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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非采暖季唐山生铁产量及产能情况分析【图】

    一、产量影响:非采暖季唐山限产的高炉产能占全国的

    1.64%、将减少生铁产量668.74~738.55 万吨、占17年全国生铁比重达1.04%~0.94%,全国高炉提高1.13~1.25 个百分点可弥补该缺口

    (一)非采暖季唐山高炉产能错峰生产:总任务987.5 万吨,占唐山市、全国高炉产能的10.75%和1.64%。

    曾在2017年11月22日发布的《环保高压下的钢铁专题四:综合季节性&环保限产-供给收缩快于需求、成本端弱势难改、盈利将维持高位,看好钢铁行业投资机会》中利用工信部披露的三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和《产能换算表》计算全国及部分地区的产能数据,根据工信部数据(尚未考虑2016-2017年供给侧改革去产能情况),全国高炉产能为93838万吨,其中唐山的高炉产能达14347万吨。2017年唐山高炉周产能均值为265.08万吨,将此年化可得到2017年唐山高炉产能达到13784万吨;假定全国去产能进程和唐山一致,则可推算得到截至2017年全国的高炉产能达90157万吨。

    以2017年的产能为基础进行计算,根据《唐山市2018年钢企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征求意见稿)》,遵循错峰生产原则和比例,由各县(市)区政府将全市钢铁行业高炉炼铁产能错峰生产总任务987.5万吨,由此计算得到:在非采暖季期间,唐山的高炉限产比例达10.75%=(987.5/8)/(13784/12);在假定其余地区非采暖季不执行错峰生产的前提下,全国的高炉限产比例达1.64%=(987.5/8)/(90157/12)。

    (二)非采暖季唐山限产的影响:生铁产量将减少668.74~783.55 万吨、占全国17 年生铁产量的1.04%~0.94%,全国高炉提高1.13~1.25 个百分点可弥补该缺口以非采暖季(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11月14日)作为考察区间进行量化分析,测算假设如下:

    (1)限产时间:2018年3月16日-2018年11月14日;

    (2)限产区域:唐山,且在各城市未披露采暖季限产计划之前,暂认为其余城市非采暖季尚无错峰生产计划;

    (3)限产产能及比例:高炉炼铁产能错峰生产总任务987.5万吨,限产比例为10.75%。

    (4)唐山市内产能利用率:唐山市内在非采暖季不需要进行错峰生产的产能为8201.95万吨=13784/12*8-987.5,假定唐山市内限产产能的产能利用率为0%,而非限产或停产的产能出于理性经济人的考虑将自发提高其产能利用率。2017年全年唐山市高炉产能利用率的峰值为74.79%,不考虑采暖季,2017年全年的产能利用率的均值为67.72%。

2017年1-12月唐山市生铁产量及高炉产能利用率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网发布的《2017-2023年中国钢材行业竞争现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

    (5)除唐山市之外的高炉产能利用率: 2017年全国生铁产量达71076万吨,如若按产能90157万吨来计算,则2017年全国的高炉产能利用率为78.84%,高于2017年唐山高炉产能利用率均值64.53%和峰值74.79%。依照如上假设,首先计算非采暖季唐山限产带来的生铁产量的绝对减少和相对减少:(1)较大值为2018年非采暖季产能利用率达到2017年峰值,即非采暖季减少的生铁产量为738.55万吨=987.5*74.79%,占2017年生铁总产量1.04%;(2)最小值为2018年非采暖季产能利用率达到2017年非采暖季均值(在2018年年度策略中判断2018年钢铁行业的景气度持续,盈利强于2017年均值),即非采暖季减少的生铁产量为668.74万吨=987.5*67.72%,占2017年生铁总产量0.94%。

    接着再来考虑唐山区域内非限产或停产产能增产的影响,在这边将换个思路,即在非采暖季唐山限产减少生铁产量668.74~783.55万吨的基础上,非限产或停产产能需要将其产能利用率提高多少才能将限产带来的产量缺口补足?以全国作为考察窗口,已知非采暖季限产的产能为987.5万吨,则在非采暖季非限产或停产的产能为8201.95+(90157-13784)/12*8=59117万吨,其非采暖季产能利用率至少为2017年均值78.84%,则将产能利用率提高至79.97%~80.09%(59117.00万吨/(668.74~7783.55)万吨+78.84%)、即提高1.13~1.25个百分点时可弥补由于唐山市非采暖季限产带来的产量缺口。

