元/亩)
潜在市场空间
(亿元)
“十三五”释放
比例(%)
“十三五”市场
空间(亿元)
场地修复
200
20-50
10000
25%
2500
耕地修复
39200
1
39200
5%
1960
矿山修复
300
5-10
3000
10%
300
合计
-
-
52200
-
4760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通过对美国土壤修复产业进行分析,80年代以来,土壤修复的超级基金官方预算金额和占EPA的年度预算比例经历了快速上升期、回落期、平稳期。自超级基金设立以来,进入80年代,超级基金的预算金额进入明显的上升期,由81年的0.4亿美金,上升到87年的11.14亿美金,再到92年的16.31亿美金,我们把这段时间成为快速上升期,随时基金预算投入的加大,占EPA年度预算的比例也由1.33%提升到24.46%,资金投入占比大幅提升,在资金投入不断加大的阶段,土壤修复地块数量快速增加,调出NPL的数量也在增加,进入90年代,随着大批量的地块被治理,资金投入有所回落,进入21世纪,美国的土壤修复产业进入平稳发展期,总体稳定。反观国内,根据江苏(宜兴)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土盟数据库和《2015中国土壤修复发展白皮书》的不完全统计,从2007年到2015年全国土壤修复合同签约额从2.05亿元上升到21.28亿元,处于订单量快速释放的上升阶段。随着土十条的发布以及土壤污染防止规划的出台,目前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仍处于快速上升期,未来的订单和行业空间广阔。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生态修复和土壤修复行业市场行情动态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本文采编:CY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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