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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木材进口领域综合物流服务的业务构成分析【图】

    (1)构成之一:专业木材港口是木材进口领域综合物流服务的核心环节

    1)海运是目前我国进口木材的主要运输方式

    在我国进口木材主要来源地中,除俄罗斯与我国接壤外,北美洲、大洋洲、非洲及东南亚地区国家均只能选择海运的方式向我国出口木材。此外,进口原木属于非标产品,木材的长短粗细均不一致,陆路运输难度较大。因此,除从邻国陆路进口的部分木材外,我国的木材进口主要选择成本较低的海运方式进行,并且选择接近下游木材加工企业集聚区域的港口进行转运。2010 年,我国进口的3,434.8 万立方米的原木中约有67.2%,即2,308.2 万立方米通过海运运抵;而在2005 年,这一比例仅为36%。这意味着5 年间我国进口原木的海运运抵数量增长了118%,年平均增长率超过20%。因此,专业木材港口已经成为国内木材进口领域综合物流服务的核心环节。

    目前,国内主要的进口木材港口分为沿海港口及长江沿江港口两大类。沿海港口具体包括上海港、岚山港、天津港、连云港等;长江沿江港口具体包括张家港港、泰州港、太仓港、常熟港、扬州港等。其中,长江沿江主要港口最近几年的木材进口量如下表所示:

    2008 年~2013 年长江沿江主要港口进口木材数量 单位:万立方米

    2)专业木材港口是木材进口综合物流服务的核心环节

    智研咨询( http://www.chyxx.com)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物流服务行业市场分析与投资战略规划报告》中显示:港口是现代综合物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随着全球运输服务进入综合物流时代,港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作为海陆多式联运的枢纽,港口是全球各类生产要素的集聚地,是各种物流活动和物流设施集中的中心地带,是促进经济全球化和物流一体化发展、实现国内物流系统与国际物流系统有效衔接的关键性物流节点。

    在此背景下,专业的木材港口已经从单一的货运环节转变为综合运输体系网络中的中心节点,成为全球木材供应链的重要环节,构成了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重要交汇点。专业木材港口既是国际木材供应链中原材料和商品、资金和信息的起点与终点;同时又是国外的木材原料优势与国内生产成本优势的最佳结合点,可以通过“前港后厂”临港木材加工最大程度地降低物流的成本;而且,现代信息技术与自动化技术可为木材港口相关物流过程提供良好的控制与管理,使其更好地成为海向腹地与陆向腹地联系的中枢。所有这些都需要木材进口综合物流服务商能够有效控制木材港口的核心业务,并将其他服务供应商(包括装卸、加工、运输、仓储、报关、配送,甚至金融、商业服务等企业)和客户(包括供应商、采购商和航运公司等)有效结合成一体,以实现整个供应链的高效运转及成本最低。

    (2)构成之二:基础物流服务是木材进口领域综合物流服务的重要构成

    1)各类基础物流服务是木材进口综合物流的重要构成

    除木材港口的装卸业务之外,与木材进口物流相关的各类运输、仓储、配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流通加工等服务同样是木材进口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口木材运抵国内口岸后,客户需要物流企业协助办理进出港口手续、办理通关手续以及申报植物检疫等工作,需要物流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服务。针对客户临时储存的需求,需要物流企业拥有必要的仓储场地,并提供相应的仓储服务。为了便于协助客户将木材转运至全国各地,物流企业还需提供相应的配载、配送服务(陆路运输、水路转运等)。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并便于生产使用,客户还存在将进口原木就地加工成木方或锯材的需求,这就需要有物流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木材初加工服务,以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2)各类基础物流服务对于木材进口相关业务的重要意义

    上述各类基础物流服务与木材专业港口服务相结合,优化了木材进口供应链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运行,强化了木材进口供应链的服务功能。通过基础物流服务,物流企业可以帮助客户提高进口木材的周转效率,有效降低仓储成本、运输成本、加工制造成本,最终使得基础物流服务与专业木材港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提升整条木材进口供应链的运营效率,确保国内客户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国际木材市场的丰富资源。

    (3)构成之三:木材进口代理是木材进口领域综合物流服务的重要构成

    1)木材进口代理已成为木材进口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进口代理业务其实是传统外贸代理业务中的一个分支,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进口代理业务已成为现代供应链管理上的重要一环。

    20 世纪80 年代,我国逐步建立起来外贸代理制度。所谓外贸代理制是指由我国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国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或个人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而由受托人直接对外商承担合同义务、享受合同权利的一种代理制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外贸代理制度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一种重要方式,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发展历程如下图所示:

    随着2004 年国家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外贸经营者的范围扩大到依法从事外贸经营的个人,我国的外贸代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一方面,原有以国营为主的外贸公司垄断外贸代理权的局面被打破,更多类型的企业获得了自主进出口的权利,使得原有单纯外贸代理公司的业务空间被压缩;另一方面,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更多企业可以实行外贸代理业务。这使得传统物流企业能在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逐步向客户的采购与销售环节进行拓展,为物流行业推进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可能性。

    2)木材进口代理服务在木材产业链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外贸代理是社会分工的结果,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贸易方式。木材进口代理在木材产业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为:外贸代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形成的一种自然分工的结果,体现了生产和流通领域企业分工协作与互相依存的关系;外贸代理公司长期从事相关业务,拥有广泛的国际销售网络及专业人才,熟知国际贸易规则和外贸交易习惯,了解国际市场行情,能为企业提供及时的信息和优质的服务;同时,针对国内木材需求企业、木材经销商通常规模较小、资金实力较弱的现实,木材进口代理服务可以为其原料采购提供相应资金支持,有利于木材进口业务的顺利开展。

    与其他专业领域的外贸代理相比较,原木等木材产品属于非标产品,对于木材品质及价值的判断,更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市场经验。因此,专业型的木材进口代理服务在我国木材进口领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本文采编:CY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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