    另外,在上述测算中,仅计算了钢材供应的(铁水→钢水,短流程钢水)的一部分,如若考虑整个市场供应保持原有规模不变的前提下,电炉投产、复产或扩产也将进一步增加钢水,如若将该部分纳入到全市场钢材供应的分析体系,为弥补限产带来的钢材产量缺口,非采暖季未受限制的产能需提高的产能利用率将小于1.13-1.25个百分点。

    (三)非采暖季“2+26”城市(剔除河南城市)限产:生铁产量将减少

    1355.75~1497.29 万吨、占全国的17 年生铁产量的1.91%~2.11%,全国高炉提高2.33~2.58 个百分点可弥补该产量缺口参考之前采暖季限产的安排,假定唐山市非采暖季错峰生产的政策全面铺开至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考虑到《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只对2018年采暖季要求限产30%以上(含轮产)、尚未对非采暖季钢铁企业错峰生产作出安排,因此将剔除“2+26”城市中的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即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后简称“2+19”城市。

    可以计算得到剔除河南后,“2+19”城市的高炉总产能达到31256万吨。假定其去产能进程与唐山保持一致,则截至2017年年底,“2+19”城市的高炉总产能为30030万吨=31256*13784/14347万吨,则剔除“2+19”城市的全国高炉总产能为60127万吨=(90157-30030)万吨。

    以非采暖季(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11月14日)作为考察区间进行量化分析,测算假设如下:

    (1)限产时间:2018年3月16日-2018年11月14日;

    (2)限产区域:“2+19”城市,即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

    (3)限产比例:按照唐山市非采暖季错峰生产的基础限产比例10%来进行计算;

    (4)产能利用率:受限于各城市高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数据不可得,将利用全国的高炉产能利用率数据进行测算,即在“2+19”城市限产产能的产能利用率为0%,而“2+19”及全国非限产或停产的产能出于理性经济人的考虑将自发提高其产能利用率。

    由此可以计算得到,在非采暖季“2+19”城市的限产高炉产能达到2001.99万吨=30030/12*8*10%万吨, 非限产或停产产能的高炉产能为58102.52万吨=60127/12*8+30030/12*8*90%万吨。

    依照如上假设,首先计算“2+19”城市非采暖季限产带来的生铁产量减少:

    (1)最大值为2018年非采暖季产能利用率达到2017年峰值,即非采暖季减少的生铁产量为1497.29万吨=2001.99*74.79%,占2017年全年生铁产量的1.91%;(2)最小值为2018年非采暖季产能利用率达到2017年非采暖季均值(在2018年年度策略中判断2018年钢铁行业的景气度持续,盈利强于2017年均值),即非采暖季减少的生铁产量为1355.75万吨=2001.99*67.72%,占2017年全年生铁产量的2.11%。以全国作为考察窗口,已知非采暖季限产的产能为2001.99万吨,在非采暖季非限产或停产的产能为58102.52万吨,其非采暖季产能利用率至少为2017年均值78.84%,则将产能利用率提高至81.17%~81.42%(58102.52万吨/(1355.75~1497.29)万吨+78.84%)、即提高2.33~2.58个百分点时可弥补由于“2+19“个城市非采暖季限产10%带来的产量缺口。
另外,在上述测算中,仅计算了钢材供应的(长流程铁水→钢水,短流程钢水)的一部分,如若考虑整个市场供应保持原有规模不变的前提下,电炉投产、复产或扩产也将进一步增加钢水,如若将该部分纳入到全市场钢材供应的分析体系,为弥补限产带来的钢材产量缺口,非采暖季未受限制的产能需提高的产能利用率将小于2.33~2.58个百分点。

    唐山只是错峰生产全年化的开始,未来随着环保标准的进一步提高、监管进一步趋严,不排除钢铁行业全年错峰生产或将逐步推进至别的城市或省份的可能性。

    二、产能影响:加速环保基础差的高炉转为“无效”产能,促使部分产能退出,或进行环保改造、产能置换

    (一)采暖季+非采暖季持续错峰生产将使环保基础较差产能转化为“无效”产能根据《唐山市2018年钢企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征求意见稿)》,其限产原则为:

    (1)钢铁企业限产比例与其对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直接挂钩,并根据气象条件综合确定限产比例;(2)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企业全都停产;

    (3)采用对高炉实行部分时间段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由此可以总结得到:错峰生产方案遵循按照污染绩效水平分类管理的办法来实施,错峰生产管控的程度与污染排放绩效标准密切相关,污染排放绩效标准越差的企业,其被管控的程度越高、产量下滑越明显。

