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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图】

    (一)行业发展背景

    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起始于上世纪 90 年代, 至 2005 年之前的阶段属于市场培育期。 2005 年以前,由于受股权分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国证券市场交易规模较小,交易品种较单一,行业内的企业总体规模偏小,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股票行情软件和简单资讯为主,行业内各企业的产品和经营模式高度同质化,行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2005 年中国证券市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证券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机遇。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互联网使用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市场基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居民理财意识不断增强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客户需求基础;软件编程技术的不断革新, 电信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以及我国互联网宽带和移动通信网络的技术更新和日益普及, 为行业的高速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该行业的目前发展背景总体如下:

    1、金融业产值持续上涨

    2009 年,我国金融业年增加值首次突破 2 万亿元。截至 2016 年,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已达 6.21 万亿元,占国内 GDP 比重的 8.35%。 2008年以来, 我国金融业产业增加值保持着近 20%的持续增长, 占 GDP 的比例从 2005年的 4.02%稳步上涨至 2016 年的 8.35%。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金融业的快速增长及其对 GDP 贡献比例的提高,意味着金融信息的体量正在不断扩大,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近年来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也呈现增长趋势。近十多年来,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稳步增长,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 54.17 万亿元,2016 年末为 50.77 万亿元,2017 年 6 月 30 日相较 2016年末增长 6.70%。从 2005 年末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平均增长率达 48.12%。由此可见,我国资本市场规模稳步扩张,金融业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前景可观。

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互联网使用规模不断扩张

    近年来, 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不断提高, 全国网站、 网页数量不断创造新高。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我国网站总数达到 505.78万个,相较 2016 年末增长了 4.85%。 2006 年我国网站总数仅为 84.30 万个,相比10 年前,我国网站总数增长超过 6 倍。

我国网站数量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另外,全国使用的网页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截至 2016 年末已达 2,360 万个。2006 年至 2009 年,网页数量每年增长率均超过 70%, 2010 年之后,由于对互联网的监管日益规范,网页数量增长率有所降低,但仍维持在 40%以上,网页数总量仍十分庞大并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

我国网页数量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提供金融信息及分析服务,互联网使用规模的扩大将促进该行业内企业业务规模的扩大、市场渗透力的加强,从而推动行业的发展。

    3、居民个人金融资产规模不断增加

    截至 2016 年底,我国 A 股流通市值 100 万元以上的自然人 A 股账户数量为 135.68 万户,占所有账户比例为 2.75%。 2009 年以来,我国 A 股流通市值 100 万元以上的自然人 A 股账户数量平均增长率达 18.36%, 账户占比的平均增长率达 22.91%, 可见我国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资产配置于证券市场中,并且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产规模越来越大。

流通市值 100 万元以上的自然人 A 股账户数量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流通市值 100 万元以上的自然人 A 股账户占比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高市值的自然人股票账户数量的增加及其占比的增加, 意味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和理财意识的提高,将带动更多资金进入金融投资行业,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

    4、证券交易市场投资者交易活跃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证券市场活跃程度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内证券市场投资者数量的迅速增加和交易量的扩大,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也得到迅速扩张, 各大公司都加大了对证券信息数据服务的投入,以满足客户的交易需求。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我国沪深两市流通市值为 41.55 万亿元,相比于 2016 年末有所上升。自 2005 年至今,我国沪深两市流通市值总体呈明显上涨趋势, 2005 年流通市值仅为 1.06 万亿元,十年来扩大了约 40 倍,可见我国资本市场的活跃程度显著增强。

我国沪深两市流通市值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近十年,全国股票成交金额整体呈上升趋势。 2015年全年达 255.05 万亿元,同比 2014 年增长 242.86%。 2016 年与 2017 年 1-6 月,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证券市场政策变动的影响,全国股票成交金额有所下跌,分别为126.73 万亿元、 51.90 万亿元。虽然近三年来,全国股票成交金额波动幅度较为明显,但是年均股票成交金额相较于 2013 年以前仍存在显著提升,证券交易市场的活跃程度及迅速增长的交易量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

