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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有效利用外资助推经济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甘肃省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甘肃省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强调,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节能环保、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先进制造业等十大生态产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境外所得抵免、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利润直接投资以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税收政策。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地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通知》提出,深入推进服务业、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开放。按照国家扩大开放部署,取消或放宽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取消或放宽种业等农业领域,煤炭、非金属矿等采矿业领域,汽车、船舶、飞机等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发挥开发区利用外资重要平台作用,提升开发区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利用外资示范带动作用。在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时,对国家级开发区年度用地指标单列,对其主导产业引进外资、促进转型升级等用地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区中园、一区多园等建设运营。支持开发区在国际资本、人才、机构、服务等领域开展便利进出方面的先行先试。大开发区引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国家级开发区设立融资担保机构,探索将国家级开发区各种国有资产、资源、资本以及开发区资信较好企业等优良资产整合配置,建立融资担保体系,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等服务,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黄智杰)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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