    在《唐山市2017-2018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对2017-2018年采暖季错峰生产依据定义如下: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污染排放绩效标准,对钢铁行业现场核查、评估,按百分制量化打分,按照打分结果将钢铁企业分为绿、黄、红三类,大于60分为绿色区、40-60分为黄色区、40分以下为红色区,分别执行不同的停限产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企业全都停产。在具体执行上,优先采用采暖季高炉完全停产的方式实行管控;达不到限产比例的,再采用对高炉实施部分时间段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

    《唐山市2017-2018 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对污染绩效水平不同的钢企执行差异化限产比例》

污染绩效分值
采暖季限产比例
大于60分
采暖季限产比例不超过43%
40-60分
采暖季限产比例在50%左右
小于40分
采暖季限产比例在75%左右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从唐山市采暖季和非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方案来看:(1)错峰生产管控的程度与污染排放绩效标准或其对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直接挂钩,污染排放绩效标准越差的企业,其被管控的程度越高、产量影响越大;(2)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企业全都停产。

    在具体实施上,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明确提出优先采用采暖季高炉完全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而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采用对高炉实行部分时间段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

唐山市采暖季与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原则对比

1、钢铁企业限产比例与其对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直接挂钩
,并根据气象条件综合确定限产比例。
1、将钢铁企业限产与污染排放绩效分值挂钩,列为绿色区即分值大于60分的业,采暖季
限产比例不超过43%;列为红色区即分值小于40分的企业,采暖季限产比例在75%左右;
列为黄色区即分值在40-60分区间的企业,按照50%左右的比例限产
2、对截至2016年底前已利用低品位工业余热为城镇居民实施较大面积集中供暖的钢铁企业
,按满足居民冬季最低供暖所需的最小生产负荷(最小生产负荷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专家进
行核定,盖章确认后报市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组织生产
2、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企业全都停产
3、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企业全部停产
3、采用对高炉实行部分时间段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
4、优先采用采暖季高炉完全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达不到规定限产比例的,再采用对高炉
实施部分时间段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曾在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钢铁行业2018年年度投资策略:去产能、去杠杆、环保高压、兼并重组共筑钢铁新常态》中提到:一方面,频繁的限产、停产及变料将造成高炉炉况不稳定,不利于高炉的稳定顺行,缩短高炉的寿命;另一方面,如若《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落地,大部分钢厂将面临着无法满足新标的风险。

    因此采暖季+非采暖季持续错峰生产将使环保基础较差产能转化为“无效”产能。主要逻辑在于:(1)为保障高炉的稳定顺行,在进行错峰生产时,企业更倾向于选择一台高炉进行停、限产,而非两台高炉同时实行更弱程度的停、限产;(2)根据政策实施原则和钢企利益的最大化,进行停、限产的高炉及其系统往往是污染排放绩效较差的高炉;(3)环保高压将常态化、环保标准将日益严格。采暖季+非采暖季持续错峰生产将使环保基础较差产能转化为“无效”产能。接下来将分析受累环保高压常态化发展而无法正常释放产量的高炉产能未来的出路。

    (二)直接退出:违规建成的有效容积1000 立方米(不含)及以下高炉、公称容量100 吨(不含)及以下转炉、公称容量70 吨(不含)及以下电弧炉或将于2021 年前退出;经营能力一般、环保基础差的部分高炉将直接退出

    1、违规建成的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不含)及以下高炉、公称容量100吨(不含)及以下转炉、公称容量70吨(不含)及以下电弧炉或将于2021年之前退出市场

    2016年8月5日和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发改委相继发布《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关于办理钢铁行业违规项目补充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办理钢铁行业违规项目补充备案的备案范围、备案原则进行了详细阐述,而《关于办理钢铁行业违规项目补充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明确指出与2016年8月5日印发的《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内容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由两个通知的内容及对比分析可知,对于违规钢铁项目清理整顿和备案工作朝如下方向发展:

    (1)备案范围趋于严苛:进行备案的钢铁产能不仅需列入《河北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还需经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估,其中符合备案条件的才允许备案;