股票成交金额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5、金融产品品种不断创新

    证券市场的发展提高了投资者对金融信息服务的需求, 同时也促进了金融产品种类的增长,产生了更加丰富的投资渠道。金融产品的创新一方面完善了国内证券市场的结构,另一方面也造成金融信息数据海量增长。随着创新金融产品的不断出现,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需要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提供不同的信息服务来应对更加丰富多变的市场需求。目前市场上各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相对欧美成熟证券市场较为单一,但随着金融产品种类的增多,提供商将会积极迎合投资者需求,开发新的金融信息产品,从而整体推动行业的发展。

    (二)行业发展现状

    1、行业发展规模

    自 2005 年中国证券市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机遇。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行业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基本成型,发展状况良好。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壮大,居民财富的稳定增长,金融产品逐渐丰富,互联网技术的成熟,投资者对金融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市场容量不断上升。目前,市场上主流的金融信息服务商主要有大智慧、同花顺、东方财富、万得资讯、益盟股份、指南针等,并出现了以大智慧、同花顺、东方财富为代表的上市公司。相对于我国庞大的证券投资者规模和金融业产值,未来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行业产业链分析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产业链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位于产业链上游的是各类金融信息提供商,包括各交易所的专属信息发布机构和其他专业研究、咨询机构,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这些基础信息的提供商将自有的数据、资讯、报告提供给下游的信息使用机构。位于产业链中游的是各类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 他们通过对基础信息进行加工整合,开发互联网金融信息产品,从而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并提供金融信息。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的提供商是该行业的核心力量,起到了加工信息和传递信息的作用。位于产业链下游是金融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用户,包括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是该行业的最终消费者。投资者借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加工整合过的金融信息,方便快捷地做出投资决策。

    3、行业商业模式

    按照面向的客户划分,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大致可以划分为:面向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综合服务类、 面向终端投资者的增值服务类和网络财经信息服务类。

    (1)面向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综合服务

    面向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综合服务是指为证券公司等证券交易中介机构提供专有的行业应用系统和后续技术支持服务。该类服务的主要业务模式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软件提供商向证券公司等证券交易中介机构提供软件开发服务,例如开发网上证券行情交易系统、资讯系统和分析系统等。软件开发完成后,互联网金融信息提供商又为其提供后续技术支持、运营升级等服务。面向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综合服务对产品系统容量、运行速度、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要求均较为严格。该类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创新能力和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

    (2)面向终端投资者的信息增值服务

    面向终端投资者的信息增值服务是指企业对金融资讯、数据、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归类、深度发掘和加工后,通过安装在客户终端的软件产品向投资者提供信息增值服务,主要包括行情信息服务、深度研究报告、深度技术指标等增值服务。金融数据、资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是投资者的根本需求,对数据信息的整合分析能力是企业能够从行业内脱颖而出的关键。该类服务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较强的信息资源整合和市场推广能力,主要商业模式为:服务提供商依托互联网,以计算机、手机、移动设备等终端向用户提供收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证券行情信息、专业分析工具、研究报告和数据库等。

    ①证券行情信息

    交易所的行情信息需要通过证券公司或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交易客户端才能传递给投资者,投资者个人无法直接获取行情信息。根据信息的具体内容、传输方式等,行情信息有不同的分类。例如上交所的行情分类有即时行情和延时行情,即时行情又分为 Level-1 行情、 Level-2 行情,深交所的行情分类有基本行情和增强行情。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获取交易所的信息许可,同时借助其自身的信息整合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将原始数据通过简明清晰的方式呈现给投资者,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

    ②专业分析工具

    对于擅长技术分析的终端投资者来说, 他们通常以证券的市场价格、成交量、价和量的变化等作为投资分析对象与投资决策的基础。目前市场上传统分析理论包括: K 线理论、趋势理论、形态理论和波浪理论,传统的技术分析指标包括:趋势指标(MA、 MACD)、超买超卖指标(WMS、 KDJ、 RSI、 BIAS)、人气型指标(PSY、 OBV)等。证券网上行情交易系统不仅包含传统分析指标,而且还包括终端投资者可以在客户端自行选择配置其他相关分析指标。除此之外,各类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软件提供商还在传统分析工具的基础上,开发出新的分析指标,用于协助投资者证券交易, 这些特色指标和分析工具往往是企业吸引投资者的核心竞争力。

