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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市场规模增值空间分析【图】

    (一)电子数据列入法定数据类型,司法地位不断提升

    近几年,电子数据被列入法定证据种类。从 2012 年开始,其相继取得了独立的法律地位,三大诉讼法将电子数据引入法律条文,是我国证据种类立法的巨大进步,电子数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必将得到进一步的推动。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并广泛运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电子计算机的各类案件,正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电子证据的收集、采纳与采信,电子证据必将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一种证据形式,司法地位不断提升。有关电子证据的问题也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复杂化和技术化,意味着对于电子数据取证相关的需求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与电子数据取证相关的法律法规

日期
法律法规
2012年
《民事诉讼法》第63条将“电子数据”作为独立的诉讼证据之一
2013年
《刑事诉讼法》第48条将“电子数据”首次纳入法定证据种类之一
2014年
《行政诉讼法》第33条将电子数据作为独立的诉讼证据之一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发布的《2017-2023年中国电子数据取证行业市场运营态势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二) 同北美市场相比,我国电子数据取证市场规模增值空间巨大

    电子数据取证行业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在美国、德国等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电子数据取证行业已有 30 多年的发展史,行业发展相对成熟,产业的规模远远大于中国,其主要用户为广大的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大量采用电子数据取证设备进行反垄断、反商业贿赂、反不当竞争等方面的调查。

    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电子数据取证行业起步较晚,只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目前产业规模还比较小,行业总体技术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也还有一定的差距。但近几年整体发展速度较快,2016 年国内的市场规模约为 12 亿人民币,全球整体规模超过 180 亿人民币,北美市场有 80 个亿人民币左右的规模。

2011-2016年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市场规模 (亿元)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以美国为例,其2016年的电子取证市场约为60-70亿人民币的规模,且在已在出入境配备了电子取证检查设备对出入境人员进行抽样检查,由此对比案件数量远高于美国的中国市场,行业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根据政策的扶持促进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的建设和现有取证设备的更新换代,预测 5 年后,2022年,中国电子取证市场规模可达约32亿元。

2017-2022年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市场规模预测 (亿元)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目前国内对电子数据取证产品需求首先产生于司法机关,主要将电子数据取证产品用于对涉案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提取、分析,并形成具有司法效力的电子证据,目前产品市场也仍然以司法机关为主,近几年随着法律的日趋完善,以及执法规范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对数据安全有严格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也表现出了明显的需求,取证产品用户群体由司法机关扩展至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已成为必然趋势。

2011-2016年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应用市场需求总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本文采编:CY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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