    (2)有效容积越小的高炉、公称容量越小的转炉和电弧炉备案难度更大、备案文件有效期更短,已建成的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不含)及以下高炉、公称容量100吨(不含)及以下转炉、公称容量70吨(不含)及以下电弧炉或最多在装备一代服役期满后备案文件失效:对于已建成的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电弧炉,给予备案;而对于该产能范围之下的产能,其中:①对已建成的有效容积450(不含)-1000(不含)立方米的高炉、公称容量40(不含)-100(不含)吨的转炉以及30(不含)-70(不含)吨电弧炉,给予限期备案,装备一代服役期满后备案文件自动失效;②对已建成的有效容积400(不含)-450(含)立方米的高炉、公称容量30(不含)-40(含)吨的转炉,给予限时备案,2020年底前备案文件自动失效;③对已建成的有效容积400(含)立方米以下的高炉、公称容量30(含)吨以下的转炉以及30(含)吨以下电弧炉(列入工信部公告的200立方米以上铸造用生铁高炉除外)的落后产能必须立即淘汰、不得转移。

    违规建设的未经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符合备案条件、已建成的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不含)及以下高炉、公称容量100吨(不含)及以下转炉、公称容量70吨(不含)及以下电弧炉将最多在装备一代服役期满后备案文件失效。在监管日益严苛、环保高压常态化发展的背景下,(1)不具备备案资格的产能将被立即淘汰;(2)具备备案资格、但备案文件短时间内将失效的钢铁产能进行大规模环保改造的可能性较低,如若环保基础较差、其产能利用率将长期低企;

    (3)具备备案资格、但备案文件于一代装备服役期满后失效的钢铁产能将综合考虑成本与收益再决定是否进行环保投资,该部分产能至多在装备一代服役期满后退出市场。小高炉的一代服役期基本在10年以内,而根据工信部披露的2008-2016年全国新增生铁产能数据利用加权平均法计算高炉第一代平均服役年限,截至2017年年底,2016年投产的生铁产能服役年限设为1,2008年投产的生铁产能服役年限设为9,由此可以计算得到高炉第一代平均服役年限为6.1年,则可以粗略推测唐山市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不含)及以下高炉或将于2021年退出市场。

小高炉的一代服役期一般在10 年以内

高炉名称
容积
一代服役期
数据来源
三钢集团1-2#高炉
550m³
10年
《关于550m3高炉一代服役期的确认函》
新钢2#锰铁高炉
255m³
9年5个月
《鞍钢新4号高炉长寿研究》
韶钢1#高炉
305m³
9年5个月
《安钢2200m3高炉长寿设计》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部分环保基础较差、经营能力一般的合规产能在权衡环保投资与收益后或直接退出市场。

    曾在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环保高压下的钢铁专题五:烧结球团排放标准拟提升- 环保投资与运行成本大增或致环保落后产能退出,看好钢铁及工业环保行业投资机会》中曾分析到对于环保落后钢铁联合企业,如若要实现满足新标,则按技术方案1或技术方案2新建全套环保设备,吨钢环保成本需至少由36.26~43.56元增加至108.63~115.93元,增幅166.14%~199.59%;对于环保先进钢铁联合企业吨钢的边际成本增幅仅为8.31~8.87%。

    环保落后的钢铁企业按技术方案1 或技术方案2 新建全套环保设备,吨钢环保成本需至少由36.26~43.56 元增加至108.63~115.93 元,增幅为166.14%~199.59%。

    由上可知,环保基础较差的企业边际上需进行较高的环保资本开支以满足新标。随着环保高压持续和标准趋严,环保基础较差的钢企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错峰生产全年化使得环保基础较差的企业的产能未能充分释放,进一步加大生存压力。环保高压常态化发展的背景下,错峰生产全年化将使得经营能力一般、环保基础较差的钢厂直接退出市场。将分析已完成备案的受累环保高压常态化发展而无法正常释放产量的高炉产能将如何发展。其无非是两条路径,一条即通过环保改造或新建环保设备的方式重新投入市场,另一条则为通过减量置换成高炉或等量置换成电炉的形式重新投放市场。

    (三)环保改造或者新建:若需满足新标,环保改造的吨钢投资为26元/吨、新建吨钢投资为55~67 元/吨,投资周期4~6 个月,运行成本将至少增加8.77~72.37 元/吨由于对于唐山乃至全国的钢铁企业环保标准暂无数据统计,各家企业的环保基础各异,因此对于环保改造的分析将主要集中于现存钢铁产能如何进行改造或新建环保设备来满足新标。从投资周期上来考虑,上述新建和改造项目的时间周期大致在4-6个月左右。