    ③研究报告和数据库

    证券公司研究部门、投资顾问公司、研究机构等出具的证券分析报告,因其专业性和权威性,往往成为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决策、证券投资分析的重要参考资料。该行业中的各类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公司通过聚合各上市公司的公告、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及相关经济数据库, 通过自有的软件产品向终端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数据分析、研究报告查阅等收费服务。研究报告和数据库服务能够有效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分析,作出投资决策。

    (3)网络财经信息服务

    网络财经信息服务是指通过财经网站或门户网站的财经频道, 向用户提供财经资讯、新闻浏览、金融资讯查询或金融资料下载等服务,并依靠网站的流量、访问量和点击率,吸引厂商投放广告或者潜在投资者在网站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提供网络财经信息服务需要具备较大规模和稳定的用户,才能获得较大的访问量和点击率。

    4、行业盈利模式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盈利模式分类情况具体如下:

商业模式
盈利模式
提供该类服务的企业
面 向 证 券 交 易 中 介机构的综合服务
服务提供商向金融机构收取软件终端开发、使用及维护费用。
财富趋势、同花顺、大智慧、恒生电子等
面 向 终 端 投 资 者 的信息增值服务
服务提供商向用户销售金融信息服务软件收取软件费用和金融信息使用费用。
东方财富、大智慧、同花顺、万得资讯、益盟股份、麟龙股份、财富趋势、胜龙科技、指南针等
网络财经信息服务
服务提供商通用网页上的文字链、图片、富媒体或视频等的形式提供互联网广告业务服务收取广告费。
东方财富、金融界、同花顺、大智慧等、万得资讯等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三)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未来将保持着较快的发展趋势, 该行业将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丰富业务类别、形成更加成熟的市场。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如下:

    1、行业规模日益扩大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 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和可支配资产逐渐增加,居民的证券投资理念也逐步发生变化,投资者购买相关的金融信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渐增强。此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金融信息数据的体量不断扩充,投资者处理金融信息的难度越来越大,从而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因此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将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行业规模将不断扩大。

    2、业务种类日益丰富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复杂程度逐渐加深,居民投资理念日趋成熟,投资者对于金融产品的需求更趋差异化和多元化。 2010 年 2 月,中国证监会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 300 股指期货合约和业务规则; 2015 年 2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开展股票期权交易所试点,试点范围为上证 50ETF 期权。投资者需求的多元化要求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将股票、基金、外汇、期货、债券、期权、股指期货等众多金融产品的信息数据融入自身产品中,并结合宏观经济信息,为投资者提供数据整理、决策分析和行情交易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因此,为了适应资本市场的变化和投资者需求的增加,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的业务种类将日益丰富。

    3、金融终端平台日益多样

    随着信息技术的提高,终端设备的种类不断增加,设备更新换代的频率也逐渐加快,除计算机终端外,智能手机、移动电子设备、平板电脑等终端将逐步成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重要应用平台。行业内的服务提供商顺应客户需求的发展相继推出不同终端版本的软件产品,以方便投资者随时随地接收行情信息,进行交易操作,提高用户体验,因此产品终端多样化是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4、行业技术水平日益提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各市场关联性的不断增强, 金融信息数据的体量和复杂性不断增加。因此,为了将庞大的数据及时、准确地推送到用户终端,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商需要完善数据交换、压缩技术及数据传输技术,以实现海量数据的远距离传输及传输数据的准确性。此外,服务提供商还需不断提升数据分析与存储技术,以完成对海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总体而言,未来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技术将会更趋复杂,综合技术水平将不断提升。

    5、行业内整合趋势日益明显

    国内证券市场发展历程相对较短, 虽然针对证券市场的互联网金融信息企业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经营状况良好,且产品大都具备自身独有的技术特点和客户群体, 但企业规模仍然相对有限, 在多个细分领域内占据优势地位的企业不多。预计未来,占据相对优势的企业将对行业内其他中小型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或与其他大型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行业内企业整合的趋势将愈加明显。

    6、无线增值业务发展潜力日益凸显

    2013 年 12 月,我国电信运营商正式推出 4G 业务,加速了我国移动互联网市场的发展,智能手机迅速占领市场,相应的手机上网用户数量大幅增加。截至 2017 年 6 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 7.24 亿,较 2016 年底增加 2,830 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 2016 年底的 95.1%提升至 96.3%,手机上网比例持续提升。

