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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09年7月批准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 20日发布消息称,前三季度中国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已超过4.8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

    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五周年座谈会上表示,得益于改革开放这个巨大的“风帆”,跨境人民币业务蓬勃发展,人民币国际化在较短时间内“巨轮”出海并保持了较好的“远航”势头。

    国务院2009年7月批准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人民币国际化征程自此启动。

    央行数据显示,2009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只有35.8亿元,到今年前三季度已超过4.8万亿元,人民币跨境收支占全部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重已接近25%,货物贸易进出口的人民币结算比重则超过15%。

    5年来,人民银行先后与26个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度近2.9万亿元;先后在港澳台地区、新加坡、伦敦、法兰克福、首尔、巴黎、卢森堡等地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除美元 、欧元 、日元 、英镑外,人民币还与卢布、林吉特、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等实现了直接交易。一些央行已经或准备将人民币纳入其外汇储备。

    “人民币国际化促进了国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也充分体现了中国改革开放互利互惠和合作共赢的特点。”胡晓炼指出,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和人民币国际化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还是市场需求。

    她认为,在我国日益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企业规避风险、降低成本的迫切需要激发出了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投资结算的强烈需求。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更贴身、更能满足企业需要的人民币各项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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