    曾在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环保高压下的钢铁专题五:烧结球团排放标准拟提升- 环保投资与运行成本大增或致环保落后产能退出,看好钢铁及工业环保行业投资机会》中曾详细分析过新标准实行后对钢铁行业环保投资和环保成本的影响,在此总结如下:(1)吨钢环保投资:若要达标,新建除尘-脱硫-脱硝吨钢环保投资将达54.78或66.80元/吨钢,仅改造嫁接SCR脱硝设备吨钢环保投资为26.10元/吨钢;(2)吨钢环保成本(仅考虑废气和废水):脱硫设备完善的环保先进钢企可在现有设备上嫁接SCR脱硝设备,吨钢环保成本仅增加8.77元至107.63~114.33元/吨钢,增幅为8.31%~8.87%,环保落后钢企需新建全套环保设备,吨钢环保成本需至少增加72.37元至108.63~115.93元/吨钢,增幅为166.14%~199.59%。

按15~20 年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的新建和改造环保设备的年折旧计提费用

技术方案
吨钢环保设备投资(元/吨)
年折旧计提费用(元/吨)
15年
16年
17年
18年
19年
20年
新建
技术方案1:电除尘+半干法脱硫除尘+中温SCR
54.78
3.65
3.42
3.22
3.04
2.88
2.74
新建
方案2:电除尘+活性炭协同治理工艺
66.8
4.45
4.18
3.93
3.71
3.52
3.34
改造
仅嫁接中温SCR
26.1
1.74
1.63
1.54
1.45
1.37
1.31
改造
嫁接半干法脱硫和中温SCR脱硝设备
50.2
3.35
3.14
2.95
2.79
2.64
2.51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若不考虑固定资产折旧,环保先进钢铁联合企业在现有除尘-脱硫设备基础上改造嫁接SCR脱硝设备后,吨钢环保成本至少需由目前的98.86~105.56元/吨钢增加至107.63~114.33元/吨钢,增幅为8.31~8.87%。

    环保先进钢铁联合企业在现有除尘-脱硫设备基础上改造嫁接SCR 脱硝设备后,吨钢环保成本至少需由目前的98.86~105.56 元/吨钢增加至107.63~114.33 元/吨钢,增幅为8.31~8.87%

    (四)产能置换:投资周期1 年以上,唐山暂无置换电炉产能项目,首钢京唐钢铁二期一步和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1.25:1 的方式分别置换入439 和113 万吨高炉产能。

    2018年1月8日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方法》,提出继续做好产能置换工作,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推进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①:严格规范产能置换、杜绝“擦边球”现象,严禁新增产能;②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实施减量置换;③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产能;④允许转炉改电炉等量置换而非减量置换,支持电炉炼钢发展,推进结构优化。接下来将分别分析产能置换成电炉、高炉的投资额度、周期及实例。

    (1)通过产能置换为电炉重新投产,从设计到投产需1-1.5年,唐山市暂无置换入电炉产能的项目

    2016年我国电炉炼钢占粗钢产量比重仅为6.40%,远低于世界电炉炼钢占比25.70%,且由于钢铁工业发展历程中转炉炼钢的迅猛增长,我国电炉炼钢占总粗钢产量比长期处于下降态势。

    多篇报告中提到:①钢铁十三五规划:注重以废钢为原料的短流程电炉炼钢的发展机遇;②产能置换政策:允许转炉改电炉等量置换而非减量置换,支持电炉炼钢发展,推进结构优化;③废钢资源充足:政策支持废钢铁产业发展,随着钢铁积蓄量的持续增长及废钢铁加工产业的发展成熟,废钢供应逐步增加;④环保诉求:短流程炼钢排放的污染物明显低于长流程。以SO2为例,含有烧结流程的吨钢SO2排放量为2.70kg,含有球团流程的吨钢SO2排放量为0.60kg,而短流程炼钢吨钢SO2排放量仅为0.05kg,对环境相对更友好;⑤降本增效是短流程对长流

    程替代效应增强最重要的前提条件。

我国电炉法占粗钢百分比远低于世界水平,且长期处于下降态势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长、短流程炼钢流程吨钢排放污染物比较

炼钢流程
污染物
 -
输出(1CO 吨产品)
炼钢流程
CO(kg)
CO2(kg)
SO2(kg)
NOx(kg)
颗粒物(kg)
粉尘(kg)
可回收粉尘(kg)
废水(m3)
二噁英(μg)
长流程炼钢(含烧结流程)
32.42
255.51
2.7
1.2
0.12
0.7
375
0.55
-
板坯/方坯
长流程炼钢(含球团流程)
3.12
83.01
0.6
1.05
0.12
0.92
-
2.05
-
板坯/方坯
短流程炼钢
2.5
51
0.05
0.25
0.1
-
-
0.1
10.1
板坯/方坯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也曾在2018年2月4日发布的《钢铁工业国际比较专题之三:日美比较&“中国模式”分析-供给侧改革是有效手段、环保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兼并重组待加速、海外扩张仍可期》中旗帜鲜明的提出:废钢储量增长、“地条钢”出清叠加环保高压启动短流程崛起契机,产能置换正提供电炉炼钢边际增量思路。