    随着无线互联网技术及通信网络技术不断革新, 手机等无线终端的上网速度越来越快。移动终端金融数据服务作为计算机终端金融数据服务的最佳互补,能随时随地地满足用户关于金融信息及数据的需求,增强用户体验,提升用户黏性和依赖度。预计未来,移动终端数据服务将可能实现大规模普及和爆发式增长,成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极具潜力的利润增长点。

    (四)行业进入障碍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规模不断壮大,一批主要的服务提供商凭借先发优势已成长为行业的领导者, 而行业新进入者则面临着较高的进入壁垒。

    1、行政许可壁垒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企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在满足规范性条件的基础上,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方可对外正式开展业务。因此,经营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务需要获得相关的许可后方可开展, 具有一定的行业准入壁垒。

    2、行情经营许可壁垒

    为客户提供资本市场的信息和数据服务,需要取得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等的许可和资质认定,其中各交易所对免费行情、付费行情等数据的授权采用审核制,具有较高的门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120家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Level-1 行情经营许可, 41 家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Level-2 行情经营许可; 121 家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基本行情经营许可, 32家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增强行情经营许可。交易所对授权许可单位技术、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对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进入门槛。

    3、品牌壁垒

    目前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和稳定的市场格局, 行业内的优势企业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经验和客户资源积累,较为准确地把握了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 开发出了拥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和广泛客户基础的优势产品,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良好的品牌和口碑是对企业相关产品的安全性、及时性、稳定性等各项性能指标的认可,行业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树立品牌优势并获得客户的认可。

    4、用户使用习惯壁垒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经过多年发展, 已经引导和培养了用户在使用相关产品时的惯性操作和思维模式,客户对其长期使用的产品已经形成路径依赖,使用习惯一旦形成后,转变使用其他企业的产品将付出一定的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目前行业内的几大优势企业均具有较大规模的客户群, 客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已经养成使用习惯,用户黏性较高。目前行业内优势企业拥有较强的技术和研发实力,且能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反应,客户更换并使用其他产品的动机较小。

    5、技术和人才壁垒

    提供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需要掌握多项专业技术, 不仅包括各种金融产品知识、行情动态分析技术,还包括网络通讯、软件工程、数据处理、信息构架、信息安全等计算机技术。服务提供商相关技术的积累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随着客户需求的提高、客户规模的扩大和新型金融产品的推出,行业内企业需要具备越来越强的技术能力。因此,行业新进入者在短期内面临着较高的专业技术壁垒。互联网金融服务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 服务提供商不仅需要掌握金融行业专知识和核心技术的研发团队, 还需要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业务拓展能力较强的营销团队。企业研发、管理和营销团队的形成是逐步发展、长期积累的过程,行业的新进入者往往面临着人才培养的障碍。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较为稳定, 2016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744,127 亿元,比上年增长 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63,671 亿元,比上年增长 3.3%;第二产业增加值 296,236 亿元,比上年增长 6.1%;第三产业增加值 384,221 亿元,比上年增长 7.8%; 2016 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53,980 元,比上年增长 6.1%;全年国民总收入 742,352 亿元,比上年增长 6.9%。 2017 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381,490 亿元,同比增长 6.9%。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2、活跃的证券交易市场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初具规模,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交易额和交易量均呈增长趋势。截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全国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数量为 13,329.22 万人。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到证券市场中,金融信息服务的客户需求也持续增长,同时,原有投资者在证券投资过程中也会形成对金融信息服务更高的需求, 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扩大市场规模、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性能和质量。此外,随着证券交易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金融信息数据量也不断膨胀,个人投资者由于缺乏专业的数据整合和分析能力很难进行有效投资, 这将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商提供发展的契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商通过将庞大的金融数据进行整合归类,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分析工具,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

    3、政府产业政策支持

    近年来, 国家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有助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指出要积极培育壮大新型业态,面向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发推广数据产品,促进大数据跨行业融合应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

