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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路建设行业融资渠道分析

    内容摘要:明确投资利益、分清投资责任,使企业的资金能够被吸引到公路建设上来,使国家的投资更好地发挥作用。1988年第一条高速公路建成,到2012年的20多年内,高速公路已经达到9.62万公里,东部高速公路路网基本建成。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投融资体制,基本由地方政府投资、同时吸引社会资本融资。目前公路建设融资政策主要为:

    1)允许公路收费作为公路公司的收入,可以由公路部门自由支配,以此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修建公路。《公路法》规定: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公路;国家允许依法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股票、公司债券。这是目前高速公路修建的最主要资金投入。

    2)从1985年起对所有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公路建设专用的一项资金来源。从2000年起改征燃油附加费。这笔钱可用于高速公路维护费资金。

    3)解决不具备商业投资优势的老少边穷地区公路建设资金上,交通部采取设立专项资金、定点扶贫、对口援建的方法支持贫困地区的交通建设。

    这些政策为公路设施开辟了资金来源渠道,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公路投资资金严重匮乏的局面,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公路的管制,使得地方投资公路有利可图。相当于间接地把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在允许地方、外商等投资效益好的公路项目的同时,亦明确了国家应负责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这样明确投资利益、分清投资责任,使企业的资金能够被吸引到公路建设上来,使国家的投资更好地发挥作用。1988年第一条高速公路建成,到2012年的20多年内,高速公路已经达到9.62万公里,东部高速公路路网基本建成。

本文采编:CY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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