    唐山市暂无产能置换入电炉钢的项目,但不排除来部分高炉、电炉等量置换入电炉。

    在投资周期上,根据在2017年7月11日发布的《“新增电弧炉影响几何”专家会议-下半年新增电炉钢产量对供给侧冲击较小,继续看好钢铁行业投资机会》中提到:电弧炉产线如果从设计、环评、基建、安装、调试全部流程下来,快的要一年,慢的要一年半;如果只是安装一台电炉,设计施工等等都不管,那时间大概在6个月左右,急一点的要5个月左右。此外,根据陕西省工信厅发布的《关于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电弧炉的建设周期为1年零2个月,与前期发布报告中1-1.5年的数据匹配。

    (2)通过产能置换为高炉重新投产,从设计到投产需1.75-2.58年,首钢京唐钢铁二期一步和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将通过1.25:1的方式置换入552万吨高炉产能

    截至目前,唐山市目前的产能置换项目主要有首钢京唐钢铁二期一步和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其中首钢京唐拟淘汰炼铁产能549万吨、炼钢产能638万吨新建炼铁产能439万吨、炼钢产能510万吨,产能置换比例为1.25:1,而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拟淘汰炼铁产能141.47万吨。新建炼铁产能113万吨,产能置换比例为1.25:1。

    从吨钢投资来考察,受限于数据的可得性,计算将基于整个钢铁厂工程,即球团工程、烧结工程、炼铁工程、炼钢连铸工程和轧机工程,而如果是产能置换如高炉的项目,前端球团、烧结及后端连铸、轧机工程均可沿用其原高炉产能所对应的设备,即估算的吨钢投资数据或远超新建高炉的吨钢投资额。

    钢铁厂工程项目对应的吨钢投资额约为4207.35 元/吨

-
建设内容
钢铁厂工程(万元)
吨钢投资(元/吨)
山东钢铁日照项目
建设生铁810万吨、钢坯850万吨、钢材790万吨产能
3576251
4207.35
首钢股份京唐二期
建设生铁900万吨、钢坯900万吨、钢材860万吨产能
4390851
4878.72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从投资周期上来考察,根据主要根据2014年5月韩涛发表的《冶金高炉工程进度控制研究》中燕钢2560m?高炉工程案例、2011年4月孙徐莉发表的《梅钢公司四号高炉易地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研究》、2017年3月鞍山宝得钢铁1250m?高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案例总结,高炉的建设主要包括施工准备、土建施工、工艺钢结构安装和炉体耐火材料施工、机电设备和管道安装、机电设备单体调试和无负荷联动试车阶段,上述五个阶段的工期分别约在7-10个月、4-5个月、4-6个月、4-6个月和2-4个月,合计整个工期将维持21-31个月,即1.75-2.58年。

    唐山非采暖季限产或尚未能构成短期供需格局的强脉冲;但如若错峰生产全年化逐步推广至其他省份或城市,非采暖季限产带来的产量影响将进一步扩大,不排除产量出现净收缩进而使得供需格局改善的可能性,建议重点关注错峰生产加速供给钝化的长逻辑。

    1、产能直接退出:在采暖季叠加非采暖季持续性错峰生产的背景下,环保基础较差产能转化为“无效”产能,全年产量释放受到严重限制。环保高压常态化发展和环保提标将使得环保基础较差的产能的运营成本显著提升,在量、利两端都受到严重侵蚀的情况下,不排除该部分产能直接退出市场。如若“2+26”城市乃至全国全面执行错峰生产全年化,全国高炉产能将进一步缩减。

    2、产能减量置换退出:《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方法》严格产能置换规范、严格减量置换。从总量上来说,置换的新增产能将小于退出产能,而新增产能的投产以置换产能拆除作为前提条件,因此产能置换将使得总产能规模趋减,进而使得供给钝化。截止到2018年2月,全国钢铁企业将通过产能置换的形式新建超3200万吨电弧炉产能,其中淘汰的电弧与高炉+转炉的炼钢产能4119万吨,产能置换比例为1.29:1。

本文采编:CY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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