    此外,沈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也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及发展规划,为沈阳市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未来的发展提供助力。《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对在本市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园区建设和运营企业、从事软件服务业人才培养的培训机构,以及为软件服务业企业提供融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财政补助的政策措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沈阳市加快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为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市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步伐,鼓励本市金融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

    4、互联网用户规模迅速扩大

    截至 2017 年 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 7.51 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 1,992 万人,半年增长率为 2.7%。 互联网普及率为 54.3%, 较 2016 年底提升 1.1 个百分点; 截至 2017年 6 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 7.24 亿,较 2016 年底增加 2,830 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 2016 年底的 95.1%提升至 96.3%,手机上网比例持续提升。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用户的迅猛增加为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证。同时,互联网技术和软件技术的进步带来了金融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高了用户获取金融信息和证券交易的效率,促进了金融信息服务综合水平的发展。

中国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5、投资者需求不断增长且趋专业化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居民投资理念的加深,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投资理财, 2016 年全国股票成交金额达 127.38万亿元,居民投资意愿的增强、收入的提高以及对证券市场熟悉程度的增加将促使更多的资金流入证券市场,推动证券市场发展。此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日渐成熟,国内金融市场与全球金融市场之间的关联度日趋紧密,金融信息、数据呈爆发式增长,复杂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使投资者对金融信息服务的专业化需求不断深化。投资者对金融信息服务有关产品提供资讯信息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分析工具的有效性和多样性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投资者专业化需求的不断深化将有力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6、信息技术不断进步

    近年来,全球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向网络化、服务化方向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迅速兴起,网络信息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迎来了转型超越的历史发展机遇。目前,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结构服务化趋势明显,产业转型持续推进,区域布局合理调整,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将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基础, 加速行业未来的发展。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资本市场周期性波动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数量增加,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的运作更加规范。但是周期性的波动仍是资本市场面临的不可避免的难题,它表现为资本市场周而复始地由上涨到下跌的不断循环波动。 2014 年至 2016 年,上证指数最高收盘点数比最低收盘点数高 159.45%,深证指数最高收盘点数比最低收盘点数高 158.61%,总体看来我国资本市场波动较为明显。如果证券市场波动导致市场指数处于低位,将大大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则可能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有效需求下降, 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上证综指走势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深证成指走势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综合性专业人才供应不足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涉及网络、金融、信息技术等多个行业,需要大批既熟悉互联网运营又知晓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目前行业人才多由软件编程人员组成,构成较为单一,缺乏既通晓金融、互联网及编程知识、又具备 IT 运营经验的复合型人才,而上述复合型人才需要较长时间的培养。因此,综合性专业人才储备相对缺乏可能成为影响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3、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待完善

    提供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的企业的主要产品为金融数据分析软件, 软件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发需要企业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但软件产品复制简单,易被盗版,而且用户对付费使用软件的观念尚未形成,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收入,因此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对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七)行业技术水平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属于新兴的科技型行业, 以金融工程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融合为基础, 以满足资本市场和客户迅速变化的需求为目标, 以安全、 快速、准确的数据传输和发布能力为前提,以海量的数据处理能力为核心。目前行业的技术水平主要表现在软件开发技术和金融数据分析技术两方面。在软件开发技术领域,表现为:在接入服务器方面,通过改进通讯模型和处理算法最大限度的提高网上交易的处理速度、并发能力和用户体验;在数据存储服务方面,通过软件集群技术将大批量的数据分别存储于不同地区的数据中心;在客户端方面, 通过解析脚本来生成客户端界面, 并应用到客户端框架中的每个部分,实现与客户端框架的无缝结合;在安全方面,利用底层驱动技术、加密套件、动态更新、多线程防护等技术有效隔绝盗号木马的各种攻击。在金融数据分析领域,表现为:通过对市场信息数据的统计,按照一定的分析工具来给出数(报表)、形(指标图形)、文(资讯链接),分析工具主要有利用回归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等计量经济学分析工具和方法设计的经济指标模型(如 GDP、 PPI、 CPI 等)、企业价值成长模型、企业财务预测模型及企业估值模型等。尽管本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但得益于国内证券交易所采用的数据传输、分类处理技术以及软件开发技术的飞速发展, 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内领先企业的技术实力也得到快速提高。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发布的《2017-2023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本文采编:CY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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